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大小(F)
新生兒5~8F鼻飼管或6F導尿管
6月8
1~3歲10
4~7歲10~12
8~10歲12
11~18歲12~18
【並發症】
1.尿道損傷如狹窄或破裂。
2.尿路感染。
3.敗血症。
4.因沉澱物、黏液或血凝塊堵塞導尿管而引起急性梗阻後的腎功能衰竭。
【患者宣教】
如果患者帶導尿管出院,應給予以下指導:
1.接觸導尿管前後都應洗手。
2.每天用清潔液和水清洗尿道口和會陰兩次。
3.每天至少喝8~12杯水。如果尿色變深,應增加每天的飲水量。
4.注意不要牽拉導尿管。
5.保持引流袋低於膀胱水平。
6.更換引流袋時,用酒精擦拭所有的連接處。
7.出現以下情況應複診:尿液混濁、血尿、有惡臭味、發熱。
(梁靖張悅怡)
第九部分與藥物相關的操作
操作46:清醒鎮靜術
清醒鎮靜術是指在需進行有創或無創性操作的清醒患者中使用一些藥物的技術。這些藥物可導致患者的意識改變、呼吸抑製或口咽部和上呼吸道反射的改變,又稱為操作相關的鎮靜。該鎮靜術的目的是為了將無創或有創操作對患者造成的不適降至最低,或為了減輕焦慮或操作伴隨的疼痛而使用一些局部麻醉的輔助措施。
【目的】
減輕患者因進行疼痛性治療、診斷或外科操作所引起的恐懼、焦慮或疼痛。清醒鎮靜是通過給藥最低限度地抑製患者的意識水平,但維持患者的保護性反射和通暢的氣道,以保持對物理刺激和言語指令的恰當應對能力。
【絕對禁忌證】
1.血液動力學狀態或呼吸不穩定而需緊急幹預者。
2.意識清楚而有決斷能力的患者拒絕實施時。
3.對鎮靜類藥物過敏者。
【相對禁忌證與注意事項】
有下述表現時,應謹慎選擇是否實施該操作。應分析利弊,隻有在該操作的潛在益處超過對患者的危害時才可考慮。必要時請麻醉科醫生會診。
1.中樞神經係統的鎮靜劑中毒(當氣道未得到控製時,為絕對禁忌證)。
2.神經功能受損(有些藥物的選擇為禁忌)。
3.同時發生休克或心肌梗死(當氣道未得到控製時,為絕對禁忌證)。
4.腎上腺功能不全或長期使用類固醇激素(如先前經靜脈使用類固醇激素者)。
5.中度至重度的肝或腎功能不全(有些藥物的選擇為禁忌)。
6.妊娠患者(有些藥物的選擇為禁忌)。
7.2周內使用過單胺氧化酶抑製劑。
【物品準備】
1.鎮靜藥物咪唑安定。
2.口咽和鼻咽通氣管(選擇適用於患者的合適型號)。
3.吸引設備。
4.吸氧設施,包括吸氧管、麵罩等(選擇合適的型號)。
5.簡易呼吸皮囊(選擇合適大小)。
6.心髒監護儀(如病情必要時)。
7.血壓監測設備。
8.指脈搏氧飽和度監測儀。
9.搶救車和除顫儀。
10.鎮靜藥物的拮抗劑如納洛酮或氟馬西尼。
11.其他急救藥物,包括血管加壓劑如腎上腺素、支氣管擴張劑如沙丁胺醇、抗組胺劑如苯海拉明、冠脈擴張劑如硝酸甘油、迷走神經阻滯劑如阿托品、皮質類固醇如氫化可的鬆以及葡萄糖等。
【患者準備】
1.向患者解釋操作過程並獲取手術或操作的知情同意書
2.建立靜脈通路並維持暢通以提供清醒鎮靜藥物的給藥途徑,並在需要時及時通過該途徑實施糾正藥物不良反應的措施。對於口服給藥的患者,相關醫護人員應具備立即開通靜脈通路的能力。
【操作步驟】
1.使用清醒鎮靜藥物之前,應先進行麻醉前評估並予以記錄,評估內容至少包括下列各項:
a.過去史和現病史
b.藥物過敏史
c.目前用藥史
