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升搞不懂自己究竟算結婚呢還不算,老實的坐到座位之上,既沒有給別人發上紅包,同時也沒臉跟著小年青一起去討紅包。
打開了電腦,開啟所有聯係方式,陳逸菲的依舊沒有上線,打開她博客,還是那句:該用戶設置了訪問權限。
過了會兒,林子升座位上的響了:是讓他去下人事部。
林子升到了那邊,一位年親貌美的小姐招待的他。她臉上充滿職業微笑,客氣的對林子升說:“先生,關於您的事,這邊的公安部門之前已經通知了我們。現在我們公司下了規定,隻要是觸犯了國家相關法律的人員,我們一律予以辭退,並且不作相關補償。起先公司和您所簽訂的那張勞動法律合同裏就有這麼一條。非常感謝這些年為我們公司的發展作了積極的貢獻。現在請您去一趟政務部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今天,您就能離開了。”
這又是個飛來橫禍,林子升倒是沒啥特別感覺。自從他從那黑號子裏放出來後,也不知是他反應變遲鈍,已經漠然,或者說已經超脫了,對什麼都無所謂了。他還是麵無表情地走去政務部們辦了一些離職手續,慢悠悠回到自己座位上,等會收拾下屬於自己的東西,林子升發現桌子上除一堆亂糟糟的商業資料之外,其實沒什麼可收拾。至於工作,他在請假以前早就已經弄好了。他把沈林惠從前送他的僅有的紀念品捧在手心,默默的離開這些年陪伴他的辦公室。
高主管,林發久也象征性將他送到樓底下。
林子升回過頭看看這個曾經呆過多年的老地方,顯得神色有些漠然。
心裏有點想揮手道一聲“再見”。
但是,我們能再見麵嗎?
在這一天,林子升回家打開電腦,信箱寄來了四封郵件。無一例外都是幾家銀行發來的。
第一封是林子升供養樓房的銀行。信上說:您已經有二個多月的時間未按時還按謁了。按規定,超過半年不能按時交的,我們銀行將會按照有關國家法律,拍賣您現有的房產;
另外的三封都是林子升在辦理信用卡是,那三個銀行發過來的。內容基本一致:您本月的透支的款項尚未按時還清,逾期不還者,本銀行將會按國家的有關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責任。
三封郵件無一例外都附上國家《刑法》的第196條。
林子升在看到郵件後,冷汗直流。真沒想到關於“故意透支”的懲罰,竟會比“偷出國境”可怕這麼多倍。
林子升的做法完全符合“故意透支”的這一條,而且數目還很大。
林子升心想這下真的徹底身敗名裂了。
想起那個一臉橫肉的警察,那黑號子裏吐著白沫的吸毒者,還有冰涼的水泥地,每天三頓饅頭加鹹菜,林子升不禁戰栗的一抖。他再也不願意去回憶那恐怖的黑號子,這些天對於他來講簡直就如同半個多世紀。
不得已了,他撥通了那個楊老板的電。可是沒想到,曾經好友一場的楊老板剛接到電話就是一頓臭罵:“誰讓你當初不肯聽我的。早知如今,你當初幹嘛不聽我勸告呢?我現在啊就是想幫你也幫不了了,現在我人在馬來西亞呢,你就等著我回來的那天再來找我吧。”說完“啪” 一聲無情的掛了電話。
此時林子升,已經毫無辦法了。
在這個偌大的城市,現在的林子升隻有這座房子了。
當初付了這套房的首付,在拿到了鑰匙之後,林子升相當一段時間沉浸在歡樂激動的氣氛中:我終於可以算上是“有房階級”,我已經脫離農民工的階層了!他按照自己所設計的圖紙,請了裝修公司細心裝潢了一下,不算奢華,但聽舒適優雅的。一晃眼已經住了快七年,再過個三年,這棟房子就歸林子升自己所有了。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