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唐群英
唐群英(1871—1937),字希陶,湖南衡山新橋黃泥町人。其父唐星照(字少垣)是湘軍將領,累積戰功,被策封為振威將軍。身為武夫,唐星照在重文輕武的湘軍將領中深感自卑,難以抬頭,自恨久在行伍,學問荒疏,三十多歲,便毅然辭官,回歸故裏,在衡山新橋築成三吉堂,槽門的上聯是“三多門第”,下聯是“吉慶家聲”。何謂“三多”?多積德,多讀書,多勞作。在三吉堂右首,另構寬敞書屋,毗鄰花園,榜其額為“是吾家”,同樣是從一副對聯得來,上聯“是足下青雲起處”,下聯“吾心中皓月來時”,顯示出非凡的抱負和襟懷。唐星照認定一個道理,家中有萬頃良田,不如有讀書種子,他禮聘鄉賢為塾師,教導子女讀書習文。唐群英在兄弟姐妹六人中排行第四,尤其好學深思,她最愛讀的是後漢曹大家的《女界》和範蔚宗的《列女傳》,對琅琅上口的《木蘭詞》也很喜歡。十五歲時,她的詩才初露端倪,“鄰煙連霧起,山鳥喚睛來”,這樣的靈思妙句翩翩飛來紙上,塾師稱讚她為“女中奇才”。唐少垣對這個女兒自然是鍾愛有加,視為掌上明珠。唐群英抱負不凡,同樣有秋瑾“身不得,男兒列”的遺憾,也有秋瑾“心卻比,男兒烈”的個性。唐群英在家做閨女時便騎馬,擊劍,吟詩,“嚐以不能易髻而冠為恨”。父親去世後,唐群英頓失憑依,二十歲那年,迫於母命難違,唐群英遠嫁到湘鄉荷葉衝,與曾國藩的遠房侄兒曾傳綱結為夫婦。此後,她與同樣嫁到湘鄉荷葉衝、心雄誌遠、深感閨中寂寞的秋瑾一見如故,兩人經常在一起飲酒賦詩,舒吐胸中的鬱悶。
1895年至1897年,這兩三年間,唐群英迭遭不幸,先是女兒夭折,然後是夫君病故,她的情緒一落千丈。但她很快就振作起來,決定“不再嫁人,但要重新做人”。按照當年的傳統習俗和曾氏族規,唐群英必須在婆家守節,這才是“名門閨秀”唯一的生路(毋寧說是死路)。唐群英蔑視舊禮教,不肯抱著那塊貞節牌坊同歸於盡,她毅然大歸,與夫家決裂。為了改變自己的弱者形象,她博覽群書(主要是新書),如嚴複的《論世變之亟》《救亡決論》,梁啟超的《變法通議》等,希望能從中找到思想出路。有一次,她偶然讀到維新派領袖康有為的《大同書》,猶如冷水澆背,醍醐灌頂,“男與女雖異形,其為天民而共受天權一也”,這句話令她異常興奮。那一刻,唐群英的心眼仿佛接通了電源,出奇地亮堂。於是她立定信念,今生今世一定要為婦女同胞爭權利,爭自由,爭幸福。五言絕句《讀〈大同書〉抒懷》即透露出她當時的心跡:
鬥室自溫酒,鈞天誰換風?
猶居滄浪裏,誓作踏波人!
1904年,唐群英在秋瑾的感召下,仗劍去國,漂洋過海,考入東京青山實踐女校。在日本,她毫不猶豫地加入了由黃興、宋教仁領導的華興會,成為革命隊伍中不可多得的智勇雙全的女將。“霾雲瘴霧苦經年,俠氣豪情鼓大千。欲展平均新世界,安排先自把身捐。”唐群英已完全刷新自己的思想,從維新派轉變為革命家,打碎舊世界,創造新世界,她有豐沛的激情。
1905年8月,中國同盟會成立,唐群英敢為人先,成為第一個在花名冊上簽字的女會員(她還是秋瑾加入中國同盟會的介紹人),她比何香凝大兩歲,比秋瑾大四歲,同盟會的女會員都尊稱她為“唐大姐”。
1907年,秋瑾在紹興被捕犧牲,唐群英既為痛失好友和同誌而悲痛,又為革命仍有無數繼起者感到欣慰,這一層意思從她撰寫的挽聯中不難看出:
革命潮流是秋風吹起;
自由花蕊要血雨催開。
秋瑾已為鬼雄,唐群英發誓要作人傑。
唐群英留學日本期間,曾被推舉為中國留日女學生會書記和會長,她創辦雜誌,激勵女界同胞,在國家內憂日深、外患日亟的危險關頭,疾走狂呼,聯袂熱血男兒,同盡愛國救民的天職。唐群英很有魄力,練習射擊,製造炸彈,比男人的勁頭更足,她一呼百應,凝聚力非同小可。有人用十六字評價唐群英,“詠絮之才,陽剛之氣,鈞天之誌,愛國之情”,可謂切當。
1907年3月4日,孫中山被日本政府驅逐出境,與唐群英話別時,口占五言詩相贈:“此去浪滔天,應知身在船。若返瀟湘日,為我問陳癲。”陳癲即陳荊(字樹人),湖南革命誌士,此人有血性,喜好喝酒罵座,正是唐群英急於聯絡的革命同誌。唐群英回國之後,與陳癲等人組織了永豐武裝起義和花石武裝起義,令人惋惜的是,前者流產而後者失敗。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後,唐群英統領“上海女子北伐敢死隊”,追隨革命軍總司令黃興前往武漢,在槍林彈雨中,擔負起救死扶傷的重任。
