如果按照原文字麵來譯,譯文就是:等她長大了,我要她學些幾何學,使她知道一些傳染的國家。可是這樣的語句讓讀者感覺丈二和尚摸不到頭腦,不知此話所雲。

正確的翻譯是:等她長大以後,我要她學些地貌知識,使她知道一些鄰近國家的情況。

這樣的翻譯令中國讀者明白了原文的內容。原來這位女士想說的是geography(地理),卻說成了geometry(幾何),想說contiguous(鄰近的),卻說成了contagious(傳染的)。原文要表現的就是這位健談女主角的特點:她總是喜歡用一些深奧的字眼來誇耀自己的學問,然而不幸的卻是每說必錯,反而暴露了自己的無知。所以譯者在動筆翻譯時將geography和geometry進行比較,發現其前半部分geo是相同的,就順勢將geometry譯為“地貌知識”,因為“地貌”與“地理”間隻有一字之差,但“地貌”用在此處明顯不當。同理,contiguous與contagious相比,將contagious譯為“鄰居的”而非“傳染的”也是譯者的苦心之筆。這就是譯者已經理解體驗了原文的內容和風格、意義,再用自己的視閾與原文本融合,形成了譯文文本,它既符合原文的內容和風格,又體現了譯者的思維和功夫。兩種譯文相比較,就會發現,第一種譯文隻在原文的視閾內活動譯文就會欠準確和欠貼切,而第二種譯文中,譯者縱覽全篇,以“信”、“達”取舍原文,並進行了自己和原文的視閾融合,譯文準確形象,很好地再現了原文的內容和風格。

通過以上論述,我們可以看到在視閾的融合中有兩種力量在同時發揮著作用。其一表現為一種慣性心理力量,即譯者視閾自身的習慣,它是主體的自我顯示,一種主體本質的對象化,這種力量在翻譯中起著融合和求同的作用。但同時又有一種打破習慣方式,調整自身世界結構,擴大視閾範圍的傾向,使譯者不會滿足於那些與自己的視閾完全吻合的東西,而是要去尋找新奇的、陌生的體驗,這就會引起視閾的擴大,從中領悟到存在者新的意義,使翻譯更具創造性。

二、翻譯的表達過程——對話達成

翻譯的目的是為了表達,表達也是理解的一種表現方式。解釋和轉換使意義脫離原來的語言形式,所以表達必須在一種新的語言行為中“再形式化”,而不是機械地複製原文的含義。表達應該就好像“讓一株植物有機地從種子中生長出來,這比那些準確地再現植物的蓓蕾,再把這些蓓蕾用膠水粘連起來的翻譯要令人滿意得多”(張德讓:《伽達默爾哲學解釋學與翻譯研究》,《中國翻譯》2000年第4期,第24頁。)。也就是說,理解是一個視閾融合的過程,表達則是一個視閾分離的過程;理解是一個解構的過程,而表達是一個結構的過程。

在此階段中,譯者試圖置身文本視閾之外,不斷使自己的理解之所獲表述在文字之中,即對視閾融合時所捕捉的“存在者”進行析出,以便在目的語的視閾中用目的語的材料重新建構,使之重新“存在”化。這裏,譯者所要做的是“詞句闡述”,用詞句“還原性”地把“存在者”說出來,並使之在呈現上對應原文本的“存在結構”。譯者在表達中保留了原文本所意指的“存在者”,這種保留是一種“外顯”,但是由於譯者視閾和目的語本身的局限,這種新的對“存在者”的具體化也是不完備的,所以表達也就是又一次把“存在者”投入到開放的詮釋結構中去,使它具備“再釋性”,等待著新的詮釋者的進入,等待著下一次視閾的融合。

從翻譯過程中表達的本質我們可以看到,表達必須具備三個條件:①譯者必須讓原文的視閾脫離自己的視閾,在新的視閾中進行;②表達必須對應原文的“存在結構”;③表達的語言是融合新的語言。

