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小腳奴與大腳仙(2 / 3)

清軍入關前,清太宗皇太極擔心旗人沾染漢人纏足的陋習,即訂立製度,“效他國裹足者重治其罪”。清軍入關後,清廷更是下令全國普禁纏足,順治二年以後所生的女子嚴禁裹腳,然而陋俗難除,群訟不便,康熙皇帝為了安撫人心,隻好弛禁。當時,漢人中竟有“男從女不從”的口號,以此顯示漢族女子的“偉大”,真令人啼笑皆非。乾隆時期,京城大腳婦女仍不少,紀曉嵐集句為聯,加以調侃,道是“朝雲暮雨連天暗,野草閑花滿地愁”,一時傳為惡謔。

清朝末年,西風東漸,“三寸金蓮”的審美取向受到有識之士的質疑,在當時的一張外國明信片上,中國婦女的腳竟比手小,這簡直就是奇恥大辱。康有為、梁啟超等近代維新派人士有見於此,1893年率先在廣東南海創立不纏足會,發起“天足運動”,譚嗣同則在湖南遙相呼應。他們還在《時務報》上發表文章,抨擊纏足的陋俗,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慈禧太後順應民心,頒布了一道詔諭,認為“漢人婦女,率多纏足,由來已久,有傷造物之和”。此後,一些有主見有覺悟的女性不再乖乖就範,為了保全天足甚至以性命相爭,運氣好的話,她們能夠獲得成功。女作家謝冰瑩回憶童年生活時,這樣寫道:

我反對裹足,反對穿耳,我那時並不懂得什麼男女平等,隻知道同樣是人,為什麼男人可以不穿耳不裹足,而這些苦刑隻給我們女人受?男人有資格出外讀書,為什麼女人沒有呢……媽媽早上替我裹腳,我可以在晚上的被窩裏解開,到我哭鬧著要上小學時,便把所有的裹腳布一寸寸地撕掉了。那是我與封建社會作戰的第一聲。

當然,也有極少數幸運兒,能夠免於纏足之苦。張幼儀不肯纏足,得到二哥張君勱的保護,他對堅持給女兒纏足的母親說:“要是沒人娶她,我會照顧她。”這句話保全了張幼儀的天足。但能夠得到這種善待的女孩子太少了。

1928年6月28日,《大公報》“婦女與家庭”版上發表了陳學昭的文章《婦女運動近趨的一麵觀》,作者以女性視角來審視中國婦女解放運動的現狀,很不滿意,她批評道:“我且不說女思想家、女著作家、女交際家等如何,女官與偉人,她們是直接以從事婦女運動的口號來呼召的,而其對於婦女們的利益方麵是有怎樣的影響呢?我敢說:‘絲毫也沒有!’就是坐了花車,列入會議席中,有發言權,有實力,然而其結果,都全然成為某某女士、某夫人的個人的榮譽及活動,不能說對於社會上的一小部分女子有利益,就是對於她們家庭中直接所影響到的她們的使女或廚娘,也沒有一絲好處呢!”她提出“身與心的訓練”以為補救良方,中國婦女不再纏足,不再束胸,要從這類最具體的事情做起,而不是以委靡不振的病人模樣,一方麵吃著閑飯,一方麵要求權利。陳學昭的針砭不帶有任何性別偏見,這是她觀察了法國婦女的生活後有感而發,確實值得讀者留意。

真正可恥的是中國士大夫和傳統文人,在將近一千年的時間裏,竟沒有幾人肯為婦女仗義執言,反對纏足的陋俗,痛斥纏足為最日常的暴行。台灣作家薑貴(1908—1980)在《曲巷幽幽·後記》中就有過這樣的質疑。乍看去,他的質問敲打的隻是古人,其實也落在今人的頭上:

一個陋習的逐漸形成不足異,足異的是明明致人殘廢的肢體毀傷,須曆千年之久,始因外力的侵入而漸覺其陋,漸悟其非。又經過近百年的艱苦奮鬥,奔走呼號,無可奈何,這才被革除。最早,無人防微杜漸。既經形成,無人敢非其非。其難如此,炎黃子孫的智慧和勇氣到底哪裏去了?

專製社會逼迫女人纏足,同時也就等於逼迫她們纏腦,該想的不敢想,該說的不敢說,該做的不敢做,廢掉的豈止是她們的身體,也是她們的精神。

在小腳奴之外,也有鳳毛麟角的大腳仙,值得我們仔細打量。

女界領袖何香凝(1878—1972)被譽為“大腳仙”,她保衛天足,非常徹底。

何香凝的父親何炳桓是一位經營有方的茶商,在香港的富戶當中有名有數。按理說,香港開埠較早,殖民地成色較高,受歐風美雨影響較大,類似裹足這樣的傳統陋俗理應先行遭到摒棄和淘汰。然而大戶人家仍舊堅守故國的“體麵”和“體統”,在他們看來,別的事情盡可以向洋人討教,向洋人看齊,唯獨“三寸金蓮”是中華國粹,必須予以妥善保留。女子無才便是德,大家閨秀目不識丁,足不出戶,竟然不以為羞,反以為榮。何香凝是個桀驁不馴的強妹,白天被迫裹足,晚上她就擅自動剪刀,將那條束得緊緊繃繃、縫得密密麻麻的裹腳布剪成飛花蝴蝶。七擒七縱的遊戲玩過之後,打也打夠了,罵也罵夠了,父母無可奈何,隻好網開一麵,由她去了。他們語氣幽幽地歎息道:“眼下你吃不了苦,將來一雙大腳板走路,找不到像樣的婆家,後悔都來不及。”好女子不愁出嫁,有什麼好擔心的?何香凝才不會預支煩惱,她有一雙天足,“到處飛奔,上山爬樹,非常快活”。第一仗大獲全勝,這非比尋常,何香凝一生爽朗樂觀,無論遇到怎樣的難題,在她看來都不過是一塊長長的裹腳布,拿起剪刀“哢嚓哢嚓”就能迎刃而解,這與她小時候的經曆大有關聯。由於受到家規製約,她不能與兄弟同上私塾念書,就吵鬧著進女館去識文斷字,不做睜眼瞎。

