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真理、常識與謬誤(2 / 3)

2.真的文化傳統與價值追求

對真的追求,又有文化傳統之別。比較中西文化,可以看到這種差異,不但非常鮮明,而且取向不同。即使像陳寅恪先生這樣出類拔萃、學貫中西的人物,中國傳統文化在他的身上同樣有鮮明的烙印。比如前麵講的,陳寅恪先生答複科學院時兩條要求,那第二條,“請毛公或劉公給一允許證明書,以作擋箭牌”,就是全然中國式的。西方人為了保證自己學術自由,不會想到總統,也不會想到黨的負責人,除去上帝之外,他們很少會顧忌這許多。那些啟蒙主義大師,連上帝都不放在眼裏,在他們那裏,理性高於一切。中國文化傳統重道德,輕智慧;重性情,輕邏輯;重知識,輕思想;重文章,輕體係。下麵,依次述之。(1)重道德之真,輕智慧之真。中國人並非不重“真”,不愛“真”。但真與真也有不同。西方人的“真”,當作真理解、智慧解。早在古希臘時代,就認定哲學乃是有關智慧的學問。中國人重真,不是智慧之真,也非真理的真,而是道德之真,即真實、真誠、真情、真愛。對朋友的不忠誠,就是不真,這是中國人最難容忍的;對家人不忠誠,也是不真,同樣是中國人無法忍受的;對帝王不忠誠,就不僅是不真,而且是不忠了;對父母不忠誠,也不僅是不真,而且是不孝了;不忠不孝,在那樣的時代,別說真偽,連作人的資格都沒了。談到真理的時候可就少了。中國人雖非不重視智慧,但總認為,德是第一位的,沒有德行作基礎,其他一切都是白費。所以寧要忠誠的傻子,也不要有個性的天才。而且在整個儒學時代,“三綱五常”都是人之大防,國這根本。才也,學也,林也,能也,都是小道。因為中國文化傳統如此,所以即使現代中國人,也往往進入道德的誤區,他們可以為著一點麵子而拋棄文明,也可以因為一點人情而放棄真理。這不是危言聳聽,我在前邊所舉事例可以為此作證。(2)重性情之真,輕邏輯之真。中國人重道德,也重性情。然而,這兩個範疇不全是兼容的。那些正襟危坐的所謂道德之士,往往不講性情,而且認為性情是匹野馬,如果沒有禮教管著,它不會為善,隻會為害。講性情的多是才子,多是些放浪形骸、風流倜儻、行止不拘之士。這樣的人,先秦也曾有之,魏晉更其典型,大約《世說新語》中記述的種種風流,體現的便是這性情二字。性情中人,不受或不肯受禮法的約束,他們常常敢愛敢恨,能愛能恨,而且無論出身貴賤,都很有個性。這實在是中國禮教時代的一束光華,一種異聲。然而,即使是異聲,也不過是異聲而已。他們可以賞風花,賞雪月,賞山水,賞佳人,賞琴棋,賞書畫,賞文物,賞歌吹,賞戲文,賞妙典,賞美食,賞錦衣,賞奇花異草,賞特立獨行;講到邏輯二字,卻少有與聞。中國式的性情,其長處,多在風流,少在創見。既然少在創見,邏輯於它便沒有多少意義,理性對它也沒有多少價值。所以性情固然性情,隻是與真理相去尚遠。(3)重知識之真,輕思想之真。中國古人,尤其是古代學人,學習作得最是紮實,但那範疇,主要表現在知識方麵,而不是思想方麵。漢人講訓詁,已經是大學問,它可以把已經失效的文字再考據出來,這功夫不能說不深不大。宋人講理義,好像進了思想的範疇,然而還是以知識為主,理是儒學經典之理,義是儒學經典之義,縱然有些創見,也不肯稱作創見,隻敢說代聖賢立言。清人講考據,又進入技術化殿堂,雖然一據一式,都可圈可點,但講到思想創造,卻又不敢恭維。中國人重知識,而且重交流,古人說的皆是好的,聖人說的皆是對的,像亞裏士多德那樣,敢與老師叫板的人,可說一個也無。像西方哲學那樣,立論就要批判前人, 不批判前人絕不肯幹休的那種學問之爭,在中國人這裏更是絕無僅有。所以2000年古代文明,中國人為聖人作工具作犧牲的可說數不勝數,而在聖人麵前指劃腳的人可就少了,敢與聖人平起平坐,說你聖我也不差,甚至比你還聖的人,在五四運動之前,一個也不曾見過,五四運動之後,很快又銷聲匿跡了。由此想到中國人的考試。漢代人考試,要以儒學經典為本;隋唐建立科學製,儒學經典的地位更其崇高無比;到了明代,以八股取士,連文字都有了固定的樣子,創造雲雲,若非神經錯亂,就是不想活了。即使改革開放後,中國式的教育依然屬於應試教育;中國式的考試,依然屬於填鴨式考試。上官子木先生對東西方的考試標準很有研究,他說:中國的評分標準非常細節化,即答案必須包括哪幾個要點, 甚至於要包括哪幾個關鍵句、關鍵詞。論述題則注重於綜述他人觀點且越全麵越好,即強調對文獻資料掌握的全麵性。