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k1+yk2,按照李嘉圖模式進行分工,則1國生產X,2國生產Y,即分工後各國的產量為TC1x,0,0,TC2y。這裏不考慮機會成本,不考慮關稅的影響,其他條件與李嘉圖模型一致。分工前的各種可能的生產組合可以界定在菱形ABCD中,其中AD∥BC,AC∥BD。A點就是李嘉圖模式分工後的產量點。這個菱形可以被分為三個區域a,b,c,劃分的界限以A的坐標為基準,即AS以上的菱形部分為第a區域,AS、AQ與菱形相交的部分為第b區域,AQ以右的菱形部分為第c區域。那麼,第a部分生產組合可以表示為:XTC2y
Cij>0;xki,yki≥0它說明,按照李嘉圖模式分工後,x的產量比分工前的最低消費要高,而y的產量則比分工前要低可以看到,過A點的福利曲線U1比過Q點的福利曲線U2要遠,即A點的福利比Q點大。但是,這裏應當注意,由於Q點是分工前的最低消費組合,因此,A點並不能夠達到(因為y商品的量不足以消費),有一部分資源需要從1國的x部門轉向y部門,也就是說為了滿足對x商品的最低消費,1國需要通過資源轉移對y商品進行補償。在圖中的表現為,從A點沿AD向左上方移動至R點,在R點上可以看出,滿足了y商品的最低消費,但福利增進隻有QR。下麵可以對此進行計算。
由於分工生產,y的產量比兩國最低需求量少:M≡Y-TC2y=yk1-xk2C2xC2y
(41)2國在滿足自己對y的最低消費情況下,可以和1國進行交換的y的量為:Sy=TC2y-yk2=xk2C2xC2y
(42)根據國際比價,2國可向1國交換x的量為:Xh=SyPxy=xk2C2xPxyC2y
(43)2國獲得的x增加量為:(Xh-xk2)Xh-xk2=xk2C2xPxyC2y-xk2=xk2C2xPxyC2y-1=xk2C2x-PxyC2yC2yQC2xC2y>PxyC2x-PxyC2y>0∴Xh-xk2>0這說明,2國通過剩餘y商品的交換,可以換得足夠的滿足自己消費的x商品。因此,1國為了滿足自己的y商品消費,必須進行補償,補償的數量為M。補償後x的產量為:Xp=T-MC1yC1x補償後商品x的增加量為:Xp-X=T-MC1yC1x-X=xk2(C2xC1y-C1xC2y)C1xC2y由比較優勢存在的條件可知:C2xC1y-C1xC2y>0所以Xp-X>0,這意味著即使補償,福利也是增進的,增進效果r可表示為:r=Xp-XX=xk2(C2xC1y-C1xC2y)(xk1+xk2)C1xC2y按照傳統方式計算(以國際比價交換計算增長量)的x商品在等價情況下兌換足夠的y商品後,商品x的剩餘量Xz為:Xz=TC1x-MPxy。比較Xp與Xz,因為C1yC1x>1Pxy,所以按照傳統方式計算的福利增長率R=Xz-XX>r。因此,命題1得以證明。圖42中的第c部分和第a部分屬於同樣狀態,即都需要進行補償,相關的分析也一致,因此也可以得出同樣的結論。第b部分和另外兩個部分有所不同,分工前的產量處於圖中的陰影部分,分工後的產量在A點,這就是說,分工後不需要進行產品的補償。因此,陰影區域內的部分一旦通過分工,福利增進最大,這也就是完美的李嘉圖模式區域。但可以證明,這一區域在全部組合中隻占很小的一部分。4.3勞動生產率提高--李嘉圖模型的比較靜態擴展上麵的分析已經證明了在眾多消費組合中完美李嘉圖模式的存在範圍有限,在李嘉圖模式外部存在商品補償。在這種情況下福利雖然有所增進,但增進是有限的,這就為發展中國家生產劣勢產品而獲得利益奠定了基礎。迪克特與斯蒂格利茨通過一個“反例”(交易的一國出口價格較高的商品)試圖推翻李嘉圖模型。楊小凱則認為,兩個人在分工前,一個人在任何一種產品上都不占優勢,如果處於劣勢的生產者把大量的時間放在生產劣勢較大的產品上,由於生產率的改進,他也可以從劣勢轉變為優勢。也就是說,外生比較劣勢可以通過組織變為內生絕對優勢用數學方式表示就是:x1+xs1=la11xy1+ys1=lb11xl1x+l1y=1x2+xs2=la22xy2+ys2=lb22xl2x+l2y=1x、y兩種不同的商品,上標有s的x表示出售x的數量;l表示生產時間;上標a、b表示專業化水平。這裏假設第1人比第2人聰明,即2在生產任何商品上都沒有絕對優勢;假設a1/a2>b1/b2,即第2人在生產y上占有比較優勢。第1人兩種產品的勞動生產率分別為la1-11x和lb1-11y,第2人則分別為la2-12x和lb2-12y。如果l2x/l1x足夠大,則la2-12x>la1-11x。
這意味著對這裏的生產係統來說,如果第2人生產某種產品的專業化水平比第1人足夠高,則他生產該產品的絕對勞動生產率將高於第一人。。李嘉圖模型是否說明隻能出口自己占相對優勢的產品嗎?對於楊說明的存在生產比較劣勢成為內生優勢的可能存在兩個問題:(1)通過李嘉圖模式,各自生產占有優勢的產品,可以有更高的產量,為什麼還要各自生產弱勢的產品呢?楊沒有回答出這個問題,即變生產劣勢為生產優勢的動機沒有闡明。(2)如果生產率的提升無法變成內生“絕對優勢”,是否發展中國家就沒有機會生產比較劣勢產品並獲益?對於第一個問題,通過前麵的分析,可以得知,由於存在最低消費,即使按照李嘉圖模式分工也需要補償,因此一國必須生產相應的產品,這就為發展中國家生產比較劣勢產品提供了前提。對於這幾個問題,在下麵的分析中將進行解說。命題2當存在最低商品消費的情況下,完全分工後由於效率改進可以提升生產率,當生產率的提升達到一定程度,即使兩國各自生產比較劣勢的產品,福利增進也比補償後的福利要高。下麵仍然回到的第a部分,假設完全分工後生產增長,由此引起的產品量增長率為θ。第a部分表明,商品y比較少(見上一部分分析),需要補償,也就意味著y的商品分工是完全的。因此,y商品的生產量在完全分工後變為:Y′=TC2y(1+θ)。這裏我們需要對Y′進行考察:不難發現,當Y′0這個條件用來說明在按照比較劣勢分工的情況下,滿足最低消費要求的最低勞動增長率。當Y′(44)在按照與李嘉圖模式相反的分工形式中(各自生產比較劣勢產品),完全分工後,x、y的產量為:TC1y(1+θ)=YdTC2y(1+θ)=Xd效率提高後需要補償的y為:Md=Y-Yd因此,補償後,x的增長量為:Xd-MdC2yC2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