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6:T≥t0。抵押於反向抵押貸款的房產即x0,一般需要擁有較高的初始價值,以保證養老者去世時,房產的地表建築仍然擁有足夠大的價值,來歸還欠付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金融機構在辦理此業務時,必然會對該房產的實際價值做充分評估。這裏假設6與實際情況是相符的。
假設7:μ<r ,即0=limx → 0+xe-dT <(r-μ)L<limx →+∞xe-dT=+∞
假設8:T ≤ 70。對我國目前房地產的建設與使用周期而言,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一般住宅的使用年限通常不超過五六十年。一幢房屋經數十年使用後,房屋本身已是破舊不堪,難以發揮正常功用,但房屋所附著的土地卻仍然會保留著較高的價值。由假設7可以知道,當地表建築擁有價值為零時,房產所有者並不會長期持有單純的土地資產,通常會對該項地產重新建造新的住宅,即T ≤ 70。故土地使用年限70年的限製對本定價模型的影響較小,這裏可將其忽略不計。
(四)房產價值評估中的模型建立與測算
由假設7可知,方程④有解;又因為函數X(t)=xe-rt 有界連續且關於x 是單調增加,可認定該方程有唯一解。
三、反向抵押貸款金融產品定價模型的解釋
(一)模型的經濟學解釋
以下是對T(x) 的經濟學解釋:住宅拆除期的決策與地表建築物的折舊率有連帶關係,房屋殘餘價值的狀態為x,土地價值的漂移係數為μ 以及土地的初始價值l 0有關。
漂移係數μ 對住宅拆除期決策的影響較為複雜:一方麵,漂移係數越大,土地增值越快;而另一方麵,如果單純考慮土地增值與無風險投資的關係,由於μ<r,越早將土地變現投資於無風險資產越好。但土地變現要以拆除地表建築物為前提,這就損失了地表建築物的餘留價值。最優的拆除期決策要綜合考慮以上兩方麵的因素。
T(x) 的決策與養老者預期死亡時間t0無關,隻與房產本身的價值特征有關。我們可對V(x) 的經濟學含義解釋為:房產價值與地表建築物的折舊率為d,房屋殘餘價值狀態為x,土地價值的漂移係數為μ,養老者預期死亡時間為t0及土地的初始價值l0有關。因地表建築物的折舊速度越快,房屋殘餘價值就越低,而土地的初始價值越高,房產的價值就越低,住宅拆除的時間就越早。
漂移係數μ 對房產價值V(x) 的影響有兩部分:對地表建築物價值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其對拆除期T(x) 的影響上;對土地價值的影響,漂移係數μ 越大,建築物拆除時土地的價值就越大。
(二)定價模型
根據前麵我們提出的反向抵押貸款金融產品的定價公式:
養老年金折現總和-金融機構的業務成本=房產餘存總價值即: P(y)+c=V(x)
其中,c 為辦理一項業務的總成本,c 為常數。反向抵押貸款金融產品的定價模型為:x>(r-μ)L0時。
(三)模型評價
反向抵押貸款金融產品的定價,一般而言,包括預期壽命、房價波動和利率波動三大因素。本文談到的定價模型,主要探討了養老金核算和最優住宅拆除決策下的房產價值評估兩個主要部分。
1.養老金核算部分采用目前壽險精算中生存年金躉繳純保費的計算原理,將壽命的不確定性納入了模型的考慮範圍。此原理是目前壽險精算實務中廣泛采用的方法。另外,實際支付的年金對可能出現的通貨膨脹率給予了相應的調整,應是較為合理的。
2.最優拆除期決策下的房產價值的評估將房產價值分成兩部分,即地表建築物的價值和土地價值。其中,地表建築物考慮了折舊因素,並采用了指數折舊的方法,而非簡單的線性折舊;土地價值的波動考慮了隨機因素,並將其價值波動模擬為幾何布朗運動,與現實情況擬合得較好。
3.目前,我國的利率政策還基本地由政府決定,而非市場經濟下的自由浮動。
因此,本模型沒有考慮無風險實際利率的變動。但需要說明的是,在長達十數年乃至數十年的長時期裏,利率的波動是十分顯然之事。利率的升跌對整個定價模型的影響將是很大的,任何小的波動經過日積月累都會引起價格的大波動。這些都將在以後要給予專門研究的,這裏存而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