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綜合性水利工程滾動發展之徑--三峽發電資產邊建、邊評、邊上市案例(3 / 3)

4.單台機組核定。在發電資產中,廠房、輔助機電設備、控製係統等共用設施難以從物理形態按照各台發電機組進行分解。為了貫徹一致性原則,以工程投資總體測算為基礎,以26台相同容量(70萬千瓦)的水輪發電機組為主體資產,運用“資產組”的概念,確定每一獨立投產交付使用的發電單元(包括水輪發電機組本體價值及相應的大壩、水庫移民及公共配套服務設施投資)。發電資產以單台(套)發電資產為發電單元,每一個發電單元資產為評估單元,每一個發電單元資產對應1/26的發電收益權。大壩、茅坪溪防護壩、發電廠房、水電站下部結構建築等均被等額分成26份,按照機組發電時間來確定大壩成新率。在實際操作中,根據工程建設進程,調整為以每台機組發電投產時點為權數,加權平均確定大壩成新率。這樣在成本法評估中,以發電單元作為重置成本核算的對象,加總計算整體資產價值;在收益法評估中,以發電單元作為發電權益單位,加總計算整體資產產生的現金流。

5.動態調整出讓。三峽工程財務決算經曆了階段性竣工決算、單台機組暫估入賬、工程竣工財務總決算三個階段。在把三峽發電資產注入長江電力過程中,三峽發電資產的賬麵價值必定要經曆一個逐步調整和逼近的過程,使得每次注入的資產評估增值幅度存在一定差異。因此,發電資產注入的對價方式和節奏應根據機組投產進度、資本市場狀況、三峽集團對金沙江建設資金的實際需求等因素動態調整確定。

第三次評估:成本法評估為主,引入收益法做比照

2006年5月19日淩晨4時起,三峽大壩開始進行最後一倉混凝土澆築。20日下午完成澆築,三峽大壩全線達到185米設計高程。這標誌著三峽工程最核心建築物--三峽大壩基本完工,是三峽工程建設中的重大裏程碑事件。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為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工作,2007年5月,長江電力發行認股權證,再次向三峽集團收購兩台發電機組(7#、8#)。按照國資委(國資發產權[2006]274號)文件的要求,在這次資產注入中,三峽發電機組的價值評估除了繼續沿用前兩次的成本法之外,又引入了收益法進行對照。

從理論上來說,選擇哪種方法進行資產評估主要看是否與評估目的、市場條件、價值類型等方麵相適應,同時還要看是否具備使用某種方法的前提或假設等條件。根據三峽發電資產的特點,三峽資產評估課題組對各種評估方法在三峽發電單元評估中的適用性進行了分析和比較,在《長江三峽工程總體籌資方案》和《三峽工程階段性竣工財務決算》的基礎上,經過多方探討分析,提出了分階段、動態優化評估方法組合的觀點。即在三峽工程建設前期,先采用成本法為主要方法進行評估,對未完工程的評估參照了假設開發法;在具備收益法應用的前提下,同時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進行評估。

考慮到三峽工程是一個地理位置得天獨厚、具有綜合效益的工程,其作用沒有其他工程可以等效參考,采用市場法評估三峽發電資產難度較大,故在三峽發電資產評估中未引入市場法。因此,第三次之後的資產注入,均采取成本法和收益法兩種評估方法進行評估和對照。收益法的引入,有利於評估發電資產的收益權價值,合理反映發電資產的效益價值,通過與成本法的結合,進行效益與成本的比較、分析。

第四次評估:以三峽工程竣工財務總決算為基礎,三峽左、右岸電站地上發電資產整體上市(9#~26#機組)2008年10月,三峽電站地上26台機組整體提前一年全麵投產;2009年,除國家批準緩建的升船機外,三峽工程初步設計建設任務如期完成。

