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2 / 3)

我站在院子裏,太陽照了我,它說:你好。

我跟了旅遊團一起走,導遊小姐拿了擴音喇叭扯著嗓子嘶吼,這讓我想到了我們學院的硬件設施。上次全民選舉以學院為單位進行,路過別的學院時能看到高檔的音響巨大的話筒,可是到了我們學院就隻有口幹舌燥的輔導員同誌含辛茹苦的拿了個喇叭喊啊喊,而且還是破的。這個現象嚴重的刺激到了我們,讓我們忿忿不平,總覺得再這樣下去我們經管學院就要被歧視了,後來我們的師姐和我們交談心得,提到這個,她很自然的說:“農業大學嗎,自然是工農理為主。”我們這才知道,原來我們學院已經被歧視了。

天氣很熱,導遊姐姐使勁兒的上躥下跳,周圍鬧哄哄的一片,我突然覺得她也很辛苦,或者說是非常辛苦,我想到我外婆說過的一句話,她說養活本來就不是容易的事情。我覺得養活這個詞很刺耳,就想找了別的詞語來替代,比如生活,可是仔細的想上一想就會發現養活和生活是不一樣的,隻有先養活了那個人,他才會去尋找更高層次的生存方式,這種方式,才能稱之謂生活。

我一直站在導遊的身邊,每到一個地方就會站好了聽她細細瑣瑣的講,也沒有像別的人一樣隻是顧著照相。導遊覺的我很配合,看著我的眼睛很像小學老師發獎狀時候的樣子,我打了一個惡寒。我發現幾乎所有人都帶了相機,除我以外。我是不怎麼喜歡照相的,總覺的照相太刻意,有些東西如果真是好了怎麼樣都不會忘記的,所以總嫌相機累贅,我知道這個習慣不太好,也漸漸明白人的記憶是有限的,很多東西,當初再怎麼熟記,日子久了,也就會忘記。記憶並不是永恒的,我們抓不住記憶,就隻能將它們記錄下來,記憶被記錄了,並沒有什麼不好,也許味道會變,可是本質還是在那裏的。就像隔了夜的紅酒,它也仍舊是紅酒。

我走在石階上,看到身旁有小女孩走累了蹲在地上不肯起來,她爸爸就背了她起來,也有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子,挽著父親的手臂酣甜的笑著,那笑容繞的我刺眼。印象中父親是有抱過我的,很小很小的時候,隻是那時我太年幼,除了模糊的影子便什麼都不記得了。後來父母離異,那時我還是很小,更是不怎麼見到他了。似乎剛開始幾年他是經常來看我的,這個經常,就也隻是半年一次的光景,他們離婚時我太小,兩歲?或者更小,於是就什麼都不記得,隻知道這個人是爸爸,外婆外公也不阻止他來見我,總說血是濃於水的,沒有他就沒有我,要我一定記得。所以每每見到他我就叫爸爸,很清脆的叫,卻也隻是一個稱呼。後來日子久了他也就習慣了沒有我的生活,大概是我五歲的時候又結了婚,是娶了舅舅的同班同學,小他十來歲的樣子,性格很溫柔,卻因為要和他結婚與家裏鬧得不可開交。有時想想,覺得他似乎也是很有魅力的,隻是這種魅力,是身為女兒的我永遠無法發現的。他後來來的少了,外公外婆也是理解,我也沒有所謂。於是便開始固定的一年一次,每次來了就帶我去買衣服。很長一段時間內,他的到來對我來講是沒有實際意義的。到我青春期的時候,總會和家裏人吵架,外婆無奈了也會打電話給他,我們講上幾句就合不到一起,分歧總是很大。他就說:“你這是什麼性格,怎麼跟你媽媽一摸一樣。”我說一樣有什麼不好,媽媽又有什麼不好?其實是沒有什麼不好的,隻是他不喜歡,但僅僅是這一條,便也足夠了。他說媽媽的性格固執,倔強,後來我發現,其實他也是一樣的,一樣的固執,一樣的倔強。因為兩個人太相像了,所以他們被彼此吸引,仿佛是看到了另一個自己,就想這樣在一起,可是等到真正在一起了,就又會覺得厭煩了。

我經常會聽到有人說因為父母離異對孩子造成了怎樣怎樣的影響,如何如何的心理壓力……我覺得很奇怪,事實上這些問題並沒有在我身上發生過。因為他們的離異,我被帶回了外婆的身邊,在這樣一個小戶人家被當成寶貝一樣將養起來,媽媽在外地工作,舅舅也離得很遠,隻有外公外婆,看著我,守著我,讓我一步一步的長大,把我當成比他們兒女都要寶貴的孩子。有時我會覺得外婆就是母親,外公就是父親。我總認為,父愛也好,母愛也罷,他們並不一定隻有父母才能給你,有些人,也許是你的親人,也許是沒血緣的陌生人,但是他們愛你,關心你,把你放在心上寶貴你,他們所給予的,也是父愛,也是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