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錢者,多為在外打拚的人,他鄉奮鬥,冷暖自知。或許也有些項羽的心結吧:富貴不還故鄉,如錦衣夜行。
喪禮和婚禮之變,催生了一個結果:人們已經在念叨女兒的好,覺得兒子多了“幹賠本兒”。這倒是有利於計劃生育工作。
土地
近兩年,我爸找到了新的愛好:拾棒子。
秋天,機器走過,玉米被收走,秸稈粉碎入土。因為有些粗放,於是地裏剩餘了一些玉米。我爸就去田中收集這些“被遺失的美好”。盡管破碎的多,完整的少,玉米品相有些不佳,但他收獲卻頗豐。
爸爸:“我一季兒就能撿一千多斤。”
我爸蹺起大拇指,麵帶得意。我心裏給他配了句旁白“我驕傲”。我算了一下,這是1960年代初,生產隊分給爺爺全家一年玉米量的十倍。
而2012年,我媽的一項工作成就是把租出去的地要了回來。
媽媽:“太會攪蛋了,我和你大嬸去了好多趟。”
緣起是2002年,有人提出租種河東的土地。
爸爸:“都願意租出去。棒子,那時候才四毛多錢一斤,產量也不高。除了成本和交稅,基本不賺什麼錢。”
媽媽:“一條河,三道墊,用驢車拉,累死人。誰願意種那玩意兒啊?”
玉米的種植,基本分為以下流程:耕地,點種,拔苗,除草,鬆土,打藥,再收獲。需要運回家中的,不僅是玉米,還有秸稈。先用農具把秸稈連根兒弄起,再攤放到田中晾曬。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玉米稈過於濕沉,難以運輸。等到水分蒸發的差不多後,再去把根部的土敲打幹淨,然後打捆裝車運回。聽起來,都讓人肌肉酸疼。
爸爸:“當時好多人都租了。一畝地一年70塊錢,咱差不多有兩畝。”
10年的合約,就此敲定。2012年,合同到期,承租人卻有意再租種一年。由於承租人身體不好,他的老婆擔起主體責任。所以村中討要土地的人,也多為女將。
媽媽:“(她)跟你大嬸說,俺給你們家打(耕)了地,你得把那錢給了。”
我:“我大嬸怎麼說?”
媽媽:“你大嬸說,你種的時候,俺家還上好了糞了呢,你給俺糞錢!”
我:“哈哈!和你怎麼說的?”
媽媽:“和我說,你家地裏都是拉拉苗(一種雜草),俺費了多大多大的勁兒才拔光了。我說,俺家地裏沒拉拉苗,肯定是你給種的。”
我:“哈哈,誰沒事種那個。”
最終,兩位女兵,還是得償所願。我想看下合同細節,文本卻沒能找到。或許存在一些模糊地帶。但即便有合同,實際也約束力不強。想要收回土地的聲音,早已有之。為了應付這種情緒,承租人曾主動提高了租金。
爸爸:“一畝地漲了100多塊錢。加起來也沒多少,人們不願意。”
晃動合同根基的,是土地的突然增值。前文提到過,2003年大旱,南方糧庫告急。在多年的產量下降後,糧食安全再度引發關注。於是,那一個個“一號文件”,就此出爐。拗口的名字,實話講我都有些分不太清楚。於普通農民而言,他們也並不關心。我爸媽,盯著的是糧食和錢之間的關係。2002年,土地外租時,玉米價格不過一斤四毛六分,之後幾年雖有波動,但已經在上升通道,到2007年已經達到八毛錢。
爸爸:“那時候還交公糧,不交糧食交錢了。現在都取消了,還給點補貼。”
我:“補貼多少?”
爸爸:“按畝給。像咱們家,一年也不少,有個六七百。”
2006年,《農業稅條例》廢止,皇糧國稅成了曆史。負擔減輕,還有補貼,這讓土地的壓力得到緩解。
爸爸:“現在棒子,一斤一塊七分五。一畝地,差不多收一千二三百斤。你算算多少錢?”
我:“賺錢嗎?”
爸爸:“賺錢,差不多一畝地能賺五百(元)。”
幾百塊錢的收益,與工廠打工的薪水相比,顯然沒有什麼競爭力。但村中大多數人,卻對於土地越來越重視。不僅僅是有利可圖,而且勞動強度驟然減輕了。
媽媽:“現在種地太省事了。種上之後,打一遍除草劑,就不用管了,等著收就行了。”
城市人痛恨的“除草劑”,卻把人解放了出來。種,打藥,收,成了簡化版的玉米種植方式。不僅如此,這些都有人代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