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走出廣場的時候,雨已經停了。我站在路邊,很直白地說:“因為不想讓你知道我的住址,所以你不需要送我了。我自己乘的士回家。”
杜漸倫轉過身,伸手幫我攔下一輛的士,打開車門,把大大小小的購物袋塞進去,用陳述的語氣說,“明珠雅集的Annual charity ball(周年慈善舞會),你當我的partner(舞伴)吧。”
我在的士上坐好,抬頭看他,搖了搖頭,說,“No way(不可能)。”
杜漸倫居高臨下地看著我,定定的,沒有說話。燈火通明的夜色裏,他發梢上有霓虹燈影的光輝。
我看一眼身旁小山一樣的購物袋,說,“這些,我算好了過賬給你。”
杜漸倫對我的話置若罔聞,麵上依然是對待戀人般溫柔的表情,俯下身靠著車窗說,“路上小心。到家發短信給我。”說著塞給司機一張鈔票,說,“麻煩你。”
我一怔,心裏也有些觸動。
現在的情景,讓我想起過去在S城的時候。杜漸倫畢業後沒有馬上去杜氏,而是在世界一百強的外國企業裏找了一份普通白領的工作,那段時間很累很忙,即使有機會見麵,晚上也要趕報表和Report,抽不出時間送我回家。那時我還在念書,是從學校偷跑出來看他的,在S城並沒有司機。他每次送我上TAXI都會說同樣的話,做同樣的事。比如,告訴我路上小心,給司機車錢,說,麻煩你,送我女朋友回家。
……有時候我到家以後隻顧著洗澡換衣服,一時忘記發短信給他,他的電話會很快打過來,確認我平安無事後,責怪我又讓他擔心。
之後我就養成了那樣的習慣,每次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發短信給他。然後一邊換衣服一邊等他的回複,那對我來說幾乎曾算是生活中一項很重要的樂趣。
可是我想,今時今日,我是不會再發短信給他的了。
回到家,已是午夜十二年多。房間裏隻開一盞台燈,購物袋扔了一地,我整個人栽倒在沙發裏,門鑰匙扔在茶幾的玻璃板上,發出清脆的聲響。
電話早就沒電了,充電器的白線就在地毯上,我本想撿起來充電,杜漸倫的影子在腦海中一閃而過。我把黑屏了的手機扔在一邊,終究還是沒有連起那條線。
回想起方才所發生的一切,有些恍惚,又有些疲憊。
這時,黑暗中,座機的電話鈴忽然響起,黑暗中閃動著七彩的光。電話機並沒有報號出來,是個被隱藏的號碼。
這棟房子的座機號碼幾乎沒有人知道的,我詫異地接起,話筒那端傳來他沙啞中透著磁性的聲音,他說,“莞凝。”
昏暗的光線中,我眼眶一酸,叫他的名字,“李禦。”
“你還沒睡。”他的聲音很輕,陳述的語氣中有少許的責備,記憶中他很少用這樣的口氣說話,他說,“你過的好嗎?”
我咬住嘴唇,不想哭,更不想像個傻瓜或者怨婦。可是最終……我還是說出了那樣的傻話,我說,“不好。……李禦,我很想你。”
“再給我三天。”他頓了頓,說,“三天以後,我回明珠城找你。”
我心頭鬆了一下,又緊起來,那種感覺莫可名狀,生怕他會因為我而分心,想安慰他,一時間卻詞不達意,就像個傻瓜。我說,“你不要急,安心去辦你的事,我會等你的。……三十天也好,三十年也好,我都會等的。”
沉默片刻,他在電話那端笑起來,說,“莞凝,如果我回不去了,你千萬不要等我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