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火攻篇(1 / 2)

一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

【原文】

行火必有因①,煙火必素具②,發火有時③,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④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⑤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⑥。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⑦。

【注釋】

①因:依據、條件。

②煙火必素具:煙火,指火攻的器具燃料等物。素,平昔、經常的意思。具,準備妥當。

③發火有時:意謂發起火攻要選擇有利的時機。

④燥:指氣候幹燥。

⑤箕、壁、翼、軫:中國古代星宿之名稱,是二十八宿中的四個。

⑥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四宿,指箕、壁、翼、珍四個星宿。古人認為月亮行經這四個星宿位置時,便是起風的日子。

⑦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因,根據、利用。五火,即上述五種火攻的方法。應,策應、對策。句意為根據五種火攻所引起的敵情變化,適時地運用軍隊進行策應。

【譯文】

實施火攻必須具備條件,火攻器材必須平時即有準備。放火要看準天時,起火要選好日子。所謂天時是指氣候幹燥,所謂日子是指在月亮行經“箕”、“壁”、“算”、“軫”四個星宿位置的時候。凡是月亮經過這四個星宿的時候,就是起風的日子。用火攻,必須根據五種火攻所引起的不同變化,靈活機動部署兵力進行配合策應。

【釋譯】

孫子在這裏指出火攻必須具備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易燃的物質、幹燥的天氣和有利的風向,還有做內應的奸細等。古代利用火功取得勝利的戰例很多。

唐朝大將哥舒翰向東追趕崔幹佑軍,追至一條險要的狹穀。崔軍占據高處,以滾木壘石打擊唐軍,唐軍傷亡甚眾。哥舒翰令士卒用氈毯保護頭部,用柴草蓋著車馬向前衝,眼看就要衝出狹穀,卻在此時刮起強勁的東風。崔幹佑見唐軍逆風而來,並采用易燃物資遮護人馬車輛,隨即采用火攻,向穀中投入火種,一時濃煙滾滾,烈火熊熊,撲向唐軍,唐兵不戰自亂,自相踐踏,死傷無數。

二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原文】

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①。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②,可從③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④,以時發之⑤,火發上風,無攻下風⑥,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⑦。

【注釋】

①早應之於外:早用兵在外麵策應,使內外齊攻,一舉襲擊敵人。

②極其火力:讓火勢燒至最旺之時。極,盡。

③從:跟從,這裏指用兵進攻。

④無待於內:不必等待內應。

⑤以時發之:根據氣候、月象的情況實施火攻。以,根據、依據。

⑥火發上風,無攻下風:上風,風向的上方;下風,風向的下方。

⑦以數守之:數,星宿運行度數,此指氣象變化的時間,即前所述之“發火有時,起火有日”等條件。句意為等候火攻的條件。

【譯文】

如果從敵人營內放火,就要及時用兵在外麵策應。火已經燒起來,敵人仍然保持鎮靜的,就應略作等待,不要馬上發動攻擊。在火勢很旺時,還應看情況,可以進攻就進攻,不可以進攻就停止。火可以從外麵放,這時就不必等待內應,按時放火就行了。從上風時,不要在下風進攻,白天風刮久了,晚上風就容易停止。軍隊必須懂得這五種火攻方法的變化運用,而等待時機到來時實施火攻。

【釋譯】

火攻應注意內外結合,在實施火攻的過程中,應視敵人的表現情況或攻或止,如果不辨敵情,勢必損兵折將。

西晉永寧元年(公元301年),益州剌史羅尚,準備夜間火攻起義軍李特兵營。李特事先得知了消息,便嚴加戒備,並設有伏兵。待官軍到達後,義軍按兵不動,官軍縱火,義軍仍然鎮靜。羅尚貿然發起進攻,於是義軍伏兵齊出,內外夾攻,大敗官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