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反向抵押貸款給付金額的計算(2 / 3)

根據如上公式,得到最終的計算公式是:

特定機構每年度支付現金×(年金終值係數,設定利費率,期數)=該房屋現時的市場價×(1-房價貶損率,期數)×(1+地價上漲率,房產抵押者實際存活年限)×(1-銷售稅費率)(6)

特定機構每年度支付現金可根據以上計算公式倒算出最終結果。

為防範運營中的風險而言,需要不斷地測定已貸款資產的累計價值和抵押房產的當時價值,並衡量兩者的價值額度是否相當。房主需要這樣做,以判斷房產的價值已“吃掉”了多少,還剩餘多少留待將來繼續耗用;貸款機構更需要這樣做,以確切地判斷機構貸放出去的款項,同最終可以從該抵押住房上收回的價值,兩者的關係式是如何。尤其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就越需要這樣做。公式我們前麵已經談到了,可大致設定為:

已貸款資產到當時期的累計價值=當時期抵押房產的剩餘價值

這個公式是動態運行的,需要根據時間的推移隨時測定。公式左方是指從貸款開始,借款人每期從特定機構取得的款項,再加上應向特定機構支付的利息(複利計息)的合計;公式右方是指所抵押房地產的當期可變現淨值。它並非是指該抵押貸款初始該房產的評估價值,而是指隨著時間的推移,該房產可能發生的價值波動,並用該價值波動的額度加上或減去該房產最初的評估價值,以得到當期該抵押房產的實際價值。

二、銀行開辦反向抵押貸款業務示例

舉例而言,假若某年屆60歲的老年人,現擁有完全產權的住房一幢,現價為60萬元。經對老人的性別、身體健康狀況、既往病史及所處生活環境的診斷與調查,結合同地域老年人的預期平均壽命,現判斷該老年人的餘命尚有18年;同時,根據該幢住宅的房齡、功能及坐落地段等基本狀況,結合該地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態環境及適宜居住的程度,充分考慮該地域未來的前景演變,得出該幢住宅在未來18年中的價值增長幅率為50%(已扣除住宅本身的折舊影響,住宅占用土地使用期70年的因素這裏則未予考慮);接著預期在未來的18年內的市場利率和31  業務開辦機構開辦此項業務的費率,以複利計息總計為4%①。

根據如上因素考慮,據此可得到算式為:

每期應得房款(X)×(年金終值係數,4%,18年)=60萬元×(1+50%)得25.645X=90萬元,X=3.5095萬元。

這就是說該老年人在抵押住宅後,每年可從銀行取得3.5095萬元,每月為2925元。如為保險起見,銀行在實際支付養老金時,還可以再訂個給付係數或折扣係數,如打個8折每月實際貸放2340元,不足款項待最終老年人去世“蓋棺論定”時再同其子女多退少補。

這裏所談的計算公式,是在預期存活餘命、利費率和房價波動率都已確定的情況下,然後簡單計算出應有結果。事實上,在漫長的歲月中,不免會有種種變數發生,預期餘命不代表實際存活壽命,房價波動難以預測,利費率等也難以簡單測定。

這就需要在方案執行的過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加以調整,使之更符合現實的需要。

而到該老人最終“蓋棺論定”之時,似乎還有必要再做“秋後算賬”,以最終徹底了結這一漫長“公案”。老人身故後,兒女還可再出資還貸,將已抵押的住房贖回,或者在“喬裝打扮”上市交易後,用所得款項首先歸還銀行的全部貸款本息,剩餘部分再歸其子女繼承。當然,在售房款不足還貸時,發生的虧空也需要事先約定,是由子女兜底,還是由政府“買單”,或業務開辦機構來包賠損失等,這期間的種種事項是非常複雜化的。

三、保險公司開辦反向抵押貸款業務示例

如此業務由保險公司開辦,具體的業務實施“路數”又會有較大不同。它可能是老年人將住房使用權交付保險機構後,即可在其存活的全部年份裏,享有保險公司每期的養老金給付,一直到死亡為止。每期養老金給付的計算公式確定中,預期存活餘命的確定需要考慮壽險業務特有的生命表和大數定理,其餘因素確定則大致相同。具體實施中,老人的實際存活壽命可能大於預期,也可能小於預期。在大於預期餘命的狀況下,老年人可多得到一份保障;在小於預期餘命的狀況下,則該老人的經濟利益要受到相當虧損。這種狀況,正如美國經濟學家評論的那樣,是老人同機構之間的一種關於“死亡年限”的博弈。

張大爺今年63歲了,原來是北京某機械廠的職工,退休後每月僅有700元的退休金,獨自生活在房改時買下的90平方米的房子裏,房子比較大但現金卻有較多不足。張大爺的兒子與兒媳的月薪共計6000元左右,一家每月的生活費2000元、歸還住房按揭貸款1200元、孩子的學習輔導費400元、交通費或應付水電費等其他支出1000元,這樣一算剩下的錢就不多了。考慮到將來孩子要讀大學、買車等問題,張大爺的兒子用來贍養父親的錢就比較少,幸好父子倆關係很好,日子也過得安樂祥和。但最近張大爺身體不是很理想,要花的錢慢慢多了起來,手頭也就開始緊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