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暴潮災害的應急預案
由國家海洋局組織編製、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負責起草的《海洋預報和警報發布第一部分:風暴潮預報和警報發布》國家標準,於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的實施對規範風暴潮預報、警報行為,提高預報警報服務質量,適應海洋開發、海洋管理、海洋防災減災和國防安全的需求,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輕風暴潮造成的損失,更好地服務於沿海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指導作用。
預計熱帶氣旋將登陸我國沿海地區或在距沿岸100千米以內(指台風中心位置)轉向以及溫帶天氣係統將影響我國沿海地區,即使受影響海區岸段不出現超過當地警戒潮位的高潮位,也須發布風暴潮(含台風浪)預報。
在2006年10月由國家海洋局發布的《風暴潮、海浪、海冰和海嘯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不《預案》)中規定了各級預警報發布的流程和授權範圍等,例如《預案》規定,風暴潮玉級緊急警報(紅色)由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發布。在1小時內報送國務院值班室、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家海洋局、總參謀部等有關部門,受風暴潮影響的沿海省(區、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以及海區、沿海省(區、市)、計劃單列市海洋預報(中心)台等。風暴潮玉級緊急警報(紅色)應通過中央電視台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放,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應在2小時內送達中央電視台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負責與中央電視台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協商,在就近整點新聞或新聞聯播中播放,跟蹤播放情況,並將播放情況報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
目前國家和沿海省市各級政府一般都製定了防禦風暴潮的應急預案,預案規定防範風暴潮災害的組織指揮體係及相關單位的職責、應急響應、保障措施和善後工作等。目的是全麵提升防禦風暴潮災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風暴潮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
風暴潮災害防禦
中國風暴潮災害防禦1.領導重視,部門聯動
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曆來高度重視風暴潮防禦工作。1969年6903號強台風風暴潮襲擊了汕頭,造成嚴重災害,在周恩來總理親自過問下,全國各有關單位開展風暴潮預報方法研究,並於1970年在國家海洋預報總台試報全國沿海的風暴潮,到1974年正式向全國發布風暴潮預報和潮災警報。目前已建立起了全國性的風暴潮監測預警網絡。國家進一步重視和加強了風暴潮災害防禦工作,提出了抗潮與避潮並重、防災與減災並舉的原則,加強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設,使得沿海保護區抵禦風暴潮災害的能力不斷提高。每次台風來臨,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都高度重視,國家防總統一部署、精心安排,國家水利、氣象、民政、國土資源、海洋、衛生、建設、信息產業、交通、電力、財政、公安、農業、教育等部門反應迅速、密切配合,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廣泛動員,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啟動相關預案,強化措施、主動防範,廣大幹部群眾奮起抗災,有序有力開展各項防禦工作,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
例如,1989年第8號台風登陸廣東省珠市口以西地區,海洋環境預報部門預報台風將在這一帶沿海產生特大高潮,釀成潮災。各級防汛部門在接到預報後,立即緊急動員,疏散危險地段居民,搶運物資,搶收稻穀,將經濟損失減小到了最低限度,且人員傷亡極少。
2.加強非工程措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