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恐所好殊,不遇知音賞”,秋瑾的詩句不幸而言中。王廷鈞蒲柳弱質,身子骨纖瘦,全無男子漢的雄風和陽剛之氣。嫖賭逍遙,他無所不能;詩詞歌賦,卻一竅不通。他性格怯懦軟弱,膽小如鼠。平日,秋瑾口無遮攔,喜歡縱談曆史,橫議現實,就算在家中密室,他聽了,也會趕緊關窗,生怕奴婢舉報,招惹殺身之禍。兩人的誌趣和性情猶如圓枘方鑿,根本合不上卯榫。
徐自華女士撰寫的《鑒湖女俠秋君墓表》稱道秋瑾“不拘小節,放縱自豪,喜酒善劍,若不可繩以禮法。平生亢爽明快,意氣自雄;讀書敏悟,為文章,奇警雄健如其人;尤好劍俠傳,慕朱家、郭解為人”。這樣的奇女子,誌氣之大,眼界之高,一世無幾,又怎肯唯唯諾諾長守閨闥,米鹽瑣屑以終其身?秋瑾自歎命運不濟,嫁給了庸懦的王廷鈞,連《浮生六記》的作者沈複和妻子陳芸那般琴瑟和諧的閨中樂趣也杳不可尋。她的詩詞中不乏自傷自憐的句子:“重重地網與天羅,幽閉深閨莫奈何”;“知己不逢歸俗子,終身長恨咽深閨”;“俗子胸襟誰識我?英雄末路當磨折。莽紅塵,何處覓知音?青衫濕”。強烈的恨憾梗塞於胸,秋瑾不吐不快。
秋瑾在湘鄉和湘潭苦度時日,生下一兒(王沅德)一女(王燦芝)。盡管王家生活優裕,但她與王廷鈞同床異夢,內心苦悶之極,毫無樂趣可言。王廷鈞流連秦樓楚館,攀折倡條冶葉,秋瑾視之行若狗彘,夫妻關係降至冰點。
秋瑾身上的唯美氣質和狂飆性格,足以令凡夫俗子自慚形穢。若在壯士項羽的帳中,她何嚐不能作揮劍刎頸的虞姬;若在猛將韓世忠的麾下,她也盡可以作援桴擊鼓的梁紅玉。可是幸運星從未照臨她的頂空。王廷鈞胸無大誌,隨波逐流,她對丈夫的失望情緒常常會在寫給兄長秋譽章的家書中有所流露:“吾以為天下最苦最痛之無可告語者,唯妹耳……妹如得佳偶,互相切磋,此七八年豈不能精進學業?名譽當不致如今日,必當出人頭地,以為我宗父母兄弟光,奈何遇此俗子,非但無所受益,反以終日之氣惱徒傷腦筋。”對於王廷鈞混跡章台,拈花惹草,秋瑾更是怒不可遏:“子芳之人,行為禽獸不若,人之無良,莫此為甚!”
