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來,我國企業國有產權管理改革按照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製度要求,深入探索,積極推進,在企業國有產權管理製度建設和監管工作上取得了明顯成效,逐步形成了獨具特色的企業國有產權管理體係。
一是發揮“基礎性、樞紐性、戰略性”的工作效用。實踐證明,產權管理貫穿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全過程,已經成為促進國有企業良性發展的基礎性、樞紐性、戰略性工作。基礎性,是指產權是國資委和國有企業行權履職的製度邊界,是管人、管事、管資產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事項中涉及的改製重組、業績考核、薪酬分配、財務管理、人事改革等各項工作都要在產權邊界內展開。樞紐性,是指產權的形成、運營、流轉涉及國資監管的各個方麵,產權管理是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必經之路、必解之題、必辦之事,企業改製重組離不開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產權轉讓等產權管理操作,每項改革目標的最終實現都要落實到產權管理事項中。戰略性,是指產權管理是所有製的核心,事關國有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國有經濟布局的結構調整,事關公司製股份製改造目標的實現,事關國有企業經營機製和發展方式的轉變,事關各類投資者利益的平等保護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事關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實現,事關社會的廉潔、和諧與穩定,是黨、政府、社會和市場高度關注的對象。
二是遵循“依法合規、市場機製”的工作理念。“依法合規、市場機製”是國資委在指導國有企業產權管理工作實踐中逐步形成、被國有企業廣泛接受、並被實踐證明為正確有效的工作理念,是做好產權管理工作的關鍵。“依法合規”是產權管理工作健康發展的基本要求。產權管理涉及多方權益,是國資監管、國企改革的最後一道關口,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章程,不斷建立健全各項產權管理製度,認真履行相關職責,形成完善、嚴密、可操作的製度體係。沒有規矩不辦事,先立規矩後辦事,切實做到依法合規運作,不斷提升產權管理工作水平。“市場機製”是指產權管理工作要不斷適應市場的變化,要遵循市場規律來製定製度和組織操作。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要求,著力做好產權的動態管理,讓國有產權在市場中形成、運營和流轉,通過市場來發現交易主體、交易價格,充分利用產權市場、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來調整結構、優化布局,有效提高產權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三是把握“推動流轉、防止流失、優化配置、提升價值”的工作定位。準確的定位是開展好產權管理工作的前提。我們把推動流轉作為產權管理工作的核心,通過提高市場化運作比重,拓寬流轉渠道,真正讓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推動國有產權在更大範圍內有序流轉,讓國有產權在流轉中體現真實價值。我們把防止流失作為產權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對任何可能發生流失的行為采取“零容忍”政策,對可能出現新的、更加隱蔽的流失風險點,及時製定應對之策,確保流轉而不流失。我們把優化配置作為產權管理工作的主攻方向,緊緊圍繞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充分利用多種產權配置方式,推動國有產權在不同企業、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乃至不同所有製之間實現優化配置。我們把提升價值作為產權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防止流失來保護產權價值,通過市場化流轉來發現產權價值,通過優化配置來激活產權價值。
四是堅持“製度化、程序化、信息化、規範化”的工作方法。在長期實踐中探索形成的製度化、程序化、信息化和規範化的產權管理工作方法,是產權管理工作得以順利開展並不斷取得新成績的基本保障。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企業產權結構日趨多元化,各類投資主體之間產權的流轉和融合大量增加,在企業產權轉讓、上市公司資本運作等重大產權管理事項中,涉及的不同利益主體越來越複雜,產權管理麵臨著更多的約束和風險,工作壓力也越來越大。適應這些新情況、新挑戰,我們堅持把製度化作為做好產權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把程序化作為做好產權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把信息化作為做好產權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把規範化作為做好產權管理工作的內在要求,做到“產權管理製度化,製度執行程序化,程序操作信息化、係統運作規範化”,形成了分工科學、權責明確、運作高效、監管有力的產權管理工作方法。
五是完善產權管理工作體係。建立製度完善、係統完備、執行有力、監管有效的產權管理工作體係是提升監管水平的重要內容,也是不斷努力的方向。第一,不斷完善產權管理製度。一方麵,我們根據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發展工作需要,及時研究出台相關製度,製定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12號)、《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中國證監會令第19號)、《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27號)和《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29號)五個部門規章,參與推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出台;另一方麵,我們對已出台的製度不斷進行梳理、完善,進一步研究製定工作指引,將製度細化,提高其可操作性和透明度。第二,加強產權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我們高度重視產權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不斷理順產權管理職能,推動形成統一行使產權管理職責的部門;充實編製和崗位,建設一支與工作要求相適應的人員隊伍,從人員數量和質量上保證產權管理工作的順利高效開展。第三,推進產權管理信息化建設。我們注重信息化在產權管理工作的運用,先後開發應用了企業國有產權交易信息監測係統、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信息係統、產權登記管理信息係統、資產評估管理信息係統、中央企業發債管理信息係統,不斷提高監管的效率和效益。第四,加強對產權管理特別是產權轉讓的聯合檢查。我們不斷完善聯合財政、發改委、監察、工商、證監等六部門對產權轉讓的聯合檢查機製,堅持對產權交易機構的聯合評審製度,並探索建立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工作綜合檢查評價機製,為產權管理工作提供科學導向和行權履職動力,切實發揮好產權管理在企業改革發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