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以房養老對老年家庭的經濟效應(2 / 3)

家庭經濟狀況的優劣與否,對房屋的要求標準有相當的差異。經濟狀況好,可以住大房、好房,尤其是房子坐落在好地段、優環境;經濟狀況變差時,則隻能居住在一般的地段與較差的房屋。家庭經濟狀況的優劣與否,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化。這一點又必然會對家庭的住房狀況發生影響。今日的家庭往往在經濟基礎很不具備時,就貸款購房,且購買房屋的麵積、檔次,都遠遠超出正常居住生活的需要。這是不利於家庭消費結構完善的,也形成了資源浪費。經常可以看到有許多家庭依靠貸款購買了價值百萬元的高檔次住宅,卻尚有大筆欠債需要歸還,每日隻能節衣縮食,手中是端著“金飯碗”,“飯碗”中卻無太多的東西可放。即使說這筆貸款已經全部歸還完畢,人們的日常收支安排不再要考慮還貸付息,能夠過得輕鬆一些,但空有價值上百萬元的住宅,在整個家庭的經濟生活安排中,僅僅起到一個“居住”功用的滿足,每個月的生活費僅僅安排數百元,隻能勉強度日。這種消費結構是嚴重畸形的,以房養老正可以改變這一狀況。

四、以房養老有助於開拓家庭理財新途徑

個人理財規劃是今日大家非常關注的新話題,人們希望將自己擁有的人財物力資源,通過有意識地籌劃安排,使之發揮最大效用,也最好地符合自己個人和家庭整個生命周期階段的需要。以房養老正是住房、養老與個人理財規劃三者的有機結合,是通過金融保險機製,將個人家庭擁有住房價值妥善安排,使之在滿足正常的生活居住的效用而外,還能夠發揮晚年養老生活保障的功效。住房、養老、個人理財目前都是社會的熱門話題,以房養老是這三大熱門話題的有機組合,結果自然會是“熱上加熱”,這一模式推出必然會受到社會極大關注。

實施以房養老還可推動大眾投資理財意識與觀念的更新,目前我國大中城市的房價普遍偏高,房子成了人們一生中最昂貴的消費品,但若推行了以房養老的新養老方式,人們買來的房子就有了新使命。購買住房時,房子是一種消費品;使用一段時間後,隨著人們年齡的增加,房子還可以被反抵押出去,又成了一種實實在在的積蓄,就像某些人戲稱的“儲錢罐”。同時,收入水平較高、有一定積蓄的老年人還可以大膽地去購買第二套乃至更多住房。老年人的理財投資,還可以利用以房養老的預付款來做新的投資。加拿大政府還規定老年人申請反向抵押貸款可以免稅,貸款利息可抵消新投資收益稅和減少總的應付稅款。

從微觀家庭的角度而言,以房養老是家庭的一種長期理財行為。理財最大的目的,是以確定的收入來源或尚不很確定的未來收入的來源,應付目前乃至未來經濟生活中的種種不確定事項。保險作為一種養老保障是低風險的;房產作為不動產,既是生活居住的場所,又是一種很好的投資融資的工具,除非遭遇到巨大的房產泡沫並開始破裂,一般來說,房產的出租出售都不存在太大問題,且房地產的投資收益在一般情況下要高於其他投資項目。

長期以來,我國老年保障製度並不健全,人們出於對未來養老和防病等問題的考慮,習慣於省吃儉用,把錢存進銀行,以增加未來生活的“保險係數”,這就造成了我國居民的儲蓄率居高不下。推行以房養老這種金融壽險服務,就可以完全或部分解除人們對晚年生活的顧慮,這將極大地激發居民的消費潛力,擴大內需,拉動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大大減輕了年青一代的經濟壓力和精神壓力,使年輕人能將有限的收入更多地用於日常生活消費,在提高生活質量的同時,必將增強對社會的貢獻。

如某孤老太太每個月的養老金收入為600元,與子女不在一起居住,未來也不需要將住房遺留給子女,子女對此也充分地理解。該老太太現擁有房產一套,麵積120平方米,價值為80萬元。相對於實際生活需要而言,該住宅的麵積明顯過大,價值過高,盡管該住房裝修到位,功能齊全,居住舒適,但對該老太太來說,卻是孤冷清寂,日月難以打發。而每個月發放的養老金在老太太的安排下,勉強夠用。如遇到大病大災,急需大量金錢時,問題就難以解決。該老太太是個典型的“房產富人、現金窮人”。這個問題應當如何解決呢?辦法隻有一個——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的辦法較多,老太太將這幢住房抵押給銀行,每個月就可以得到一筆錢財彌補生活費用的不足;同時,還可以利用家中較大的居住空間招租房客,比如找兩位年輕的大學生一同居住,且不說可以增加收入,日常生活也可以增添不少的青春氣息。此外,老太太的日常家務料理,兩位大學生也可參與。這樣,養老金不夠用和家中生活清冷寂寞的問題都可以得到很好的解決。到老太太年齡再大一些,生活不能料理時,可再找個保姆一同居住。該老太太若向往群體生活的熱鬧,還可住到質量好、檔次高、護理服務好的養老院去。若該老太太向往田園風光,也不妨將自己的住宅完全對外出租或出售,自己住到設在市郊的風景優美的養老基地去。

