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邊境地區外,東南沿海也建立了烽火傳警係統,用以防備倭寇,但傳警方式略有不同。這些墩台,“各置守瞭器具,每堠每日輪軍三名。遇有賊船出沒,晝則扯大白旗一麵,夜則放槍起火”。
值得注意的是,明清時期由於火器的普及,兼之施放方便,人們便更多地放槍、炮並配合白旗、紅燈以傳信,施煙放火已不常用。這從當時的各種傳烽歌便可以看出。
《經世實用編》記載的《戚家軍傳烽歌》,詳細記載了炮、旗、燈、火(煙)不同的組合使用所代表的敵情情況。其歌如下:
傳烽號令妙無窮,編與墩軍各一通。
千賊以上是大舉,百裏餘外即傳烽。
一炮一旗山海路,一炮二旗石門烽。
一炮三旗燕河警,一炮四旗馬蘭中。
三炮一旗牆子嶺,三炮二旗曹家烽。
三炮三旗古北口,三炮四旗石塘終。
若遇夜間旗不見,火池照數代旗紅。
賊近牆加黑號帶,夜間換盞大燈籠。
賊若潰牆進口裏,仍依百裏號相同。
九百以下是零賊,止傳本協自成功。
單用炮聲分四路,不須旗火混匆匆。
山海大牆皆一炮,三門喜曹二炮從。
燕河鬆古三炮定,四炮建馬石塘終。
零賊東西一時犯,兩頭炮到一墩重。
該墩聽炮分頭說,東接西來西接東。
但凡接炮聽上首,炮後梆響即如風。
炮數梆聲聽的確,日旗夜火辨玲瓏。
各軍俱要留心記,若有差池法不容。
從中可以看出,這時的烽火係統已能傳遞來犯之敵的數量、所在位置、進攻方向等比較複雜的軍事情報了。《福建通誌》也載有《福建防海傳烽歌》,詳細記載了倭寇來犯時,不同敵情下的傳烽方法,內容與《戚家軍傳烽歌》相類似。
浙江鎮海明代備倭烽火台遺跡清代兵書《氵並氵辟百金方》也記載了當時傳信的口訣,用於白天的是:“一炮青旗賊在東,南方連炮旗色紅,白旗三炮賊四至,四炮玄旗北路逢”;用於夜晚的是:“一燈一炮賊從東,雙燈雙炮看南風,三燈三炮防西麵,四燈四炮北方攻”。這種傳信方式,不僅準確、清楚,而且速度較之於施煙放火提高了不少。《清史稿·兵誌》記載,其一晝夜可達七千餘裏。我們說西漢以來烽火係統主要用於邊境地區,內地已基本棄置不用,主要是指封建大一統時期而言,當國家分裂、群雄割據的時候,情況又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