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生命周期理財與反向抵押貸款的計量模型(2 / 3)

三、計量模型2

為了更好地利用現有和將來可能擁有的各項財務資源,個人理財在相當程度是針對個人的一生而非某個階段的財務規劃。目前出現的有關個人財務策劃、家庭金融的書籍,大多隻是針對個人家庭生活中的某一時期階段,某一投資儲蓄行為,或某一理財事項的孤立評述,這一做法固然是很好的。但家庭為什麼要搞持家理財,持家理財的根本目標為何,是否就是一切都“向錢看”,一切都追求收入效用的最大化,而將家庭人際和諧、個人事業發展等全然拋於腦後,顯然違背人生之要旨。

財務目標模型的基本公式還可以表示為:

W n=W o(1+K)n+Σnt=1(Et-Ct)(1+K)t

公式中,t-未來某一特定年份;N-目標要實現的年份;O-現在時點;即計劃開始的時間;W n-指到某一特殊年份為實現某一目標要達到的理財目標;如積累一定數額的金錢;W o-代表目前擁有的一定數量的可以使客戶達到某一目標的款項;K-表示積累財產可帶來的回報率,1+K 既包括初始投入的錢財,也包括投資回報;Et-表示t年內可以掙到的錢,並非投資投入;Ct-表示將在t年內消費或花掉的錢。

四、計量模型3

如果不考慮未成年時期,人的一生可以分為兩個時期:工作時期和退休時期。

分別設為wl和nl。設每年勞動收入為yl,則人一生整個工作期間的收入Y L=wl×yl,設每年的消費為c,則一生的消費為C=(nl+wl)×c,一生消費要等於一生收入,故一生的收入就是消費的極限,即C=Y L,從而有(nl+wl)×c=wl×yl,每年的消費c為:

c=yl×wl/(nl+wl)

上式說明:工作期中人們並非是將全部收入都用於當期消費,退休期也不會因為沒有收入而不再消費。消費不僅取決於現期收入而且要取決於一生的總收入,這是生命周期假說的一個重要觀點,是對絕對收入假說的重要修正。此時消費傾向為wl/nl,是工作時期占全部生活期的比例,它與全部預期壽命成反比,與工作期成正比。如果預期壽命增加,邊際消費傾向就會下降,如工作期延長,邊際消費傾向就會提高。

綜合考慮財產和勞動收入,我們可以用下列公式來總結生命周期中影響消費的因素。若某人現年40歲,打算於60歲退休,預期壽命80歲,則40歲以後的壽命為T=40年,退休期nl=20年,尚餘的工作年限為(T-nl)=20年。設ct 為t期的消費;ylt為t期的勞動收入;ylt+1為t期以後的預期平均年勞動收入;W Rt 為t期所擁有的實際財富;T 為預期尚能存活的年度;nl 為退休期;則尚餘的工作年限為(T-nl),可以得到:

ct×T=ylt+(T-nl-1)ylt+1+W Rt

則t期的消費ct為:

ct=[y lt+(T-nl-1)ylt+1+W Rt ]/T

由上式可以得到:t 期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dct/dylt=1/T;t 期以後預期平均年勞動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dct/dylt+1=(T-nl-1)/T;勞動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dct/dylt+dct/dylt+1=1/T+(T-nl-1)/T=(T-nl)/T;財產的邊際消費傾向:dct/dW Rt=1/T。由此處分析可知:源自暫時性收入(即t 期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1/T 往往比較小,而源自恒常性收入(即t 期以後的預期勞動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T-nl-1)/T往往比較大。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歸納出生命周期假說的重要含義:(1)消費在一生中保持不變。(2)一生消費由一生勞動收入與實際財富提供資金。(3)現期收入對現期消費影響很小,財富的影響也並不大,影響現期消費最大的是一生中預期的年收入,可見現期消費主要取決於一生收入水平。(4)生命周期,包括預期壽命與工作期長短會影響一生中各年的消費與儲蓄。

該理論提出,消費是取決於現期工作收入和總資產的函數,即C=ax+by。公式中,C指消費,x指現期可支配收入,y指現有資產,a指收入消費係數,b指資產消耗係數。

收入消費係數的含義是,鑒於收入從消費的角度加以區分,可分為當期直接用於消費和留作財產兩部分內容。前者是指將當期收入直接用於購買勞務服務,購買食品、日用生活品、消耗品、水電房租、繳費納稅等,從而不會導致財產積累;後者則是用於購買家用機械電器、車輛、大中型家具用具、貴重衣物、大中型日用生活器具等,可導致家庭財產增長的收入。家庭收入若並未用於支出購買,而是直接用於股票債券購買、儲蓄存款、實業性投資時,也是家庭財產——金融性資產的增長,也應歸於後者。將家庭的當期收入與當期的勞務、日用生活品等不形成財產的消費,當期收入與當期支出中的直接消費的指標對比,兩指標加以比較,即為收入消費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