d.最後經口攝入食物或液體的情況
e.先前麻醉史
g.相關診斷性檢查的結果
h.麻醉計劃
1.正常健康患者
2.患者有輕度的全身性疾病
3.患者有嚴重的全身性疾病
4.患者有持續危及生命的嚴重的全身性疾病
5.垂死患者,如不進行手術將無希望存活
6.已明確為腦死亡的器官捐獻者,需行取器官術
2.評估患者身體狀況的基礎資料,至少包括下列各項:
a.血壓
b.心率
c.呼吸狀況和頻率
d.意識水平
e.氧飽和度情況
f.心髒節律(選擇性)
g.皮膚顏色和溫度
3.用藥前,操作區域應備好相關的急救物品,包括搶救車、除顫儀、吸引設備、氣道管理設施和所使用藥物的拮抗劑等。
4.緊急備用吸氧和吸引設施。
5.建立後備機製,如出現並發症,應預備好富有經驗的實施氣道管理和心肺複蘇的專業人員。
6.根據醫院製度完成清醒鎮靜術清點單的各項內容,經常記錄監測到的生理參數。記錄的內容應包括:
a.藥物劑量、使用途徑、時間和藥物的療效
b.輸入液體的種類和量
c.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患者的反應
d.任何非預期的不良反應和應對措施
7.在用藥開始至患者恢複的過程中,應持續監測患者的情況,應由專人實施患者的監測與護理。
8.操作過程中,應至少每5~15分鍾記錄一次下列生理參數。
a.呼吸頻率
b.氧飽和度
c.心率
d.血壓
e.意識水平
f.心髒節律(選擇性)
9.操作結束後,應每15分鍾一次記錄患者的意識狀況、生命體征和氧飽和度,直至患者恢複。恢複的指征包括穩定的生命體征和氧飽和度、患者意識清楚、定向力正常(或恢複基礎意識狀態)。出院前,患者應具有坐和走動的能力並能耐受經口攝入液狀食物。
【與年齡相關的注意事項】
1.老年人和慢性疾病患者應減少鎮靜劑的使用劑量。
2.兒童患者選擇藥物時應考慮所執行操作的性質(如是否為疼痛性或無痛性操作),清醒鎮靜劑的預期起效和作用持續時間、給藥的途徑等在兒童人群中可能並不理想,可能需要達到較深的鎮靜作用,需仔細而密切地實施監測。
【並發症】
1.呼吸抑製或停止。
2.隨著藥物的劑量或不同藥物種類的增加而使未預期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增大。不良反應與所選用的藥物有關。
3.有些藥物偶可出現非預期的療效而表現為反向的興奮作用。
4.氣道梗阻。
5.心肺功能受損。
【患者宣教】
1.操作後12小時內或活動能力完全恢複之前應有具行為能力的成人陪同。
2.12~24小時內不能駕駛汽車或操作具有危險性的機械設備。兒童不能在無人監護狀態下爬樓梯、騎自行車或使用運動場上的設施。
3.24小時內進清淡飲食,進食固體食物之前應確定能很好地耐受液狀食物的攝入。勿飲酒、吸煙。
4.如果出現呼吸困難、皮膚蒼白或灰暗,持續出現嘔吐,或者喚醒困難等征象應立即來院就診或呼叫救護車,以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
用以確定實施麻醉後的患者是否已恢複或可出院。該評估係統包含患者生理情況的五個方麵的內容。評分達到9分或以上者可確定為完全的恢複。
活動情況
0=不能自主或按指令抬起頭或移動肢體
1=能自主或按指令移動兩個肢體或抬起頭
2=能自主或按指令移動四個肢體,能抬起頭並有自控移動的能力