五、以房養老可調整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的結構

以房養老模式的推出,還將發揮出一個宏觀或微觀的經濟效應,是不論在社會還是家庭的資產配置和構成中,住宅這種實物資產占據的比例都將有大幅上升,以儲蓄存款、養老保險為代表的金融資產則會有較大程度下降。就目前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而言,這一變化趨向是合理的。一個家庭真正富裕的標誌,絕不是擁有數十萬元或上百萬元的儲蓄存款,也非擁有價值高達數十萬元或上百萬元的豪華住宅,而是表現為實際生活消費水平的高低。

雖然我國老年人的貨幣儲蓄不多,然而大都擁有一套價值不菲的房產。我國20世紀90年代進行的住房製度改革,使得可以出售的公房基本上已出售給個人,與此同時,居民踴躍購買商品房,使得我國城市有高達80%的家庭擁有了自有房屋。這意味著住房已成為大多數城市居民的主要財產,如果折成現金計算,有些家庭的財產規模還比較大。許多所謂的成功人士購買了價值百萬元的住宅,可稱是“百萬富翁”。然而,在北京、上海、杭州這樣的高房價城市裏,隨便找一個人家,隻要在像樣的地段擁有一套稍微像樣的住房,都可以稱為百萬富翁。有的報紙據此稱北京、上海有了多少“百萬富翁”雲雲。可是不少被稱為“百萬富翁”的老年人,卻抱怨“沒有百萬富翁的感覺”,每月可支配的收入僅有一兩千元,生活仍很拮據。假若該住房還是依靠大量貸款而取得,平日裏還要努力籌措資金歸還貸款,使得生活拮據異常時,這一感覺就更為強烈。

家庭的資產負債表中,貨幣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兩者間應有一個恰當的比例;家庭的收入支出表中,當期收入與當期消費之間,也應有一個恰當的比例關係。當家庭的全部財富中,如像今日已經出現的那樣,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的比例大幅失調時,對家庭生活質量的提升顯然是相當不利的,對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也是一大傷害。貨幣金融資產存置得過多,必然會減少當期生活消費和實物資產購置消耗的份額,這會影響家庭生活消費質量的整體提高,是阻礙而非促進了當時期的社會經濟發展。貨幣金融資產的增加,有利於加大社會投資積累的力度,但卻減弱了可用於消費的資源。一個社會或家庭都不可能隻有經營投資而無相應的購買消費,否則經營投資活動的最終成果,又向何處予以消化呢?大家不能隻是像目前這樣的每日辛苦賺錢,而賺取的錢財都大半儲存起來不花,長期下來,經濟增長就隻能是短期之事,無法做到長期的可持續發展。

貨幣資產在存儲適量時,是很有用的,而貨幣的過多結餘,卻常常會使當期的消費支出大大減少,積累傾向大幅提高。儲蓄存款同住房資產的相同點,是都可以發揮保值增值之功效;不同點則在於儲蓄存款等金融資產積聚的數額適度時,可以起到生活保障之功效,這是家庭財富的象征,而積聚的數額過高,遠遠超越自身生活消費的需要時,這些貨幣就隻能起到一個價值符號的作用。比如,某家庭擁有的貨幣金融資產是1萬元或10萬元,其間的差異是很大的;當這一數據上升到100萬元和1000萬元,對家庭經濟生活的影響仍有相當差距;但當這一數據進一步上升到1億或10億元時,那就隻是數字後增加一個零或減少一個零的區別了。守著一大堆“價值符號”過日子,除滿足對財富積累的渴求,並具有較高的安全感外,並不能對家庭的實際生活消費帶來任何實質性的幫助。住宅資產則可在家庭日常生活中實實在在地發揮其生活居住,提高居住質量的功用。

以房養老行為的出現,會從宏觀層麵上影響到資本財富的積累和儲蓄。人們能夠設想到晚年用房產養老,就必然會在中青年時代,將較多的積蓄款項用於住房資產的購置,而將較少的錢財用於儲蓄保險。這種資源配置的導向,若成為一種大家爭先恐後效仿的對象,就必然會使得儲蓄存款、證券等金融資產表現為減少趨向,至少會降低增長的幅率,而住房等實物財富的總量則會呈現較大幅度的增長,這種變化對經濟社會的發展是極為有益的。

藏旭恒等人撰寫的《居民資產與消費選擇行為分析》一書中,就居民的資產選擇行為給予了全麵係統的描述與評析。他認為:“城鎮居民選擇金融資產的主要目的是預防未來的不確定性,而選擇實物資產的主要目的是滿足消費需求。” 他還認為:“隨著我國經濟體製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尤其是教育、醫療、住房、就業、勞保等方麵的變革,一方麵使居民的收入處於動態的不穩定之中,另一方麵又迫使居民不得不將個人支出更多的用於原先由國家或集體負擔的費用,這就直接加大了居民在住房、醫療、子女教育、養老防病等方麵的支出風險,迫使人們不得不把應付未來不確定性支付作為購買金融資產的重要動機。”

以房養老模式的推出,對儲蓄存款、養老保險金等虛擬資產的減少和住房實體資產的增長,將會是異常明顯。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了大量的不確定因素,個人家庭經濟生活也充滿了變數,潛藏了大量難以為人預知的風險。我國的儲蓄存款為什麼在連續八次降息後仍是居高不下,增速還大幅上升。根本原因之一就在於大家對未來經濟增長的狀況並非很看好,至少對個人的收入預期不很看好,而支出花費的項目及數額卻在大幅膨脹,如購房、醫療、養老、子女上大學等,這些原本由國家視為福利、全力操辦負擔的事項,現在要全部落在公民自己身上,需要自己設法籌措資金解決。這就表現為有限的錢財更不敢花用開銷,尤其是在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上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