曾有人認為,秋瑾與王廷鈞結婚,猶如天鵝與烏鴉聯姻,自始就注定為一場悲劇。秋瑾有一顆敏感的詩心,又極具反叛意識,在那個禁錮森嚴的年代,她的心靈創痛肯定百倍於常人。後來,她奮力衝破重重阻礙,毅然東渡扶桑,又奮不顧身地參加種族革命(徐自華曾戲稱秋瑾是明末崇禎皇帝的長公主轉世),真可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秋瑾的詩詞中,壯句觸目皆是,比如“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龍泉壁上鳴”,又比如“肮髒塵寰,問幾個男兒英哲?算隻有蛾眉隊裏,時聞傑出……弓鞋三寸,太無為,宜改革”。切身的痛苦不斷地提醒她,在綱常名教之內,閨閣女子長期處於弱勢地位,若不奮力衝決天羅地網,幸福人生所必備的各項權利就注定會被剝奪殆盡。這就不奇怪了,秋瑾目空一世,傲岸不羈,絕然不肯置身庸脂俗粉的隊列。徐自華稱讚她“英爽倜儻”,其“意氣自雄”既是積健而成,亦屬天性所致。盡管秋瑾有數幀照片流傳於後世,二十世紀初她給人的印象究竟如何?卻仍是一個不容易回答的問題。所幸秋瑾的東瀛好友服部繁子寫過一篇《回憶秋瑾女士》,她筆端的素描比吳芝瑛和徐氏姐妹的速寫更為細致:“……事情很令人意外,出現在我麵前的這位朋友,到底是男是女都很難斷定:苗條的身子稍向前彎,濃濃的黑發散亂地披在肩頭;藍色的鴨舌帽歪戴著,蓋住了半隻耳朵;身上穿著很不合身的半新半舊的普通男式西服,袖子過長……肥大的褲管下麵露出茶色的皮鞋,頸口係著一條綠色的領帶;臉色白裏泛青,大眼晴,高鼻梁,薄嘴唇。”秋瑾有易裝癖,這一點在其同時代人的筆記中屢屢被提及,服部繁子的文章即是可信的寫照。
1903年春,王廷鈞狂拋大堆白銀,終於如願以償,捐得戶部主事一職,秋瑾也隨之來到北京。據徐蘊華《爐邊瑣憶》記敘,某天,王廷鈞欲在家中宴客,已囑咐秋瑾治炊。臨到傍晚,他卻改變主意,與人逛窯子,吃花酒去了。秋瑾備齊酒菜,久等不見王廷鈞帶客人回家,悶得無趣,便身著男裝,偕小廝前往戲園看戲。此事被王廷鈞知道後,他二話不說就動手打了秋瑾。秋瑾一怒之下,出走阜城門外,在泰順客棧落腳。事情越鬧越僵,王廷鈞原本是三招就軟的懦夫,又或許後悔了吧,他遣人去接回妻子,事情總算得以平息。秋瑾在致大哥秋譽章的信中說:“後妹出居泰順棧,則又使其仆婦甘辭誘回。”所謂“甘辭”就是甜言蜜語,估計說了幾馬車,秋瑾才回心轉意。不過,要說王廷鈞鬥膽動手,這多少有點令人難以置信,他弱不禁風,手無縛雞之力,為人又膽小如鼠,一時氣急敗壞,罵上幾句粗口完全可能,真要打人,莫非他吃了豹子膽嗎?就算他敢吧,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秋瑾從小跟表兄單老四學武,身手矯健敏捷,在徐自華筆下,秋瑾手持倭刀(東洋刀),“盤旋起舞,光耀一室,有王郎酒酣拔劍斫地之氣概”,何況她性烈如火,又豈肯吞招?
翌年春,秋瑾毅然留學日本。行前,王廷鈞的抵觸情緒很大,想法卻十分天真,他自以為扣下妻子的珠帽與珠花,封鎖其川資,就可以留人。殊不知,秋瑾為遠赴東瀛早已做好第二手準備(據馮自由的《革命逸史》所記,他們夫妻二人在此之前已“定約分家產,各自為謀”,秋瑾“得萬金,所托非人,盡耗其資”,然後她才變賣首飾,東渡日本)。