這就鼓勵學生答題時多多益善,以便有更大的可能把標準答案中的諸要點囊括進去。因此,中國的學生常常有短話長說的不良文風,文章寫得長而平庸。因為這樣的評分標準,使得中國學生的文章創造少而引證多,隻見“全麵開花”,不見“一點突破”。我在十多年前也曾在某本書中說過,現代人研究學問與前人不同,前人作學問,是越全麵越好,一旦被人挑出錯來,就算失敗;而現代人作學問,不求沒錯誤,但求有創見,但有新的發現,就是成功。(4)重文章之真,輕體係之真。中國人喜歡寫文章,而且在很長很長的曆史時期內,文章都是進身之本,成名之本,立言之本。不能寫好文章,有時會影響仕途,更會影響才名。先秦諸子皆是文章高手,唐宋八大家全是文海俊傑,明清學人個個堪稱文墨先生。但中國人的文章,不重視理論,也不重視體係,更不重視理性。中國人的文章二字,按《辭海》的解釋,有六種含義。這六種含義分別為:作色彩或花紋解;作文字解;作文體解;作禮樂法度解;作本服旌旗解;還作曲折隱蔽的情節解。從這六解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式的文章之“真”,主要是文章之美。文章寫得漂亮,寫得有性格,寫得合道義,寫得不同凡響,夠了,這個就是好文章。至於體係雲雲,理性雲雲,別去管他。所以看中國人的文章,從古代至現代,沒有一個講究體係的。而且從近代到現代,也很少有自己獨特的理論體係的。很多是照搬一個體係,而且多半是照搬權威性理論體係。這種搬法,馬克思在天有靈,定是嗤之以鼻。沒體係,更少理性。雖少理性,卻不少禮性。每每講到忠孝仁義就會控製不住自己的情緒,每每寫到人情深處,也確有打動人心的力量。唯獨很少人文主義式的那種大精神,也缺乏啟蒙主義式的那種大信念。美是美了,真卻未真。現代中國人的求真路程,就應該是注重批判文化傳統的過程,批判傳統,並非不要傳統,目的隻是有別舊人,成為新人。

3.真理與常識的互換

(1)真理是正在探索的對象或尚未普及的對象。這也是給真理的一種定性。真理首先是正在探索的對象。可以稱為真理的,都應該是未經普識的內容,否則,就是把常識誤作了真理,這一點,稍後再講。真理是探索的對象;從這個意義上說,它既是可知的,又是未知的。它無疑是可知的,如果永不可知,那就永遠不能成為真理。但真理一旦被知,實際上,它在本質上已經失去真理的本義——真理一旦被知,隨即走向常識。真理的奇妙之處也在這裏。一項科研成果,在它未得出結論之前,它隻是探索的對象,能否有結論,未知;結論是否正確,也未知。而它一旦被發現,並且被證實,真理開始化作常識。哥白尼的“日心說”如此,賽爾惟特的血液循環理論如此,牛頓的三大定律如此,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也是如此。遠古人不知道什麼叫1+1=2,這就是探索的對象。而一旦人類知道了1+1就等於2,它的真理桂冠便已脫去,常識身份隨之確定。人類發現鑽木可以取火之前,這是探索的對象,這個時候,鑽木取火就是真理。而一旦人類掌握了這項技術,它就化作了常識。真理需要探索,常識人人可知。但從現實生活中看,不見得真理一被發現,就馬上被社會所接受。這需要一個過程。以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為例,直到今天,也不是人人都明白了它的含義,甚至多數人對它的確切含義至今也是不明不白。真理未曾普及時,這還具有真理性,雖然在發現者那一麵看,它已經是常識了,就如同弗萊明發現青黴素一樣。但對於未曾知道青黴素性質和功能的人來說,它還是一個謎。但這個謎也不是發現之謎,而是傳播之謎。我們常常講的,為捍衛真理而戰,主要就是為傳播真理而戰。達爾文發現了進化論,但人們不是馬上就接受了這個理念,很多人不理解這理論,還有很多人堅決反對這理,仇視這理論。於是出來一個赫胥黎,他相信進化論,而且全身心投入,為傳播進化論而奮鬥。他也曾遭受攻擊,他也曾與人發生大論戰,“進化論”雖然不是他發現的,但他一生的“戰鬥”,堪稱真理的忠實走狗。民主製也是一個真理,而且是社會真理。民主製的曆史很早,但現在世界上還有很多拒絕民主製的國家。你雖然是真理,但有人不接受這真理。因為有人不接受它,甚至反對它,攻擊它,所以它的真理身份依然存在。到了某一天,人人知道民主製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必經之路,而且每個國家都實行了民主製度,到那時候,民主製的真理光環也就悄然退去了。