2009年9月28日,隨著三峽集團和長江電力資產交割協議的生效,長江電力完成了對三峽工程發電資產9#~26#共計18台機組及長江三峽實業有限公司等5家輔助生產專業化公司股權的收購。這個項目為當時我國資本市場資產規模最大的資產重組,也是繼長江電力2003年9月收購三峽工程2#、3#、5#、6#機組,2005年3月收購1#、4#機組和2007年5月收購7#、8#機組之後,向三峽集團進行的第四次重大資產收購。至此,三峽電站地上機組的整體上市全部完成。

第五、六次評估:以地下電站建設進程和單項工程竣工決算為基礎,6台機組分兩批注入上市公司1986~1992年,國家對三峽水利樞紐工程的總體方案中,就預留了在右岸擴建6台地下電站機組的規劃。在經過相關部門的批複後,2002年2月,地下電站開始施工,至2011年5月,地下電站的首台機組(32#)開始投產,其他機組陸續開始投入使用。2012年7月,隨著三峽工程最後一台70萬千瓦巨型機組(27#)正式交付投產,經過10多年的安裝、調試,世界裝機容量最大的水電站--三峽電站32台機組全部投產,三峽工程發電效益全麵發揮。

由於地下電站是三峽電站的擴機建設,不增加水庫移民和大壩建設工程量,因此,單位造價低。地下電站投產後,主要作為調峰電站,隻有長江來水滿足地上26台機組發電後,多餘水量才用於地下電站發電。然而,地上26台機組已經轉讓給長江電力,客觀上就存在集團公司和長江電力之間關於地下電站歸屬和收益的分配問題。為了避免同業競爭,在整體上市方案中,三峽地下電站是納入整體上市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地下電站的資產評估過程中,評估專家經過走訪調研,認為測算地下電站資產的客觀價值時,將地下電站視為相對獨立的擴機工程來考慮更為合理,因此,地下電站在評估原值、評估方法和評估技術路徑上應該與地上26台機組的評估一致。同時,既然地下電站是三峽發電資產整體方案的一部分,地下電站的竣工決算應該與三峽工程的竣工財務總決算體係有機銜接,才能較為真實和完整地反映三峽工程的建設情況。地下電站6台機組應該采取“整體轉讓框架協議,分期單台交割”的交易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因此,在地下電站的評估過程中,仍然采用“投資總體測算、費用合理分攤、單機評定價格、動態調整轉讓”的技術路徑,對地下電站資產同樣進行整體評估,並且以2011年6月30日作為地下電站的評估基準日,地下電站的評估價值計入三峽發電資產的整體價值中。

考慮到地下電站的發電量集中在汛期,上遊水庫群蓄水調節對三峽徑流來水過程的影響,將導致三峽地下電站未來多年平均收益存在不確定性,因此,有專家建議,繼續分別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進行評估,以成本法評估結果作為核準資產價值的基礎,以收益法作為比照驗證。

在基本沿用地上電站評估方法的基礎上,2011年3月,三峽地下電站資產30#、31#、32#機組開始注入上市公司,交易金額約74.46億元;2012年7月,地下電站的27#、28#、29#機組也先後注入上市公司。2011年和2012年,地下電站的6台機組分兩批次注入上市公司,獲得了市場的高度認可。截至2012年,除預計2014年底投入試運行的升船機外,三峽工程的建設夢想曆經幾代人的努力終於實現。

通過三峽工程的滾動開發和發電資產的持續轉讓,實現了三峽集團與長江電力的協同發展。

科學評估、碩果累累

在長江電力上市過程中,資產評估方法的創新無疑是最為精彩的一筆,對水電評估領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一方麵,通過資產評估的方法創新,為三峽發電機組的轉讓提供了價值參考,開創了國內特大型水電項目評估的先例,發揮了資產評估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麵,為開發中的水電發電機組注入上市公司並在資本市場籌集資金開辟了新渠道,提供了滾動開發的資金。

