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回到彼得堡後立即恢複因出國訪問而中斷的建立各“院”的工作。在首都,他閱讀了譯成俄文的丹麥、瑞典及其他各國中央機關的各種規章製度。1717年12月,在去莫斯科審訊阿列克謝太子案的前夕,沙皇頒布了一係列奠定新機構組織基礎的敕令。在其中一道敕令中,他規定了“院”的數目、人員編製,任命了每個“院”的院長和副院長。在另一道敕令中,他要各“院”院長積極行動起來,務使各“院”“能於明年真正打好工作基礎”。彼得認為,配備工作人員,製定各機構切實可行的規章製度,用一年的時間是綽綽有餘的。
但是,這個敕令未能執行。返回彼得堡後,彼得於1718年中不無悲傷地指出,這半年是虛度過去了。我們可以從他給元老院下的一道敕令裏看到他對戰友們的行動遲緩感到不滿的表示:“我從莫斯科一回來,就發現有些人幹的事情不多,另一些人什麼也沒有幹。”沙皇下令各院院長按月向他送呈工作月報,並要求他們對這件事采取十分認真的態度。
這次勸告仍然無效。彼得這時才知道,原來“有些院長懶得上班去處理他們分內的公事”,另一些院長上了班,也是不務正業,混日子。他還發現各院的院長到元老院辦公時,津津樂道的是與公事無關的閑話。彼得教導他們,隻能談公事,不應當廢話連篇,言不及義。甚至為此還建議訂立一條規則,我們不妨逐字引述如下:“一人發言時,別人不應打斷他的話,讓他講完了,別人再講。應當像個誠實的人,不應當像做小買賣的娘們兒那樣嚷嚷。”看來,元老們對沙皇的這些勸導不大理睬,因此還得給他們下幾道指令,教育他們應當遵守最高國家機關的基本守則。指令之一,是重申前令:“在元老院裏一切都應當辦得有條不紊,不應說廢話,叫叫嚷嚷。”指令之二是,規定了議事程序:首先,秘書宣讀文件,然後,讓各位元老思考半個鍾頭。但如果遇到“非常難辦的事”,那麼可將“思考時間”予以延長——“最多三小時”。
難以想象的是,彼得竟會充當這樣的角色:反複勸說高級官吏動手工作,並且耐心地等待他們有朝一日高抬貴手,把“院”的工作抓起來,把各項規章製度“製定出來”。同樣難以想象的是,彼得在懲辦違令者時通常是雷厲風行的,可是,對自己戰友們的因循遲緩竟然不予懲處。而且,彼得不得不和拒不執行自己意旨的人和解,不得不教導他們從頭學起,學會辦理他們不熟悉的公事。有一回談到他們時,他說:“我能用鑿子把骨頭鑿得相當鋒利,但是我沒法用棍子把這些老朽抽得聰明起來。”
當彼得發現任務沒有按應有的速度完成的時候,他本來可以采取從前屢試不爽、行之有效的辦法,即親自動手的辦法來加速“院”的組成。但是在1718年,他顧不上“院”的事,同瑞典的和談占去了他主要的精力。
和會於1718年5月12日在亞蘭群島開幕。瑞典的全權代表提出了一項複雜的會晤程序,但彼得事先就叮囑過自己的代表布留斯和奧斯特曼,不要舉行任何儀式,不要有任何延宕。“你們要盡力說服瑞典人同意這一點,會議要不失時機地舉行,因為軍事進攻已迫在眉睫。”
彼得把談判的領導權掌握在自己手中。他起草給布留斯和奧斯特曼的訓令,開列了未來的和約條件,他注視著會議進展的情況,隨時給自己的全權代表發出新的指示。為了縮短與亞蘭群島之間的郵程,彼得在喀琅施塔得、雷維爾和亞波度過了夏季裏的幾個月。
瑞典的全權代表聽取了和約的條件:英格裏雅、裏夫蘭、愛沙蘭以及卡累利阿歸俄國所有,被俄國占領的芬蘭歸還瑞典。奧斯特曼是個善於籠絡人的機靈人物,他成功地把正式的談判引上了同瑞典代表團團長格爾茨進行秘密會談的道路。公開的會議不過是將秘密會談所取得的結果加以記錄而已。彼得函示奧斯特曼,叫他不惜工本,如果格爾茨決心簽訂一項有利於俄國的和約,便“可允諾饋贈他價值10萬盧布的禮物和各種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