1。脫離原文的視閾

在翻譯中我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能夠理解原文,但卻很難把原文的種種含義用合適的譯語表達出來。我們總是會感覺“得於心,卻不能應於手”或者“心中有,卻手下無”,難以在目的語中找出與源語不但在語義上而且在風格上最接近的自然等值體。這就是一種“詮釋學障礙”,與語言的本質有關。實際上維特根斯坦早就強調過語言的界限意味著世界的界限,而洪堡特也提出過著名的“語言世界觀”的概念,明確了語言之間的差異。盡管他承認每一種語言共同體並不囿於它狹小的世界,“個體性的感覺總是具有對全體性的預感。因此深入到語言現象的個體性之中就意味著一種通向認識人類語言整體性狀況的道路”(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上、下卷)》,洪漢鼎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443頁。)。但他卻強調語言與其中所表達的世界不可分離,每一種語言都表現它自己的世界觀,諸語言之間的差別暗示了世界觀和民族心理的個體化。伽達默爾也十分推崇洪堡特這種觀點,他認為由於語言形式與其所表達的內容之間的這種內在統一性造成了“詮釋學障礙”,我們會覺得某種語言用來表達事物的方式是如此恰當,而換用其他語言簡直無法達到同樣的效果。他指出“譯者很難獲得與外語中所說內容相應說法的無盡空間”(姬玉珊:《翻譯過程中源語對目的語的心理幹擾性誤差》,載《外語與外語教學》2000年第3期,第46頁。)。有時為了能夠使譯文被人理解,我們常常不得不對原文的詞句進行解釋性釋義。

正因為原文的視閾與原文的語言表達方式是密不可分的,所以我們在視閾融合後,如果走不出原文視閾的影響的話,就很可能失落在原文的世界中,無法回到目的語的視閾中來。而且,在視閾融合的過程中,原文的表達方式還會對我們產生一種心理學上稱為“逆抑製”的現象,妨礙我們正確地使用目的語的語法與句型表達我們對原語文本的理解。這種林語堂用“心理障礙”來稱呼的現象,其實也就是視閾融合中原語視閾對譯者視閾的反作用,造成譯者在將原語轉換成目的語時,囿於源語的語法、句式結構,以至產生目的語表達錯誤。舉例來說,如果我們是把英語文本翻譯成中文,那麼我們的表達很可能產生生硬拗口,中文歐化,甚至是晦澀難懂的現象;而如果是將中文譯成英語,則不免產生“中式英語”。造成這種現象的心理機製是“逆抑製”,指的是源語和目的語兩種不同的文字係統在語碼轉換時出現的幹擾。由於這種幹擾,譯者在把原語譯入目的語時無法轉換表達角度,找到譯者目的語中常用的、功能相應的句式結構來重組原語信息,而不由自主地或不得不用原語的表層形式結構來表達。“逆抑製”產生的心理學依據為視覺誤差,就是個體視覺對外部事物形成的圖形錯覺。測試表明:一旦視覺信息先入為主,就會對大腦中其他信息的提取產生抑製作用;而這種視覺誤差反映在翻譯過程中則為原語結構通過視覺神經輸入大腦中樞後,即可定格為前置中的信息,目的語則變為存貯背景信息。(王宗炎:《英漢應用語言學辭典》,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39頁。)這時譯者難以調節思維方向,變換思維角度,轉換思維方式,囿於原語表層句式結構而不能依目的語的表達習慣譯出。“逆抑製”這種心理障礙不是母語中潛在的,而是在譯者試圖進行語言轉換時由原語引發的,而且原語結構愈嚴謹,包容的信息愈多,這種逆幹擾就愈大。

所以翻譯中的表達必須是譯者脫離原文的視閾後在目的語視閾中進行的表達。在視閾融合階段,譯者要主動地用自己的視閾去融合原文的視閾,而不是一味地受到原文的影響,成為原文視閾的俘虜。譯者應該盡量通過視閾的脫離,擺脫原文在視覺和理解上的先入為主的印象,原文的視閾應該成為譯者表達的背景。