(除外:長期的靜脈栓塞患者可能會使受累側肢體不能移動;手術/操作前有運動障礙者也需排除在外)
呼吸係統
0=呼吸暫停,需用呼吸機或進行輔助呼吸
1=呼吸費力或困難,有自主呼吸但非常淺表,可能需要安置口咽通氣道
2=能進行深呼吸和有效的咳嗽運動,有正常的呼吸頻率和深度
循環情況
0=血壓異常升高或降低:與麻醉前相比有50mmHg的差異
1=血壓與麻醉前相比有20~50mmHg的差異
2=血壓及脈搏平穩,血壓與麻醉前相比有20mmHg或更小的差異(收縮壓最低達90mmHg)
神經係統情況
0=對刺激無反應或僅對疼痛刺激有反應
1=對言語刺激有反應或可喚醒,但有易入睡的趨勢
2=清醒,對時間、地點、人物定向清晰
(注意:使用氯胺酮麻醉後的患者,隻有在無眼球震顫的情況下才可讓其出院)
皮膚顏色
0=青紫SaO2<90%
1=蒼白,有斑點SaO290%~95%
2=粉紅SaO2>95%
(張悅怡)
操作47:脊髓損傷的高劑量激素療法
【適應證】
適用於所有出現症狀(運動和感覺)的脊髓損傷患者。盡管作用機製尚不明,但研究顯示,在脊髓損傷的8小時內使用高劑量激素(琥珀酸鈉甲基強的鬆龍)治療能改善神經係統的預後。
【禁忌證和注意事項】
1.琥珀酸鈉甲基強的鬆龍療法適用於脊髓損傷伴有陽性神經係統體征的患者,必須在受傷後的8小時內使用。
2.盡管甲基強的鬆龍顯示能與許多藥物配伍,但與任何藥物一起使用前應檢查有無配伍禁忌。
3.甲基強的鬆龍有兩種可選擇的劑型:琥珀酸鈉甲基強的鬆龍和醋酸甲基強的鬆龍。但隻有琥珀酸鈉甲基強的鬆龍可經靜脈給藥。
【物品準備】
琥珀酸鈉甲基強的鬆龍4g,
生理鹽水250ml(靜脈用),
靜脈輸液泵和管道係統。
【患者準備】
1.保持脊柱的固定和製動。
2.開通靜脈通路。
3.評估基礎神經係統功能狀況,包括運動和感覺水平。
【操作步驟】
1.從輸液瓶或袋內抽出一定量的生理鹽水,以使加入的藥物有足夠的容量空間。
3.負荷量。
(1)負荷劑量30mg/kg,用15分鍾給予。
(2)開始靜滴之前應先使液體充滿輸液管道。
(3)根據患者的體重決定負荷量滴注的速度。速度以ml/h計算,但負荷量應在15分鍾內用完。
(4)負荷量滴完後,停止滴注甲基強的鬆龍約45分鍾,開放普通靜脈輸液,以“保持開放”(tokeepopen,TKO)的速度滴注。
4.維持量。
在隨後的23小時,使用已備好的琥珀酸鈉甲基強的鬆龍溶液,按54mg/kg·h的速度以維持劑量靜脈滴注。
【與年齡相關的注意事項】
1.尚無兒童和老年人群使用激素療法的研究。
2.如因患者病情而需限製液體的輸入量,可用較少的溶液進行配置,此時甲基強的鬆龍的濃度提高,應重新計算靜滴速度。
【並發症】
1.傷口愈合延遲。
2.胃腸道出血。
3.感染。
【患者宣教】
1.報告任何感染的征象。
2.報告任何胃腸道出血的征象。
3.激素治療的效果並非是非常顯著的,但是,有時非常小的神經狀況的改善可導致損傷後相關功能恢複的顯著不同。
(張悅怡)
第二十一章常用搶救藥物的使用說明
一、搶救藥物的給藥途徑
1.外周靜脈途徑(peripheralIV)。
複蘇藥物經外周靜脈途徑給予後,應隨後推注20ml的靜脈用液體,以促使藥物進入中心循環,然後抬高肢體10~20秒。
2.骨髓腔途徑(intraosseous,IO)。
所有可以通過靜脈(IV)途徑給藥的複蘇藥物均可經骨髓腔(IO)途徑使用。
