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房價增值與房租設定
住宅在漫長的養老期間,一般是會發生價值增值的,這筆增值加大了以房養老的保險係數。假如住房的增值率正好同利率與費率的數值相等,每期應當給付房款的計算是很簡單的,直接以房屋的總價除以預期抵押房產人的預期餘命即可。
如某住宅的目前價款評估為24萬元,預計該成員存活期尚有16年,每年平均支付房款也即養老款項大致為1.5萬元,每月為1250元。計算該筆房款到16年期滿的終值(複利計算,年利率假定為5%)。期滿保險公司共給付該老人的養老金終值為1.5萬元×23.675=37.8萬元。這時,該機構需要考慮該房屋目前的價款為24萬元,經過16年的折舊耗損和地價的增值減值之後,到期收回的房屋能否值37.8萬元。
保險公司在16年中付出的款項很大,該成員實際得到的款項是多少呢?16年中每年從住房抵押中收回現款1.5萬元,計算16年裏得到年金現值的總計為1.5萬元×10.838=16.257萬元。這筆數額和房款24萬元的差額,可視為16年繼續居住在本房屋裏,應當向保險公司繳納的房租。這筆租金的數額是高於還是低於正常的房租標準呢?有必要予以計算。16年的房租為7.743萬元,每年平均為4839元,每月為404元。若簡單對比每年房租4840元與房價24萬元的租售比價,隻有2%,低於正常時期下的存貸款利率,應當認為這一租金額度並不高。再考慮該老年人仍是照常居住於自己家中,相比在外租房居住的勞頓不堪等,可以說,該借款人通過反向抵押貸款的形式,獲得了一筆較大的收益。
三、貨幣養老與住房置換+以房養老的比較
(一)例一
某老年夫婦每月有一定的退休金,另外儲備有30萬元貨幣留作養老,這筆錢財再加上存儲銀行的利息收益,支付兩人各15年的晚年生活費用,補貼可能發生的醫療保健用費,平均每年每人可補貼1萬元,應是足夠了。但如該老年夫婦多年來一直住在一幢“麵積小、設施舊、功能少”的舊住宅裏。地段雖好,卻並不適合養老居住。現在退休後,很希望能夠在較為適宜養老的城郊更換一幢麵積大、功能全的新房。假定購買新房的價款也是30萬元,在這種狀況下,是否還能一方麵保證養老金的使用,另一方麵又期望改善現有的生活居住環境呢?
依照傳統觀念來看,購房後貨幣全部用完了就無法再從事養老事項。但這裏可以采取的一種新觀念是:用30萬元購買房屋供自己居住,然後再將該房屋向有關特定機構作反向抵押,每年領取若幹款項作為養老費用。到預定壽命終結時,正好將該房屋的價款全部領取完畢。這種新辦法是否合算呢?考慮利息費用、機構管理費、經營費用等因素,每年可領取的養老款是會小於前一種方式的。
將30萬元留作養老款,養老期為15年,年利率為3%時(相當於目前的存款利率和國債利率),近似於保險養老的收益率。按照年金現值係數計算,每年應當領取養老款為x,得到公式為:x(年金現值係數,3%,15年)=30萬元,查表得15年期,3%的年金現值係數為11.9379。計算得到x=30萬÷11.9379=2.5萬元。這足夠支付老年夫婦在預期15年生存餘命的養老費用。但如采取購房同時反向抵押貸款的方式,這時每年可以得到的養老款,因考慮利息支付的因素,則會低於2.5萬元,也低於2萬元。具體數據同樣可用測算的方式得知。
若實施反向抵押貸款的形式,貸款利率以5%計,同時假定該住房的折舊損耗和地價升值兩因素相互抵銷,也就是說經過15年期後,貸款銀行最終得到該幢住房的房價仍然是30萬元。兩夫婦每年可以從貸款銀行取得抵押款計算如下:設每年可得款為x,x(年金終值係數,15年,5%)=30萬元,得x=1.4萬元。
需要說明,兩個計算公式的結果有較大差異,原因除了利率差異外,主要是運用年金現值係數與年金終值係數的差異。前者是兩夫婦首先將30萬元存放於銀行中,然後每期從銀行中等額取得若幹款項用來彌補生活費開銷,計算得到每年度提取2.5萬元,到15年期滿正好將30萬元全部支取完畢。而後者則是首先將30萬元用來購買住房,同時一邊居住在新房裏,一邊將該住房的價值提前貼現做養老使用。故此,這裏隻能用年金現值係數計算,最終得出結果就隻有每年度1.4萬元了。1.4萬元與2.5萬元相比,是要低不少。這個差額1.1萬元,正是老年夫婦居住新住宅、改善居住環境應當支付的代價,平均每月為916.67元。
老年夫婦的這一反向抵押貸款的方式是否合算呢?可從以下幾方麵加以理解:(1)多了一條選擇渠道,後種方式在老人還有其他經濟來源,就可相應彌補養老資金的短缺。(2)改善了居住環境,在同樣的資金供給條件下,更好、更高質量地滿足晚年居住生活的需要,在老年人養老資金有寬裕時,采用這一方式更好。(3)在購房抵押和住宅租換兩者之間做出比較,以後種方式而言,若將現在的住房出租,再租進一幢適用的新住宅,若每年度需要補貼的租金大於1.1萬元時,購房是合算的,否則以租房為合算。(4)剛才的計算還少了一個重要因素,就是這老年夫婦原本是有房子住的,現在買了新房,原來的舊房如何處置沒有說明,舊房雖然破舊,但因處於城市中心,價值較高,一般情形下也會相當於在市郊購買新房的價值了。將這一因素加進來,老兩口的晚年生活應當是過得很好了。
在住房置換的養老方式中,房價上漲高於折舊率時更為合算,還可享有房價上漲帶來價值增值的益處。若房價平均以5%的比率上升,折舊值以3%的比率遞增,兩者相抵減後,得到的2個百分點,就可以使反向抵押貸款的利率由5%降低為3%。在這種情況下,老年夫婦每年度可得到抵押貸款為:x×(年金終值係數,15年,3%)=30萬元,x×18.5989=30萬元,x=16130元,顯然有較大幅度的增加。
(二)例二
某甲先生今年65歲,手頭有舊房產60平方米,市價值30萬元,每月退休金僅為800元,貨幣積蓄僅有1萬元,夫妻雙方健在,屬於典型的城市貧民。現有住房位於A 市的中心商務區,地段好,但過於喧嘩。目前,老人的月養老金收入有較大缺欠,為能獲取較高質量的晚年生活,甲先生現將該住房按市價出售得30萬元,再用25萬元購買某遠離商務區的老年公寓60平方米的新住宅一幢,餘5萬元存銀行應對不時之需。同時將該新購住宅辦理反向抵押貸款。預期夫婦兩人餘存壽命為13年,計算每月可從銀行取得抵押貸款大致為1300元,可補充養老金的不足。
經如上方案的調度後,該老人生活質量得到顯著改善,養老服務設施得到健全,手中積蓄金融資產增加5萬元,達到6萬元,住房由市中心的舊房更換為市郊,完全按老年人身心特點設計的新住房。更重要的是,每月可支配的現金從800元上升為2100元,生活水準大為提高,從城市貧民階層一舉上升為小康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