2。參照原文的“存在結構”

翻譯不是創造,這決定了翻譯過程中的表達勢必是以對原文內容的轉達為宗旨,要求以原文的結構為參照。原文的結構在譯者腦海中清晰、突出地再現了原文局部與整體的語義銜接和連貫關係,它可以指導譯文語篇的生成。在表達階段,如果譯者頭腦中有了原文的存在結構,將有益於他脫離原文的視閾,擺脫“詮釋學障礙”,減少原語詞句構造和原語思維對自身的約束,通順流暢地使用目的語進行表達。

那麼,具體地說,所謂的原文的結構究竟為何物呢?我們可以從荷蘭著名語篇學家VanDijk的話語宏觀結構理論得到啟迪。VanDijk認為,平時閱讀時看到的字、詞、句隻能在大腦中短期記憶,而人們大腦中儲存的長期記憶則是類似於經過刪除、概括、縮減的宏觀結構,閱讀時讀者通常在大腦中潛意識地刪除、概括原文的內容,逐步將一個語篇縮減為一個由低層到高層的宏觀結構,該結構中每一個宏觀層次都如同原文一樣,完整、連貫地再現了語篇的基本內容。宏觀結構中的最底層由從語篇句子層中獲得的基本命題組成,每一較高的宏觀結構層都是對其下一麵一層宏觀結構的概括、總結。在構築此結構的過程中詮釋者一方麵不斷刪除、概括低層的基本句意,一方麵又在高層重新組織,布局全文,因此在理解時,詮釋者可以在大腦中獲得語篇,從微觀到宏觀緊密銜接的整體語義結構。著名翻譯家楊絳在總結她的翻譯經驗時說她采用的是先概括、縮減基本句意,然後再潤色加工生成譯文的方法。(孔慶茂:《錢鍾書與楊絳》,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現為南方出版社)1997年版,第270頁。)因此,這種意義宏觀存在結構理論不僅為語篇理解提供對策,而且對語篇生成也能起指導作用。VanDijk指出,“宏觀結構對語篇的生成也能起一種組織引導的作用,通過反宏觀規則可以由話語宏觀結構獲得語篇。而所謂的反宏觀規則就是指擴充、增補信息,也就是說通過逐層增補信息我們可以由高層宏觀結構擴展為低層宏觀結構直至退回到原文”(王軍:《論翻譯中語篇解構與重構的思維模式》,載《外國語》2001年第6期,第60頁。)。從而,堅持參照原文的存在結構即宏觀結構,我們才可以準確地通過分析原文的語言形式獲得它的意義結構,並通過構築原文的存在結構記住原文的語義內容;再綜合將存在者依照原文的存在結構轉換成譯入語的存在表現形式。

盡管翻譯是用另一種語言對存在者進行了重新構造,但是翻譯忠於原文的特定需要決定了譯文要盡量貼近原文的存在形式。這種形式除了原文的存在結構之外,還包括原文的其他一些存在特征。國外有語言學家把其稱作為邏輯素。邏輯素包括語言和非語言兩種。語言邏輯素指原文從微觀到宏觀的各種語言特征,通常分為語音邏輯素、詞彙邏輯素、句子邏輯素、語篇邏輯素等。原文的非語言邏輯素指原文的整體風貌、獨特個性、作者的寫作意圖、寫作態度、作品的寫作時間、政治文化背景以及作品的情思格調、內在素質、作者的精神氣質等,也就是原文視閾中作者的一些個性因素和公共視閾中的文化要素。譯者在原文存在結構的指導下,結合各種邏輯素,參考原文生成譯文。當然翻譯時譯者並非將從原文中識別出的所有邏輯素都轉換成譯入語,而是根據翻譯的目的、譯入語的曆史和文化背景等因素作出取舍的決定。