何家父母當初的預言果然應驗,何香凝到了豆蔻年華,媒妁聞風而動,她們受大戶人家之托,樂顛顛地跑來何府提親,瞧見她是大腳姑娘,一個個大驚失色,訕著臉不聲不響地走了。當時,隻有小戶人家出身的粗使丫頭才是“大腳仙”,何香凝可是富家千金啊!怎麼野成這副模樣?何香凝的父母受到親友的質疑和鄰居的非議,為著這個嫁不出門的女兒,整天愁眉苦臉,哀聲歎氣。偏偏何香凝不急不愁,她就不信這個邪,偌大的花花世界、朗朗乾坤,難道就沒有一位識見非凡的男子肯迎娶她這樣的天足少女?

真可謂緣分巧合,廖仲愷適時登場。他是美國舊金山華僑廖竹賓之子,受過高等教育,其父臨終時鄭重其事地叮囑他要娶一位天足無損的華人姑娘為妻,以免日後因為她那雙顫顫巍巍的小腳遭洋人恥笑。父親去世後,廖仲愷決意回國發展事業,到了香港,他向外界宣稱非知書達理的天足少女不娶,在當時香港華人社會中,既念了書又未纏足的適婚少女十分稀罕,晴天白日打著燈籠上街也難尋,何香凝的好運來了,鋼門鐵閘也擋不住。何炳桓聽說廖家公子敲鑼打鼓四處宣揚,要娶不曾受過纏足之苦的大家閨秀為妻,自然欣喜萬分。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何炳桓順水推舟,請良媒說合了這樁婚事。

舊式婚姻未可一概否定,像魯迅與朱安那樣圓枘方鑿的怨偶固然很多,但是碰巧也會有情投意合的絕配。廖仲愷與何香凝的婚姻就堪稱天作之合。男方比鬆奇,比竹勁,比石堅,女方比梅香,比蓮潔,比玉潤。廖仲愷有改造中國的雄才偉抱,何香凝有拯救苦人的俠氣豪情;廖仲愷的詩詞歌賦高於流俗,何香凝的詠絮之才不讓須眉;廖仲愷在日本時向畫家伍乙莊求教過丹青技巧,何香凝在東京本鄉女子美術學校高等科專修繪畫;廖仲愷行事喜歡求真務實,何香凝待人從不作偽蹈虛;廖仲愷自稱中山信徒,何香凝信仰三民主義。這麼多的共同點決定了他們在感情、事業兩方麵都能琴瑟和諧,同甘共苦度患難。即使居鬥室,嚼菜根,亦能其樂融融,當年何香凝筆下曾流露出“願年年此夜,人月雙清”的心聲。若非身處鐵血交迸的亂世,偌大的爛攤子等著一大批熱血誌士去從頭收拾,他們相濡以沫,舉案齊眉,類似趙明誠與李清照的親密融洽亦不足多羨。

1905年8月7日,經孫中山和黎仲實介紹,何香凝加入中國同盟會,成為首批會員,廖仲愷加入同盟會反倒落在妻子後麵。為了確保同盟會在東京的重要活動秘密進行,關鍵消息不走漏風聲,安全措施不出現紕漏,孫中山特意選定廖仲愷的寓所作為集會地點,他讓何香凝辭掉家中做飯洗衣的日本女傭,凡事親力親為。以往,何家九小姐和廖家少奶奶隻知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如今,她不得不硬著頭皮親自下廚,調製羹湯,烹炒葷腥,奏響鍋碗瓢盆交響曲。何香凝把娘家彙來的錢款絕大部分充作夥食費,讓常來常往的盟友每月都能打上幾餐牙祭。何香凝口風緊,手腳麻利,而且不辭辛勞,深得大家的讚許,被親切地稱之為“奧巴桑”(日語意為“老管家”)。

幹革命是攀爬刀梯、穿越劍樹的危險活動,廖仲愷追隨孫中山,出生入死,三次深入虎穴龍潭。1909年,廖仲愷受孫中山委派,北上津門,與法國社會黨人布加卑(法國駐天津屯軍參謀長)建立聯係。此時,清廷磨牙吮血,垂死掙紮,對革命黨人瘋狂揮舞瀝血的屠刀。何香凝明大義,識大體,送別時,她即席口占七絕一首相贈:

國仇未報心難死,忍作尋常泣別聲。

勸君莫惜頭顱貴,留取中華史上名!

這既是勉勵丈夫,也是激勵自己。“身不得,男兒列;心卻比,男兒烈”,撇開詩藝不談,何香凝奔放不羈的詩風與秋瑾相仿佛,都是雄奇跌宕,無絲毫巾幗弱質的纏綿氣息和繾綣意味,有的是一腔豪情,滿懷勝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