首先,通過發電資產注入,使得三峽集團擁有的權益和資本控製力增大,促進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一是2002年以葛洲壩電廠評估後的淨資產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增值40.54億元,增值幅度達到114%;二是2003年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23.26億股,三峽集團在股份公司持股比例63%;三是長江電力上市後,在資本市場上的優良表現,對三峽集團資信的提高也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到2011年末,三峽集團總資產達到了3,131億元,歸屬於母公司的所有者權益1,925億元,2011年稅後淨利潤121億元。通過主營業務的整體上市,實現了三峽工程經營性資產證券化,三峽集團直接持有長江電力73.24%的股權,約80%以上的經營資產、74.4%的人員進入股份公司,國有資產價值得到大幅提升。截至2012年6月底,長江電力總股本達到165億股,市值約1,120億元,躋身為全國最大電力上市公司、全球最大水電上市公司。

其次,資產上市籌集了建設基金,實現水電流域滾動開發的戰略目標。通過改製上市,三峽集團累計獲得了1,225億元現金(含現金分紅),為滾動開發長江上遊金沙江梯級電站籌集了巨額建設資金,加快了滾動開發長江上遊水能資源的步伐。

同時,通過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進一步增強了三峽工程的債務清償能力。在三峽發電資產第四次注入時(9#~26#機組等注入),確定的交易安排是交易對價采取承接債務、股票對價和支付現金的方式。按照貸款協議和債券發行協議,根據交易安排,長江電力承接三峽集團相關債務本金493.23億元,包括已發行的99三峽債、01三峽債、02三峽債、03三峽債共計金額160億元,三峽集團已借用的人民幣及外幣(折合人民幣)借款本金330.54億元,以及相關債務利息2.69億元。主體工程在還貸高峰期(2003~2011年)的償債備付率平均達到1.7。貸款償還期為40年,而按照還款能力測算,三峽主體工程的貸款償還期為21年。在考慮出讓機組獲取還貸資金的情況下,主體工程貸款償還期縮短為19年。

另外,三峽工程具有較好的自我資金積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在不考慮還貸和分紅因素的情況下,三峽基金停止征收之後(2009年之後)的20年期間,主體工程的自我資金積累可以達到2,600億元以上,年均資金積累130億元;在考慮還貸因素後的20年間,主體工程累計資金積累可達2,200億元,年均積累資金達110億元。

再次,長江電力在資本市場的平穩走勢,又進一步印證了評估方法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由於評估方法合理,評估結果得到了市場、輿論的認可,所以長江電力的股價波動一直較小。2003年首次公開募股以來,長江電力股價波動率僅在30%左右徘徊,甚至低於上證綜指40%的波動率。

比如,2008年籌備整體上市之時,正遇百年不遇的國際金融危機,市場各方對長江電力複牌後的走勢十分關注。2009年整體上市之後,長江電力一躍成為國內市值最大、資產質量最好、盈利能力最強、最具競爭力的清潔能源公司,進一步提升了上市公司的質量。盡管停牌期間資本市場重心大幅下移,但長江電力股票複牌當日,仍受到市場的追捧,逆勢上揚,收盤漲4.11%,多家券商均發出研究報告,給出“推薦”和“增持”的評級,複牌後長江電力股價走勢平穩。整體上市方案得到了市場的高度認可,給當時脆弱的資本市場提供了較強的支撐。

總之,在上市後的近10年裏,長江電力以其良好的公司質地和市場形象對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逐步成為A股市場市值最高的電力公司,成為我國A股市場名副其實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大盤藍籌股。

專家點評

三峽工程耗資巨大,除了政府財政、貸款和發債等融資方式外,利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更是保障工程順利建設完工的重要舉措。三峽發電資產上市麵臨的最主要難題是資產公允價值的合理評估。三峽集團采取將發電資產與公益性資產範圍定性界定、資產定量按比例分割,分階段整體測算,動態優化組合評估方法等創新做法,通過邊建設、邊投產、邊評估、邊注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成功實現全部發電資產上市,不僅為三峽工程募集到了必要的建設資金,而且推動了三峽集團由項目法人向公司法人的轉變,由建設三峽工程向流域梯級電站滾動開發的轉變。三峽發電資產評估方法的創新,為我國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與資本市場的結合解開了一道評估技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