3。融合新的語言

有許多人把翻譯看成是一種“二次創造”,在此過程中譯者把個人對藝術意境的知覺和想象以及目的語文化的歸依因素等融入視閾之中而形成一種融合後的新視閾。這種譯者在具體翻譯中最終形成的新視閾是通過對原文“存在”的還原,更加接近“存在者”的視閾。作為一種更高級的視閾,它起著一種監控和調節全局的作用。由於“存在者”需要在一種新的語言世界中被人理解,所以這種視閾需要用一種新的語言固定下來,使得“存在者”在新的語言世界中以新的方式發生作用。

然而由於我們上文所提及的“詮釋學障礙”的存在,每種特定的語言與事物的完美匹配似乎使任何其他語言不可能具有同樣的合適性,語言與事物之間的這種緊密的聯係似乎使理性束縛於一種語言和被一種語言所束縛。假如我們以這樣的方式被關閉在各自的語言中,那麼我們怎麼可能去用另外一種語言進行表達呢?然而語言的多樣性清楚地說明事物並不依賴於一種特殊的語言。而且通過上文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到事實上“存在者”並不是語言,它顯示了超越一切現存特定語言的普遍性的優勢,它不存在對一種語言的限製,也不存在它不能越過的、使表達不可避免地束縛於其中的界限。世界並不規定它自己的語言,多種語言的自由存在排除了任何對某一語言內的思想的語言規定。對於任何情況,從不隻有一種方式或一種唯一正確的方式可以進行描述,每一個人類世界雖然是在語言上被構成的,但它不是由該世界可理解的特殊語言所決定的,所以“存在者”的“存在”從哲學的角度講可以用任何一種語言來表示。

那麼我們到底該用一種怎樣的新的語言來表達“存在者”呢?那不僅是一種譯者自己的語言,而且也是一種適合原文的語言。因為正如談話中所成就的是一種共同的觀點,翻譯過程所成就的是一種共同的語言。

首先這種語言是一種適合翻譯目的的目的語語言。“文本應當通過解釋而講話。如果文本不講其他人也可以理解的語言,那麼它們就不可能講話。”(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上、下卷)》,洪漢鼎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401頁。)而且,解釋者必須用自己的語言講話,用現在的語言講話,因為隻有這種語言才是可理解的,而這種語言其實是來自於融合後的譯者視閾。正像在視閾融合中我們不用離開舊的視閾而獲得一個新的視閾一樣,我們也無需使自己擺脫目的語或者破壞它從而來容納原語的意義,我們隻需要發展內在潛力。洪堡特認為“語言乃是與一種無限的,真正無窮無盡的領域,與一切可思維的事物之總和完全相對應的。盡管每一種語言都與其他語言有千差萬別,但它還能說出它想說的一切東西”(同上。)。所以譯者必須固守用來翻譯的目的語的權力,同時也必須讓原語對自己發生作用,也就是讓原文及其表達方式對自己發生作用。凡存在真正翻譯的地方,原來的詞不是被拋棄,而是被融合進譯者的語言之中。譯者的任務就是在目的語的語言源泉內發現與原來語句可共度的表達方式,他在這樣做時,不僅使用了他的目的語,而且同時也擴大了它,使它融合了以前所沒有的意義成分。

從這個哲學意義上說,翻譯過程是某種語言的表達能力借以被擴大,它的講話宇宙被擴張的過程。通過翻譯,一種語言開始能說以前所不能的東西。而對於我們所苦苦追尋的目標“存在者”來說,進入翻譯,意味著存在者的內容在它更新的、通過其他接受者而重新擴大的意義可能性和共鳴可能性中得到自我表現。由於存在者重新得以被語言表達,一些以前並沒有體現出來的東西產生出來並繼續生存下去,我們的語言世界在“存在”的不斷豐富中,向著真正的“存在者”無限地接近。

