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新聞工作者在平時要加強學習,樹立正確的“三觀”,培養良好的道德,倡導優良作風,遵守社會公德。
2.要富有正義感
一個有正義感的人,會得到社會和他人的廣泛認可,把社會和別人裝在心裏。一個有正義感的人應該是自覺遵守正義的製度規則和良好的道德規範的人。並非隻有在歹徒麵前挺身而出才算有正義感,麵對工作問題敢言敢怒也應該是一種正義感的表現,所以新聞記者麵對事實敢於揭露真相,敢於說真話,不為利所動,不為武所屈,這就是正義感的體現。
作為中國的第一位臥底記者,作為中國唯一一位從海軍陸戰隊走出來的政法記者石野,以筆為刀,揭開了許多驚人的黑幕。他六次走上法庭,曾多次遭人追殺,四次死裏逃生。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演繹了有社會責任感的中國新聞工作者的良知。為了社會的正義,為了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他冒著生命危險潛入心狠手辣、殺人如麻的色情搶劫團夥,潛入危機四伏的大賭場,潛入橫行霸道的城郊治安隊,揭開了許多鮮為人知的非法內幕。曾有人公開叫囂“30萬元取他的人頭”,麵對黑幫的囂張,1998年1月5日,石野將自己的照片發表在《南方都市報》上,公開自己的立場,“叫賣”自己的人頭。幾天後,“不識相”的石野在深夜的廣州大橋上被黑道追殺,為了逃生,他隻好跳入冰冷的珠江水逃生。他說:“如果把記者手中的筆當做一杆槍,那麼,我的每一個文字便是一粒粒子彈,作為一名特殊的持槍者,隻要見到生活中的真善美,我會為之朝天鳴槍叫好;對社會中的假醜惡,無論條件多麼惡劣,處境多麼危險,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勇往直前,衝鋒陷陣,將正義的子彈,射向他們罪惡的心髒……”這就是一位有正義感的新聞記者的錚錚誓言。
正義感在體育中表現為尊重體育事實,尊重體育精神,尊重參賽的隊員和雙方的球迷。正義感不應該被狹隘的民族主義情結所取代,因為這是一個善與惡的道德問題,不應該用民族感情來做擋箭牌。對他國的不尊重首先是對體育精神的不尊重,也是對民族感情的褻瀆,對於賽場上的競技對手,不能使用惡毒的挖苦,肆意的貶低,或者進行人身攻擊。比如,當電視主持人喊出“意大利萬歲”的時候,當他惡狠狠地宣布澳大利亞人可以回家的時候,他不僅冒犯了體育精神,更是冒犯了人類靈魂深處的美好和善良。
再如,在我國舉行的第五屆女足世界杯期間,德國隊11球狂灌阿根廷隊,預示著本屆世界杯將會是一屆精彩紛呈的國際賽事,包括前來觀戰的國際足聯主席布拉特也對女足世界杯組委會的出色工作表示滿意。他甚至一再表示,中國完全有能力舉辦規模更大的男足世界杯。然而,一些別有用心的媒體記者卻不時地“雞蛋裏挑骨頭”,日本《產經新聞》特派記者川越一就在報道上海日本女足的時候借題發揮,把上海的天氣、食品安全以及組委會的正常工作狂貶一番。他竟然拿大會工作人員的一絲不苟當做是怠慢與會人員,甚至還拿女足世界杯的工作態度隱喻推測北京奧運會的工作,大有幸災樂禍的樣子。他的報道立刻受到富有正義感的日本同行的公然駁斥,日本長年居住在中國的特派體育記者朝倉浩之在看到這篇報道後迅速作出反應,他載文駁斥了該記者居心不良的用意。他認為,當有近千名記者雲集上海,大力報道盛大賽事的時候,這位著名媒體的特派記者卻小題大做,竟然以“北京奧運會萬事俱備?如何應對不斷出現的慢待問題”為題對中國女足大會組委會說三道四。他說,按說作為同行,我不太願意去駁斥別人,更不願意把自己的觀點強加給別人,但由於川越實在是離題太遠,事實上會誤導球迷,這一點則萬萬不能允許。由此可見,這種違背客觀事實的報道,最終將受到更多有正義感的記者的駁斥。
3.要富有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