真理退去光環,實在是件好事,它從一個側麵反映了文明的提高,科學的進步。(2)把常識當作真理,就是對真理的庸俗化。真理一旦化作常識,它的性質就變了。站在曆史的角度看,雖然凡常識皆由真理而來,卻不可以把常識當作真理。把常識當作真理,害處之一,是固步自封,不求進取。實際上,尚未完全認識的事物,都是真理的對象。科學的探索是永遠無止境的,那麼真理的探索也就是永無止境的。有些已知真理,隻能特定的意義上說它是已知的。哥白尼之前的歐洲中世紀,認定“地心說”,哥白尼發現“日心說”就是發現了真理,但“日心說”其實也不能正確反映地球的天文環境。這個真理是有限的,於是來了伽利略。伽利略是曆史上最偉大的科學人物,但也沒有也不能完成一切科學發現,於是又有了牛頓。科學的發現永無止境。因而將常識當作真理,就不但有庸俗化嫌疑,而且會阻礙科學進步。把常識當作真理,又可能導致教條主義。教條主義者了解了很多社會科學規律,就認為天下大事無所不知,本人真理在胸,無所不能,說話也是真理,吃飯也是真理,撒尿也是真理,放屁也是真理,這就荒唐了。而且,一旦把這種荒唐作為立論的基礎,這荒唐還會加倍,一旦把這荒唐用於社會實踐甚至作為製定路線與政策的基礎,造成的危害可就大了。把真理庸俗化的另一大表現,就是把複雜的真理,任意簡化,把一個體係簡化成一篇文章,把一篇文章簡化成幾則要點,把幾則要點簡化成幾條定義,又把幾條定義簡化成幾句口號,然後認定,有了這幾句口號,就可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了。中國古來確有這樣的傳統:商君獻策,不過幾章;陳平獻計,不過幾條;賈誼上書,不過幾篇;魏征進奏,不過幾款。然而,現代社會,何等複雜,如果運用這樣的方式去管理這複雜的社會,不但與法製目標相去甚遠,而且與現代化管理實踐亦可謂背道而馳。真理必然化作常識,常識卻不能成為真理。常識不過是常識。你不能說,把常識講一萬遍,它就升級了,就搖身一變,身份百倍了,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戈培爾說:“謊言說100遍,就會成為真理。”這不過是掩耳盜鈴罷了。謊言說100遍既不會成為真理,常識說1000遍還是常識,不,那就不是常識——常識說1000遍,就成了廢話。(3)常識亦未可輕忽。常識也有它的意義。首先是科普意義。科普是個大事情,對於像中國這樣缺少科學的國家,科普更未可輕忽。科普不是僅僅“普”給青少年的,中年人也需要科普,老年人還需要科普;不是說活到老、學到老嗎?現代科學發展極快,新的研究成果呈幾何級增長。重大的科研成果,當然還是這樣,但新科學、新技術、新材料,確實內容很多,意義很大。電腦的前途如何,基因的作用如何,納米技術如何,這些不是人人都知道的,更不是生而知之的。一方麵,固然需要在學校教育中盡可能增加這方麵的內容。另一方麵,也要向全社會進行宣傳,讓人人——如果有可能的話——都能享受到了解這新的科學成果與進程的樂趣。科普的這種作用,可以說是無可替代的。遺憾的是,直到今天,我還沒有看到一部可以廣泛傳播並取得經典性地位的科普著作。常識又常常隱含著真理的萌芽。換句話說,在這個層麵,它屬於常識,進一步發掘,又會發現新的真理。剛剛舉過的“日 心說”的例子,其實就是這種情形。美國赫差?裏特寫過一本《回到常識》。他認為:在給現今世界帶來可怕的危害的經濟謬誤中,十分之九是忽 視這常識的直接結果。那些謬誤全部根源於兩個中心錯誤之一,或者二者兼有,即隻分析一項政策或建議的某種結果,以及僅僅考慮其對於某一特殊集團的影響而忽略了其餘的集團。順便說,真理與常識的轉換,又有文科、理科之別。理科研究,這個特征尤其明顯;文科研究,雖然也遵循這樣的規律,但它常常是回過頭去,作曆史性反思,並在對曆史性反思中又發掘出新的內容。以本套書討論的六個問題為例,這六個問題是:生與死,貧與富,真與偽,善與惡,美與醜和性與情,可以說是老而又老的問題了,然而,人類最可怕的錯誤,常常不是真理性錯誤,而是常識性錯誤。常識性錯誤即低級錯誤,低級錯誤就是根本不該出錯的地方出了錯。往往一場關健的比賽,隻是因為出了一個低級錯誤,就斷送了一次曆史性機會。而如果一個社會也犯低級性錯誤,那麼,造成的後果就更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