3.氣管導管途徑。
可以經氣管導管途徑給予的複蘇藥物有所限定。理想的氣管導管內給藥的劑量尚未確定。IV/IO途徑給藥優於此途徑,因前者有更可靠的藥物輸入過程和可預見的藥物療效。經氣管導管內給予的藥物必需先用注射用水或生理鹽水稀釋至10ml,從導管壁注入後應給予數次的正壓通氣,以促進藥物的吸收。
二、各種搶救藥物的作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下述藥物的說明適用於成人患者。
(一)腎上腺素(epinephrine)
α及β受體激動劑,增加體循環血管阻力和動脈血壓,增加心髒的自律性和心肌收縮力,使心率加快,心肌需氧量增加。在CPR中可增加心肌和腦的血流,增加灌注壓。可以通過氣管導管途徑給藥,有1∶10000和1∶1000兩種濃度。
【使用指征】
●心髒驟停:
室顫、無脈性室速、心室停頓、無脈性電活動。
●有症狀性心動過緩:
作為阿托品之後的藥物選擇,可與多巴胺兩者擇一。
●嚴重的低血壓:
用於起搏器和阿托品無效、低血壓伴心動過緩或與磷酸二酯酶抑製劑合用時。
●過敏性休克、嚴重的過敏反應:
應與大量輸液、激素和抗組胺類藥物聯合使用。
【用法】
●心髒驟停的IV/IO劑量:
複蘇時,每3~5分鍾給予1mg(1∶10000濃度的10ml)。每次給藥後需再推入20ml液體並抬高手臂10~20秒。
●較高劑量法:
最大可至02mg/kg,可用於特殊情況(如β受體阻滯劑或鈣通道阻滯劑過量)。
●持續靜滴給藥:
將1mg腎上腺素(1∶1000濃度的1ml)溶於500ml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中,從1μg/min開始,根據患者反應調節速度,直至起效(通常劑量為2~10μg/min)。
●氣管內用藥:
2~25mg稀釋於10ml生理鹽水中。
●嚴重心動過緩或低血壓:
2~10μg/min靜脈滴注,根據患者反應調節給藥速度。
【禁忌證和注意事項】
●血壓升高和心率增快可導致心肌缺血、心絞痛和心肌耗氧量的增加。
●使用高劑量並不能改善生存率和神經係統的預後,且會導致複蘇後的心肌功能不良。
●較高劑量可用於治療中毒或藥物導致的休克。
(二)血管加壓素(vasopressin)
是一種抗利尿激素,高劑量時可以產生周邊血管的收縮作用。直接刺激平滑肌的V1接受器而產生收縮作用;其作用期較長,半衰期為10~20分鍾。經證實在CPR中可增加冠狀動脈血流的灌注壓力,增加重要器官的血流量和腦部氧供。
【使用指征】
●作為替代腎上腺素的另一血管加壓劑,可用於治療對除顫無效的成人難治性室顫。
●代替腎上腺素,用於無脈性電活動(PEA)和停搏。
●可能有助於維持血管源性休克(如感染性休克)的血液動力學穩定。
【用法】
●靜脈用藥劑量:
心髒驟停時推薦單次用藥,劑量為:40UIV/IO途徑推注,以代替第一劑或第二劑的腎上腺素。(心髒驟停時腎上腺素每3~5分鍾給藥1次)
●血管加壓素也可經氣管導管內給藥,但目前尚缺乏證據來推薦可選擇的合適給藥劑量。
【禁忌證和注意事項】
●是有效的外周血管收縮劑,外周血管阻力的增加可能會引起心肌缺血和心絞痛。
●不推薦在有反應(意識)的冠狀動脈疾病患者中使用。
(三)胺碘酮(amiodarone)
