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反向抵押貸款老年潛在需求群體的探討(2 / 3)

申請反向抵押貸款的房屋所有人,必須事先提出申請並簽訂貸款協議。一般而言,申請人年齡必須不得小於62歲,且用來抵押的房子需在申請人主要居住地(principal residence)。單套房子對各種反向抵押貸款都是適用的。有些反向抵押貸款品種,也接受有2~4套的住所,但需要有所有權。那些可移動的住所和被共同所有的房子沒有資格申請這一貸款。這裏特別規定的一限製條款是,房主在獲得反向抵押貸款後,不得再參與任何以房產為抵押的其他貸款。

申請了反向抵押貸款,房主的最高貸款額度取決於:(1)房主年齡;(2)房產價值;(3)貸款機構要求的利率;(4)貸款相關的費用。房產價值越高,房主年齡越大,貸款利率越低,獲得的反向抵押貸款的額度就越大。另外,夫妻健在的住戶,因其組合預期壽命大於單身者,比單身者可貸款數額低;預期住房價值增值高者可貸款數額高。一般來說,反向抵押貸款的利率比一般抵押貸款的利率要稍高一些。美國住房管理委員會(FHA)對各個地區所能申請反向抵押貸款的最高房產價值額度做了限製。當房產價值超過FHA 對該地區的最高限額時,以最高限額為準。

例如,在9%的貸款利率下,10萬美元的房產價值,65歲的人去申請能獲得占房產價值(包括房子和土地的價值)22%的貸款額度,75歲的人能借到41%,而85歲的人則能借到58%。這些比例的製定主要考慮了預期壽命、房子的預期貶值速度和土地的預期升值速度這些因素。另外,可申請到的貸款額還取決於反向抵押貸款的品種。不同的貸款計劃可獲得貸款額度不同。在美國,多數老年人在家庭財產可轉換抵押貸款(Home Equity Conversion Mortgage)方麵,可以得到最大的貸款額,該機構由美國住房與城市發展部(HUD)發起,有聯邦政府擔保。

房主申請到反向抵押貸款後可以繼續居住,但有責任承擔房子的維護費用和稅收。房主永久搬出該房子或者死亡後,反向抵押貸款到期,曆年以貸款利率累計的貸款額要求歸還。一般而言,以房產出售後的現金歸還,房產價值超出貸款總額的部分作為遺產繼承。但也有可能是房產價值低於貸款額度,在聯邦住房管理局保險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中,其不足部分由保險機構提供,借款人無須支付超過房產價值部分的貸款。其中所需要的保險費在給付的貸款額中提取。近幾年比較流行的一種反向抵押貸款方式,是共享升值抵押貸款(Shared Appreciation Mortgages,SAMs),這是一種貸款機構和借款人共享房產升值,但不分擔房產貶值的抵押貸款形式。房主以無息或者低利率獲得無還款期限的貸款,代價是共享房產銷售時的升值部分(若房產貶值,房主就收不到升值部分的現金)。

四、總體思路本文的總體思路為:首先,提出理論模型來研究反向抵押貸款的個人需求和市場細分原理;其次,用美國的反向抵押貸款數據和已有的研究結論對模型進行檢驗;最後,根據模型的相關推論和假定探討這一新型的金融產品在我國的個人需求規模,並提出在我國應如何開發反向抵押貸款的相關建議。

本文第一段為導言,介紹反向抵押貸款的基本情況與本文的框架。

本文第二段為反向抵押貸款簡介。雖然反向抵押貸款已在多個國家投入金融市場,但是其產品設計和特點都與美國反向抵押貸款產品相似。本文便詳細介紹美國反向抵押貸款。本文從四個角度來介紹反向抵押貸款產品的內容和特點:

(1)反向抵押貸款產品與抵押貸款產品的異同點;(2)反向抵押貸款的發展過程;(3)反向抵押貸款產品的運營模式;(4)目前較為普遍的反向抵押貸款產品的提供機構、貸款額度、貸款利率、付款方式、保險情況等等詳細內容。

本文第三段為反向抵押貸款市場需求的理論研究,研究的主要內容是反向抵押貸款的個人需求和市場細分。

在個人需求部分,本文首先建立一個名為個人從反向抵押貸款產品中獲得的潛在收益的理論模型,模型主要闡述有多少老年房主可以通過使用這一新型的金融產品收入得到顯著增加,也就是說這一收入顯著增加的老年人規模將是反向抵押貸款的潛在個人需求規模。模型的基本構想是將老年房主的房產價值與某一折扣係數相乘之後得到房產評估值,再將房產評估值換算成年金,測算由於釋放房產產權增加的現金收入,是老年房主原固定年收入的倍數。假定當收入增加到一定程度之後,老年房主就會選擇反向抵押貸款。其中這一公式中影響折扣係數的變量為我們要討論的個人需求決策因素,即討論諸如房主年齡、收入、產權結構、子女情況是如何影響公式的最後結果的。其次,本文將假定這些需求個體特征對房產評估值的影響方向和影響程度。在個人需求研究中,本文還將從上述模型中推論利率、房價上升率等經濟變量是如何影響反向抵押貸款個人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