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附編:關於通才教育(1)(3 / 3)

第三年,梅又在開學典禮上說,聽說今年的新生大多數願意學理工科,”這大概是因為社會方麵近來注重理工之故。理工為實用科學,固宜重視,但同時文法課程,亦不宜過於偏廢“。他介紹說:為避免新同學在選修專業時有“匆率勉強之弊”,學校決定今年入學的”一年級新生並不分院係(工院除外),大家在初入校時,可不必即決定入何係,最好在此一年內細細體察自己誌趣所在,性之所近,究習何科較為適當,然後再決定“。(同上,第52頁)這種設想在當時不算什麼,但是放在今天卻是空穀足音。與那時的學生相比,我總覺得現在的青少年可憐得很:且不說初中畢業後就可能被淘汰出局,好一點的也隻能去職業高中接受專門訓練;也不說為了適應高考,進入高中後又要麵臨學文科還是學理科的命運選擇;單說考大學的時候,要在眾多的學校和無數的專業中填報誌願,就讓人無所適從。於是所謂誌願就有點像押寶,其參照係往往是什麼樣的專業在畢業後好找工作;至於個人的誌趣所在,性情所近,則幾乎不加考慮。

這種拉郎配式的誌願選擇,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式婚姻幾乎沒有兩樣。

到了1941年,為慶祝清華建校30周年,梅校長又在《大學一解》中進一步闡述了他的主張。文章說,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人格可以分為“知、情、誌”三個方麵。但如今的教育卻隻是注重“知”的灌輸,不重視“情”與“誌”的培養,再加上學校課程太多,學生壓力太大,學校生活不利於人格修養,這就導致“習藝愈勤去修養愈遠”的狀況,造成隻知隨聲附和、人雲亦雲,不敢力排眾議、自作主張的局麵。在這種情況下,學校裏“每多隨波逐浪(時人美其名曰’適應潮流‘)之徒,而少砥柱中流之輩”,也就在所難免了。

在這篇文章中,梅還反複強調“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的古訓,並反駁了“大學期間……應為通專並重”的折中主張。

他說,大學教育之所以“應在通而不在專”,應以“通識為本,而專識為末”,是出於以下一些考慮:第一,生活大於事業,事業不過是人生的一部分;第二,通識是一般生活的準備,專識是特種事業的準備;第三,從社會需要來看,也是“通才為大,而專家次之”;第四,如果讓沒有通識基礎的專家治理國家,其結果不是“親民”,而是擾民(這一點具有震聾發聵的作用)。基於以上理由,他提出專才教育,必須改革;通專並重,“窒礙難行”;“通重於專”,方為上策。(同上,第99頁至第109頁)難怪有人要說,這篇文章既是梅貽琦教育思想的代表作,也是對當局“目光短淺”(朱自清語)的教育方針的公開發難。(《梅貽琦與清華大學》

第84頁,山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1943年,梅貽琦又在《工業化的前途與人才問題》一文中再次強調:

“大學教育畢竟與其他程度的學校教育不同,它最大的目的原在培植通才;文、理、法、工、農等學院所要培植的是這幾個方麵的通才,甚至於兩個方麵以上的綜合的通才。他的最大效用,確乎是不在養成一批一批限於一種專門學術的專家或高等匠人。”把專家貶為“高等匠人”,好像不大好聽,不過比起馮友蘭的“機器”之喻,還算客氣。梅又說,“我認為目前的大學工學院的課程大有修改的必要。就目前的課程而論,工學院所能造就的人才還夠不上真正的工程師”,更不要說培養工業方麵的領袖人才了。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要養成這種人才,“於工學本身與工學所需的自然科學而外,應該旁及一大部分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旁及愈多,就會使受教育者愈博洽,愈有能力。所以“真正工業的組織人才,對於心理學、社會學、倫理學、以至於一切的人文科學、文化背景,都應該有充分的了解。”相比之下,“嚴格的自然科學的認識倒是比較次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