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拉斯人本來習慣聖誕節吃玉米粉蒸肉,近年來也肯學美國,吃吃火雞了。印度人敢用咖喱抹火雞,還會拿咖喱羊肉塞進火雞肚子裏。最華麗的是,他們敢拿印度香米飯、鷹嘴豆抓飯當餡料,火雞就成了個大飯盆。最本地風情的,莫過於秘魯人——往烤火雞肚子裏塞牛肉球、花生、鮮菠蘿、白米。烤出來頗具熱帶風情,難描難畫。
話說,烤火雞本身,實在是大工程。不像中國燉雞湯,放得了料,就可以耐心等一鍋濃香鮮美的湯出爐。火雞龐大雄健,凍硬了之後麵目猙獰,活像漫畫裏的帝國主義資本家。扛回來,準備火雞填料就是個大工程——你哪怕簡單點,芹菜、洋蔥、香料混起來,也夠複雜。再扛去烤了,會感覺自己像個上古時代的獵人似的。一個大火雞整個上桌,會讓人膽寒,撕吃也不方便。但一家圍坐,看著一隻龐大肥雞,還是挺其樂融融的——大概這就是火雞的魅力。好比中國人吃火鍋,大家對著一口鍋,比對著滿桌菜肴,更容易親近些。
真吃起來時,火雞還是分類的。胸脯子是細膩白肉,雞腿是壯碩黑肉。小孩子與姑娘家就斯斯文文找白肉吃,老爸、叔伯們就氣吞山河抱著雞腿大啃。吃火雞到最後是個體力活,把填料和肉吃完了,大家滿足地打飽嗝。這時對上帝的感恩之心,才是最真誠的。
火雞的另一大好玩處是:實在太大,所以很容易一頓吃不完。比如《麥兜的故事》裏,麥太太和麥兜,一隻火雞拖拖拉拉吃了小半年。倒不是香港人胃口小,而是火雞實在太大。美國人經常吃完了火雞還留個雞架煮湯喝——一如南京人用鴨架煮湯。煮的湯放土豆和蒜苗,又是一頓了。一隻大火雞能讓人少的家庭吃一個聖誕假期,端的是實在。
裏斯本、肉桂粉和天涯海角
葡萄牙人說,他們有兩個天涯海角。一是西南的聖維森特角——那是葡萄牙的最西南,實際上,也是歐洲的最西南。一艘船在大西洋,沿葡萄牙海岸線而行,到聖維森特角一轉彎向東,前麵就是西班牙、直布羅陀海峽和地中海了。聖維森特角隔著一片灣,是著名的薩格雷斯,至今那裏還聳立著世界上第一個航海學校。你去那裏,看得見一片故城,一片石頭壘的舊校舍,一些石頭排布的世界地圖——當然,那是15世紀末,歐洲人想象出來的世界。鏽跡斑斑的鐵炮在城牆上排開,此外最觸目的,便是懸崖峭壁上,垂釣大西洋的當地大叔們。
第二個海角,是葡萄牙最西的羅卡角——不用問,那也是歐洲的最西端。從裏斯本去羅卡角,要半個下午的時間。沿路還來得及看到些別的,比如摩爾人的遺址——那地方像一個袖珍長城,但妖風陣陣,黑貓遍地,讓人懷疑摩爾人爬上山來特意建此城,用意何在。但你真的去到羅卡角,隻能看見無邊無際的大西洋,以及那塊著名的石碑,上書:onde a terra acaba e o mar comea——陸終於此,海始於此。
在裏斯本,最有名的景點是海邊的貝倫區。你在午後,從中心城區坐電車,一路叮叮當當,大海——或者說,塔霍河——在你左手邊,被陽光照得熠熠生輝。你會慢慢看見傳說中的瓦斯科·達·伽馬跨海大橋,看見貝倫塔,以及高聳的大航海紀念碑。在大航海紀念碑下,是整個世界海圖,葡萄牙人很細心地記錄了他們每次征服世界的路線:他們如何越過好望角,如何越過印度,如何到達斯裏蘭卡……船從裏斯本出發,繞過羅卡角,繞過聖維森特角,把整個歐洲甩在身後,一路往南,然後,然後……
歐洲人要去東方,最原始的動力是香料。話說中世紀時,歐洲人刻意神化東方香料,把肉桂、生薑等奉為至寶,價比黃金,開始是因為物以稀為貴。東西一稀少,人就愛幻想,把香料都想象得神通廣大、上接神仙府第。按說胡椒之類,也就是溫熱,沒有劇烈影響神經係統反應速度的功效,但溫熱能讓人起性,加上安慰劑效應,也哄得動人。
1497年,瓦斯科·達·伽馬過了羅卡角,過了聖維森特角,一路往南,當時的文獻記載道:“吾一行人於1497年7月8日周六由雷斯蒂耶羅港起航,願上帝保佑吾人此行當有善果。阿門。”這次英雄主義+愚昧無知的遠航進行到六個月時,他們繞過了非洲南端的好望角;第十個月,他們到達印度。5月21日,他們對遇到的印度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