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反向抵押貸款資產證券化的金融運作機製(3 / 3)

銀行開辦反向抵押貸款業務,遇到的一大問題是如何籌措持續穩定的大筆資金來源,以應對在長達10數年的時期內,持續地向客戶支付貸款。機構經營這一業務,是否能夠贏利還在其次,如何應對這一支付風險則是迫在眉睫。為了降低支付風險,保障業務的長期運行下去,銀行有必要對該反向抵押貸款實行證券化。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住房抵押貸款或反向抵押貸款後,把所持有的貸款的債權出售給某一特設機構,該機構在資本市場上據以發行以該項貸款為基礎的債券或股票(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MBS),屬於資產證券化中的一種。如果參加這一業務的客戶數量可觀,且具有比較相似的條件時,資產證券化將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式。

資金配置機製是指從平衡全社會資金供求的角度,使資金的供給方與需求方在更廣泛的範圍內連接起來,從而使分散、閑置的資金更有效地運用。在資金配置機製的作用下,擁有雄厚資本的投資者在積極尋找具有較高信用級別的投資對象,而發放抵押貸款的銀行在積極尋找籌資對象。在談到我國金融改革的問題時,林毅夫曾指出,金融體係的基本功能在於動員資金和配置資金,資金動員的能力決定於配置的效率。一個金融體係的效率決定於其資金配置的效率,而所謂有效的配置是將動員起來的資金配置給資金回報率最高的產業中最有效率的企業。同樣,在反向抵押貸款市場中,資金的合理配置就是指將分散的、閑置的資金配置給投資收益率最高的行為主體進行抵押貸款活動,從而活躍和促進反向抵押貸款市場的發展。

一般而言,在資產證券化的情況下,投資者因缺少有關資金需求者的信息,不了解其財務狀況和經營能力,隻好把投資對象局限在很小的範圍內,導致資金閑置。同時,擁有穩定現金流量的銀行,卻無法解決短期資金長期貸款占用的問題。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為資金的供求雙方提供了巧妙的連接途徑,有利於改善資金的配置和利用,同時為銀行開展反向抵押貸款業務提供了資金來源,減少了風險資產的比例,提高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特設機構向保險公司投保,包括以借款人為對象的人壽險和以房屋為對象的財產險。對於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說,應做好住房抵押貸款擔保和保險體係的建立。

它不但可以轉移商業銀行絕大多數的風險,並且使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標準化、規範化,使住房抵押貸款擔保製度化、法製化。同時,銀行應對特設機構做好資信評估,特設機構因涉及借款人的房屋購售等問題,采取決策是否合適等,都將直接涉及借款人的切身利益。

在我國,反向抵押貸款的投資者大都屬於機構範疇,這些機構投資者擁有大量的資金;而發起者市場中存在著大量的中小型反向抵押貸款發起人,這些中小發起人雖然能夠引致貸款發起市場的競爭,但同時由於規模的限製,他們一般處於資金短缺的狀態,難以承擔大規模貸款合同的管理責任。同時,由於開辦反向抵押貸款本身需要大量的資金,使得處於服務商身份的銀行麵臨未來大量現金的支付風險。

在這種資金配置明顯不平衡的狀態下,應該讓擁有雄厚資本的投資者介入反向抵押貸款的二級市場,通過反向抵押貸款證券化為資金的供求雙方提供了巧妙的連接途徑,有利於提高資金的配置和利用,同時為銀行開展反向抵押貸款業務提供了資金來源,減少了風險資產的比例,提高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五、金融機構在反向抵押貸款模式中的利益驅動機製

在反向抵押貸款業務開展的過程中,存在著明顯的利益驅動機製。利益驅動機製是指通過利益刺激,來激發借款人和銀行等金融機構參與住房抵押貸款的證券化。貸款的買賣雙方會根據自身利益的需求,有選擇性地進入反向抵押貸款市場。我們認為,老年人會根據自己的預期壽命情況有選擇性地進入反向抵押貸款市場,當他們認為自己的預期壽命大於平均壽命時,就會選擇進入市場,因為這時保險機構會按照人的平均壽命計算每月的現金墊付款,並將這一確定金額寫入合同後不再變更。此時如果老年人的存活年限越長,則拿到的現金就越多,對老年人就越有利。雖然老年人壽命的不確定性給特設機構帶來了損失的風險,但是從博弈的角度而言,確是老年人選擇該項金融產品的理由。

反向抵押貸款方式是否能成功推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它給購售雙方帶來的未來經濟收益和風險。對借款人來說,他們可以出售房產以增加收入提高養老水平,而又未失去生存期間對房屋的使用權;對購房扶養的機構而言,他承擔了養老這一社會保障功能,又遵循商業化原則經營,以較低的價格獲得房屋的所有權,且又不必立即支付全部購房款。借款人死亡後,購房扶養機構就可以出售或出租相關的房屋,或把該房屋重新開發運營,從而取得相應的收益。對於貸款銀行來說,可以通過住房抵押貸款的資產證券化,實現貸款的“真實出售”,提高資產的流動性,改善自有資本結構,更好地進行資產負債管理。雖然住房貸款市場存在著極大的風險,但是也有相當可觀的保險金收入。據美國的經驗,服務商在整個貸款業務的運作過程中,可以獲得約占住房資產總額30%左右的服務費,其中包括日常貸款管理、保險金收取和長期法律谘詢等費用。反向抵押貸款合同的簽訂費用,往往包括發起費用、評估資格審查費用和不高於最大索賠額2%的保險金,這些收入都是相當可觀的。對於保險、擔保等市場中介機構,可以借此機會打破政策壁壘,擴大業務參與的領域,同房地產行業、養老保障行業做更深層次的結合,創造出新的利潤增長點。在如此可觀的收入麵前,有能力的金融機構是可以通過業務運作而獲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