1912年2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召開慶功會,唐群英以“女界協讚總會”的代表出席,受到南京臨時政府大總統孫中山接見,獲授“二等嘉禾章”。
民國初肇,萬象更新,百廢待舉,然而南北局勢緊張,男女平權仍隻是一句停留在紙上的空談,毫無實際。盡管如此,南京臨時政府還是為女子參政議政營造了一種假象,各地婦女紛紛組織參政團體,從中湧現出一批職業政治活動家,林宗素、吳木蘭在上海發起“女子參政同誌會”和“女子同盟會”,王昌國、沈佩貞在湖南組織“女國民會”和“女子尚武會”。在當時的婦女運動領袖中,唐群英具有鶴立之姿,論堅毅果決,審時度勢,無人能出其右。她不滿當局的虛與委蛇,頻繁發表演說,鼓動婦女從坐而言轉為起而行,將爭取女子參政權的鬥爭落到實處。
1912年2月20日,唐群英做出了一個舉世矚目的大動作——在南京組織“中華民國女子參政同盟會”,其直接動機就是“要求中央政府給還女子參政權”。
1912年2月26日,唐群英牽頭向參議院遞交了《女界代表唐群英等上參議院書》,闡明“中華民國女子參政同盟會”的全部主張和要求。然而,宋教仁領導的法製局對女界一波強似一波的籲求並未引起足夠重視,由該局製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竟刪掉了“男女平等”的條款,女子參政同盟會的成員對此感到極為憤慨。沈佩貞硬闖參議院被阻,她怒從心頭起,一腳踹倒了全副武裝的衛兵。同年3月21日,唐群英率領女界代表二十人前往參議院旁聽,對“男女平等”一項展開激辯,雙方不肯妥協,不肯退讓,險些發生正麵的激烈衝突。
1912年4月8日,中華民國女子參政同盟會正式成立,唐群英被推舉為會長兼文事部長,會議通過了由她主持起草的十一條政綱,具體內容為:“(一)實行男女權力平等;(二)實行普及女子教育;(三)改良家庭習慣;(四)禁止買賣奴婢;(五)實行一夫一婦製度;(六)禁止無故離婚;(七)提倡女子實業;(八)實行慈善;(九)實行強迫放腳;(十)改良女子裝飾;(十一)禁止強迫賣娼。”她們明確提出“本會以實行男女平等、實行參政為宗旨”,還以女子參政同盟會的名義通電全國,聲明“南京參議院所頒布之《臨時約法》,我女界絕不承認”。在那個特定的曆史時期,高瞻遠矚的革命家、政治家孫中山、宋教仁對新興的女權運動不夠重視,而且在認識上有很大的偏差,他們將女權問題當作應該滯後考慮的次要問題,像“女子在國會中的選舉權和被舉權”這樣的項目就被他們晾在一旁。
1912年8月25日,國民黨成立大會在北京湖廣會館召開,黨綱草案中再次取消了“男女平權”的條文,唐群英等女界代表據理力爭,未能奏效,“男女平權”的條款依然沒有寫進正式黨綱,女子參政同盟會會員為此發表集體抗議。質詢時,宋教仁、林森以沉默作答,唐群英和沈佩貞怒不可遏,衝上前去二話不說,抓住宋教仁和林森就打耳光,致使會場陷入一片混亂。唐群英以她勇武的舉動向世人宣告,女性不再是閨中弱質,她們的政治權利不容勾銷和抹煞!唐群英發表宣言書,十分決絕:“身可殺,此心不可死;頭可斷,此權不可無。”立場之堅定令人震驚。
1912年9月1日,沈佩貞在“萬國女子參政同盟會”上發表演說,感慨中國女子為共和大業付出了生命代價,可是共和告成之日,女子卻被排除在革命同誌之外,不能分享共和時代的善果。她公然宣稱:如果女子不能達到參政之目的,就要以極端手段對待男子。她所說的“極端手段”有兩端:“未結婚者,停止十年不與男子結婚;已結婚者,亦十年不與男子交言。”這樣的抗議乃古今所未有,令人聞之噴飯。
1912年9月2日,孫中山致函唐群英、沈佩貞等人,善意地指出:“黨綱刪去男女平權之條,乃多數男人之公意,非少數可能挽回。君等專尋一二理事人為難,無益也。文之意,今日女界宜專由女子發起女子之團體,提倡教育,使女界知識普及,力量乃宏,然後始可與男子爭權,則必能得勝也。未知諸君以為然否?”唐群英受到啟發,認識到,爭取女權固然重要,喚醒女界廣大同胞才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