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父母不要強製孩子的興趣。孩子天生就有好動、好強、好勝、好奇等內在特點,他們有探究世界的強烈欲望,有多方麵的興趣。對於孩子的正當興趣,父母要正確地加以引導,千萬不要將自己的欲望強加於孩子,逼迫孩子去發展自己不喜歡的興趣。比如有的父母自己對音樂感興趣,就非要逼著自己的孩子去學鋼琴,而孩子又不喜歡。
俄國教育家烏申斯基曾指出:“沒有絲毫興趣的強製性學習,將會扼殺孩子探求真理的欲望。”強製的結果,不僅與父母的願望相反,甚至會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形成厭學情緒,不利於他們健康成長。
第四,父母可以給予孩子適當的獎勵。每位父母采取的方法各不相同。有的父母給予金錢上的獎勵,這個辦法可用,但不可太過。因為太過了容易讓孩子產生錯覺,助長孩子不良的個人私欲。要讓孩子明白,這份獎勵是對他學習的獎勵,應該尊重自己的勞動,這如同在學校裏領到的獎學金一樣,要珍惜。
有的父母讓孩子實現了一個願望,如孩子想到某個地方旅遊,父母在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以允諾孩子在達到一個目標後就帶他去。如果孩子達到了目標,而父母沒有實現承諾,那麼就會在孩子的心理上產生被騙的感覺。這不僅對孩子造成了重大的傷害,還將對孩子的教育產生長久的不利。這樣不僅提高不了孩子學習的積極性,反而對孩子學習的積極性造成很大的挫傷。
最後,父母不要對孩子急於求成。俗話說:“欲速則不達。”不能強迫孩子學習,逼得太緊的話,孩子會變得焦慮、耐煩,使他感到學習是件“苦差事”,潛意識中產生反抗的情緒,因此變得善忘,一下子就會把剛學過的全部遺忘。若父母再加以責罵、鞭打,“火上加油”,就會大大打擊孩子的學習情緒,乃至對整個學習生活失去興趣,其後果不堪設想。輕者會影響孩子良好性格的形成,重者會發生出走、輕生等事件。
做父母的應當敏感地發現孩子的興趣,從孩子本身的愛好出發,並按照孩子自身學習興趣發展的規律,因勢利導地加以培養。當孩子學習遇到困難、成績不好時,想方設法給以鼓勵、引導,提高其學習積極性,便可使孩子保持濃厚的學習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