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反向抵押貸款完善家庭經濟功能的探討(3 / 3)

個人家庭麵對長達一生的長期理財規劃中,除考慮終生收入總額應達到目標,以保證終生消費目標的要求滿足外,還必須考慮在個人生命周期的每一階段的資金籌措及配置等,以將其運作得盡量完美,既滿足各生命周期階段對財力調度的需要,不致出現資金短缺或閑置事項;又能打好時間差,借助於儲蓄存款、信用貸款、養老保險等現代化理財手段,更有效地實現這一目標。同時還要能考慮在長達數十年的期間,貨幣時間價值的作用,以及數十年期間利率、物價上漲及生活用費標準升高等種種因素的影響。

反向抵押貸款的推出會對個人理財規劃產生重要的影響,將反向抵押貸款納入個人理財業務,並作為個人理財規劃的一種新的工具。從金融機構的角度看,可以多一個理財產品,運行得好勢必會增加相當收益,增強金融機構在中間業務開展中的競爭力。從居民個人的角度看,反向抵押貸款的實施能影響其整個生命周期的財務規劃,用房子來養老使人們不必在工作期間為大量預備養老金而極力抑製消費,可以將這部分資金用於改善生活、增加教育投入或者提高居住水平等,促進現期消費,減輕養老儲蓄負擔。

反向抵押貸款業務的推出,正是一個家庭或個人將擁有的各項資源,在其整個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給予優化配置的有效手段,並通過這一手段淋漓盡致地發揮作用。資源配置理論的探討與反向抵押貸款的提出有密不可分的聯係。將家庭資源優化配置的內容,擴充於對住宅資產的買進售出或租入租出,應當是很值得重視的全新內容。家庭也正通過這一事項的操作,取得最大的經濟利益,實現價值保值增值和加固養老保障的大目標。

六、反向抵押貸款的免稅效應

美國有關不動產交易的稅法中,有一項特別條款:房主出售房屋時如果已年滿55歲,即可從總收入中抵扣部分已實現的收益(最多為125000美元)。條件是出售前的5年中,該房屋至少要有3年作為房主的主要居所被擁有及使用。當然,每個房主一生中隻能享受一次這樣的免稅待遇。此項條款的製定對老年人實施以房養老是很好的。美國國會製定這一條款時正是基於這樣一種考慮,該住房的升值可能會是老年人主要的收入來源。收益免稅可促使老年人通過買房或租房,從大房中搬遷到較小的住房,住房置換中的差價收益和以前購買出售住房的免稅收入,正好可以用來養老。

房地產交易中有一個約定俗成的收益納稅遞延條款,當發生房地產交易時,隻要交易行為能不斷地進行下去,由於房地價升值而應該繳納的資本收益稅,就可以不斷地遞延下去遲緩繳納。按照美國相關政策規定,原有住宅出售時,隻要房主將出售的收入在出售前兩年內或出售後兩年內被再投資於新的私人住宅,隻要再投資的住房價值大於前者,就無須為原住房的升值納稅。如某人於2002年5月以60萬元購入新房,又在2003年3月將原來居住的舊房出售,舊房的原成本價為20萬元,購進及出售時支付的相關稅費為1.2萬元,房屋購進後裝修維護費用5萬元,現出售價為40萬元,計算該住房出售的淨收益為13.8萬元。假如應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為20%,房主應為此不動產收益納稅2.76萬元。現因2002年5月曾購入新房,交易期不到兩年,故此稅收可遞延到以後年度繳納。若舊房出售在前,新房購置在後,新房購價大於舊房售價,則舊房出售當時已經繳納的稅款也可在新房購置時,依法向稅務部門提出申請,將原納稅款2.76萬元予以返還。

人們在中青年時代,通過投資房地產取得相當的投資收益,而這筆投資收益又可以通過出售小房換購大房的方式,將應稅收益逐漸遞延至後期繳納,而不須當時兌現。到了老年時代再通過大房換購小房的方式,名正言順地享有中青年時代投資房地產的收益,作為養老資本。同時,應當向國家繳納的房產交易收益稅,也被名正言順地扣除。這就可以使應繳納的房地產交易稅逐期向後遞延,一直到最終的予以豁免。若未采用上述方式,則稅收遞延和免除優惠就都不可能得到。這正是個人理財中稅收策劃的一個較好方法。

國家通過稅收遞延的方式,可明顯刺激房地產交易行情的活躍。這種交易行情的活躍,從經濟意義或社會意義上對國家、社會、個人都有諸多好處。對個人而言,可改善居住環境,增進生活質量,或用住房換購的差價款達到養老的目的,實現住房資源和養老資源的融會貫通和優化配置。對國家而言,房地產交易可大大活躍,GDP增長有了堅實的推動力。美國的交易房除少量新房外,更多的是二手舊房的交易。

我國的房市交易則多是新房購買,舊房交易還較少出現。購買房屋也大多是準備一次定終身,或將其傳宗接代。應當享有的免稅收益就打了一個大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