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的錯誤做適當的懲罰
“花瓶實驗”
曾經一個教育家做過一個實驗,就是觀察孩子打掃衛生不小心打碎父母心愛的花瓶後父母的反應,幾乎所有的父母都逃不出這三種:
第一類家長,看見花瓶破碎後第一反應就是暴怒,然後轉身對孩子說:“瞧你看的好事!”也不容孩子辯解,輕則罵重則打。而且這過程一般不會短。還有很多家長打罵孩子的時候還把翻出了舊帳,把孩子過去犯的大大小小的錯誤又拿出來溫習了一次,越說越氣,變成了自己一個人的嘮叨。
第二類家長,也很心痛花瓶,但是一看到孩子嚇得哇哇大哭更心痛的還是孩子,反過來去安慰孩子,然後追究旁人的責任,“是誰讓他來擦桌子的,這麼點小的孩子會做這些嗎?碎片傷了手怎麼辦?”然後他們就說什麼也不再讓孩子做家務了,替孩子把剩下的事情全做了。
第三類家長要少一點,他們先是簡單了解了一下具體情況,然後對孩子說:“去,把碎片掃幹淨了別傷到人,下次小心點。”
我們要多哪一類的父母?第一類做不得,完全是一種粗暴的教育,對孩子的懲罰超出了限度;第二類家長也做不得,對孩子太溺愛;真正明智的家長是第三類,也許不少父母會覺得第三類父母表現的太冷漠,其實正是這冷漠體現了他們對孩子恰倒好處的懲罰:首先,他們簡單了解了一下情況,以免冤枉孩子;其次,他們沒有責備孩子,因為這畢竟是孩子的過失而非故意;再次,他們讓孩子自己去把碎片清除了,是讓孩子對自己的過失作出了補償,而且還會叮囑孩子要避免以後犯這樣的錯誤。這難道不是最合理的懲罰?孩子犯了錯誤,不懲罰和懲罰過度都是有害的。
為什麼要懲罰孩子
應該讓孩子知道,他必須為自己犯下的錯誤付出代價,他應該對自己的每一個行為負責。如果家長每次都以孩子還小的理由縱容孩子,那麼孩子就不會把自己的錯誤看成是一個錯誤。孩子的任何一個錯誤都應該被懲罰,但是家長的懲罰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要讓孩子明辨是非,能在以後明白自己行為的意義。
當孩子有錯誤的時候,不要動用怒氣,不要使用暴力,這隻能暫時地節製他的行為,甚至會讓孩子學會挑釁和複仇。也許你的本意是愛,孩子卻不理解。
怎樣去合理懲罰
——先弄清楚事實.首先是問自己:孩子的行為的目的是什麼?都可能自己正被某些問題困擾著,不把事實弄清楚會擴大這些問題。要清楚孩子對自己的錯誤有有沒有悔易,如果孩子已經真正地後悔就沒有必要懲罰孩子了懲罰的目的無非是讓孩子意識錯誤,如果孩子已經意識到了,就不要再去增加孩子的痛苦了。
——允許孩子申辯。在懲罰孩子前,讓孩子說說是不是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是為什麼會犯這樣的錯,應不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給孩子說“不”的權利和解釋的時間。
——犯錯誤之後立即懲罰 所以家長一旦發現孩子犯錯,隻要情況許可就應立即予以相應的懲罰;因為懲罰的效果部分來自條件反射,而條件反射中建立孩子錯誤與懲罰之間的聯係,時間越短越短則效果越好。隻要當時的情景合適,就應該立刻懲罰孩子不要拖延。很多家長喜歡對孩子進行秋後算帳,這對於孩子來說一點懲罰的意義都沒有,他可能早就忘記了自己犯過什麼錯誤。
——懲罰要適度懲罰孩子的目的是為了孩子的良性轉化,懲罰過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對抗情緒,輕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為戒。因此懲罰孩子要以達到目的為原則,尋找對合適的度量
——父母態度要統一。不要出現一方要懲罰,一方卻要袒護的局麵,這樣隻會讓孩子盲目親近袒護他的人,並且有充足的理由覺得自己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