當初,假如秋瑾嫁的不是王廷鈞,而是內心素所欽慕的對象(吳芝瑛嫁給德才兼備的廉泉即是範例),兩人情投意合,靈犀相通,她又何嚐不能舉案齊眉。她還會棄家遠遊,流血革命嗎?應該說,這種可能性將大打折扣。在風雲激蕩的中國近代史上,似“光漢子”徐錫麟那樣“隻解沙場為國死,何須馬革裹屍還”的沸血男兒的確層出不窮,但為民族革命喋血刑場的女子,秋瑾是第一人。除了有大誌向,秋瑾的內心若無大悲苦,她是很難走出這一步的。由此可以斷定,了無情趣的婚姻生活成為了速效高能的催化劑,促使鑒湖女俠秋瑾奮力掙脫家庭的羈絆,去選擇劍與火的革命生涯。偉大目標的達成,往往始於革命者對個人現狀的深度不滿,女性又何能例外?有道是“國家不幸詩家幸”,輪到鑒湖女俠秋瑾,則一變而為“詩家不幸國家幸”,真令人感慨萬端。
1907年6月,秋瑾為光複軍策劃浙江起義,急需軍餉,於是她化裝成男子到崇福去找徐自華姐妹相商。徐自華與徐蘊華均是同盟會員(由秋瑾介紹加入),深感責無旁貸,當即傾盡奩中首飾(約值黃金三十兩)相助。為了報答知己的厚遇,秋瑾回贈了一雙翠釧,她說:“事之成敗未可知,姑留此以為紀念。”臨行之際,秋瑾又囑托徐自華、徐蘊華姐妹:她若遇害,請好友將她“埋骨西泠”。
在被捕前一天,秋瑾收到革命黨人王金發送來的情報,她有足夠的時間避走他鄉,但她選擇了留在大通學堂。此前,她乍聞徐錫麟慘遭抉肝剖心的噩耗,即揮寫了“痛同胞之酣夢猶昏,悲祖國之陸沉誰挽”的聯句,現在,她更是堅信“革命要流血才會成功,如滿奴能將我綁赴斷頭台,革命至少可以提前五年成功”。
1907年7月15日,女革命家秋瑾被浙江紹興知府貴福下令殺害。臨刑前,秋瑾向監斬官——山陰縣令李鍾嶽提出三項要求:準其家書訣別;臨刑不脫衣;不以首級示眾。李鍾嶽準其後兩條,因此秋瑾未能給家人和後世留下表明最後心跡的遺書。
一度相逢一度思,最多情處最情癡。
孤山林下三千樹,耐得寒霜是此枝。
秋瑾曾作《梅》詩二首,這是其中之一。時隔一個多世紀,我們讀這首詩,讀到的梅花便是秋瑾,毫無疑問,她是中國近代史上最香最美的耐寒枝。
1912年4月24日,在上海張園安塏第,由女界領袖唐群英、林宗素、吳木蘭等人牽頭,舉行秋瑾烈士追悼大會。林宗素介紹了秋瑾的生平事跡,特別指出“秋瑾非為個人而死,非為女界而死,實為我男女四萬萬人共有之國家而死”,這個評價不可謂不高,但與會者都覺得恰如其分。
2、吳芝瑛和徐自華
秋瑾生前有三位誌趣相投的盟姊妹,吳芝瑛(1868—1933)、徐自華(1872—1935)和徐蘊華(1884—1962),她們結下的是道義之交,不同於狹義的閨中密友。“芝蘭氣味心心印,金石襟懷默默諧。文字之交管鮑誼,願今相愛莫相乖。”氣味和襟懷,這些曾被男人反複強調了幾千年的東西,總算也輪到秋瑾與她的盟姊妹來講求一番。當年,她們互換蘭譜,表白過“貴賤不渝,始終如一”的“同心之言”,從嗣後的表現來看,也確實夠得上“死者複生,生者不愧”的高水準。
吳芝瑛,字紫英,人稱萬柳夫人。她出身於安徽桐城的詩禮之家,其父吳鞠隱,工書法,善吟詠,曆任山東寧陽、禹城等縣知縣,其叔父吳汝綸是曾國藩的入室弟子。吳芝瑛自幼聰慧異常,家學淵源有自,十三四歲即負“才女”的美譽,名噪一方。
1885年,吳芝瑛與無錫名士廉泉結為伉儷,舉案齊眉,相惜相敬。婚後四年,她移居北京,受到慈禧太後召見。及至庚子之亂平息,清政府簽訂《辛醜條約》,須向英、美、俄、法、日等國賠償巨額款項,由於國庫空虛而橫征暴斂,造成民怨沸騰的政治危局。吳芝瑛一介弱女子,不肯置身事外,她上書清廷,倡導“國民捐”,主張“產多則多捐,產少則少捐,無產則不捐”。這一合理化建議令達官貴人如芒在背,懷恨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