例如在楊必翻譯的《名利場》中,僅僅一個“sir”的翻譯就有七八種意義,比如:“Iamverygladtoseeyou,CaptainDobbin,sir,”sayshe,afteraskulkinglookortwoathisvisitor(whoselankyfigureandmilitaryappearancecausedsomeexcitementlikewisetotwinkleinthebleareyesofthewaiterinthecrackeddancingpumps,andawakenedtheoldladyinblack,whodozedamongthemouldyoldcoffeecupsinthebar)。“Howistheworthyalderman,andmylady,yourexcellentmother,sir?”Helookedroundatthewaiterashesaid,“Mylady,”asmuchastosay,“Harkye,John,Ihavefriendsstill,andpersonsofrankandreputation,too。”“Areyoucometodoanythinginmyway,sir?MyyoungfriendsDaleandSpiggotdoallmybusinessformenow,untilmynewofficesareready;forImonlyheretemporarily,youknow,Captain。Whatcanwedoforyou,sir?Willyouliketotakeanything?”(William,M。Thackery。VanityFair。Shanghai:ShanghaiForeignLanguageEducationPress2004,p。210。)

賽特笠偷眼對他的客人看了兩次,開口說道:“都賓上尉,我看見你老來了真高興。副市長好哇?還有令堂,尊貴的爵士夫人,近來好嗎,先生?”他說到“爵士夫人”,便回頭看著茶房,似乎說:“聽著,約翰,我還剩下些有名氣有勢力的朋友呢?”他接著說:“你老是不是要委托我做什麼?我的兩個年輕朋友,台爾和斯必各脫,暫時替我經營事業,到我新辦事處成立以後再說。我不過是暫時在此地辦公,上尉。您有什麼吩咐呢?請用點兒茶點吧?”(楊必譯)

這一段中有四個“sir”這樣的稱呼,對應譯文文本,楊必分別將它們譯作“你老”、“令堂”、“先生”或“您”。在其他章節,“sir”的意義還有:“您”、“爹”、“少爺”等。譯文體現出譯者自身的“視閾”與原作視閾的有效融合。

Studiesservefordelight,forornament,andforability。Theirchiefusefordelight,isinprivacyandretiring;forornament,isindiscourse;andforability,isinthejudgmentanddispositionofbusiness。Forexpertmencanexecute,andperhapsjudgeofparticulars,onebyone;butthegeneralcounsels,andtheplotsandmarshallingofaffairscomebestfromthosethatarelearned.

讀書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長才。其怡情也,最見於獨處幽居之時;其博彩也,最見於高談闊論之中;其長才也,最見於處世判事之際。練達之士雖能分別吃力細事或一一判別枝節,然縱觀統籌、全局策劃,則舍好學深思者莫屬。讀書費時過多易惰,文采藻飾太盛則矯,全憑條文斷事乃學究故態。讀書補天然之不足,經驗又補讀書之不足,蓋天生才幹猶如自然花草,讀書然後知如何修剪移接;而書種所示,如不以經驗範之,則又大而無當。(王佐良譯)

王佐良將“Studiesservefordelight,forornament,andforability”(培根《論讀書》)譯為“讀書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長才。”原文作者連用兩個“servefor”及兩個省略結構“for”,譯者則巧對三個“足以”;又以“怡情”、“博彩”、“長才”對原文中的“delight”、“ornament”、“ability”,體現了培根簡約、直白而工整的文風;同時將原文開篇簡約有力、果斷判別的說理氣勢展現得惟妙惟肖、莊重典雅,再造了原文特有的曆史格調,展現了古色古香的韻味。這種譯法做到了視像美、音韻美、意境美,達到了三美的標準。王佐良從自己“視閾”中挑選出最恰當的詞來表達,體現出自身的“視閾”與原作近似完美的融合。

譯者在翻譯時所具有的整個視閾,即譯者在目的語文本最終形成之前所具備的一切知識、觀點、認識和態度的總和,它不僅包括譯者在接觸源語文本之前所擁有的全部前見,而且包括譯者在翻譯過程中通過各種途徑(如查閱各種參考資料或向專家谘詢等)所獲取的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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