屬於Ⅲ類抗心律失常藥,同時還具有輕度非競爭性的α及β腎上腺素受體阻滯功能,以及輕度Ⅰ類及Ⅳ類抗心律失常特性。本藥通過阻滯鈉通道減慢心室內傳導;通過阻斷β腎上腺素受體、阻滯鈣離子通道降低心率,減慢房室結傳導;通過抑製鉀通道延長心房、心室的複極。其主要電生理效應是延長所有心肌組織包括竇房結、心房肌、房室結、希氏束、浦肯野纖維以及心室肌的動作電位時間、複極時間和不應期,有利於消除折返,因此能有效地治療多種室性和室上性心律失常。但由於其毒性反應,目前僅在其他抗心律失常藥無效或不能耐受時,用於可危及生命的或血液動力學不穩定的心律失常。此外,本藥對冠狀動脈及周圍血管有直接擴張作用,也有微弱的負性肌力作用,但通常不抑製左室功能(因可被其強大的擴血管作用抵消)。本藥還具有一定的抗心絞痛作用。
【指征】
由於其潛在的致命性不良反應和使用管理中的困難,胺碘酮隻適用於致命性的、反複發作的室性心律失常,而對其他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無效或不能耐受時。這些心律失常包括:
●再發性室顫。
●再發性的血液動力學狀態不穩定的室性心動過速。
【用法】
●對CPR、除顫、血管加壓劑無反應的心髒驟停:300mgIV/IO推注(建議用20~30ml的5%GS進行稀釋),初始劑量用後3~5分鍾可再次推注150mg。
●再發性的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最大累積量:22g/24h。
【禁忌證和注意事項】
●臨床試驗中發現,每天累積量超過22g的患者可出現嚴重的低血壓。
●不能和其他延長QT間期的藥物合用(如普魯卡因酰胺)。
●藥物的最終清除時間非常長(半衰期可達40天)。
●給予胺碘酮負荷劑量的患者必須留院觀察,藥物必須由富有致命性心律失常治療經驗的醫生開具,且對其風險和效用非常熟悉,如能對其療效和不良反應進行實驗室水平的監測則更為理想。
●其他情況下的用藥:請專科會診介入治療。
●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多且複雜。
(四)利多卡因(lidocaine)
本藥為中效酰胺類局麻藥和Ⅰb類抗心律失常藥。作為抗心律失常藥時,主要作用於浦肯野纖維和心室肌,抑製Na+內流,促進K+外流,明顯縮短動作電位時程,相對延長有效不應期及相對不應期,降低心肌興奮性,減慢傳導速度,提高室顫閾,故能有效地抗室性心律失常,對於受損和部分去極化的纖維,能恢複其正常傳導功能。但隨血藥濃度升高,可引起心髒傳導速度減慢、房室傳導阻滯以及抑製心肌收縮力和導致心排血量下降。本藥可經氣管導管內給藥。
【使用指征】
●可作為胺碘酮的替代藥物,用於VF/VT導致的心髒驟停患者的治療。
●用於心功能正常的穩定的單形性室速患者。
●QT間期和心功能正常的穩定性多形性室速患者,在缺血和電解質紊亂糾正後可考慮使用。
●QT間期延長的穩定性多形性室速患者,如懷疑為尖端扭轉型室速時可考慮使用。
【用法】
1.VT/VF導致的心髒驟停。
●初始劑量:1~15mg/kgIV/IO。
●頑固性VF時可追加05~075mg/kg,5~10分鍾後可重複,總共可使用3個劑量或總量用至3mg/kg。
●氣管內給藥:2~4mg/kg。
2.有灌注的心律失常。用於穩定的室性心動過速、類型不明的寬波心動過速和頻發的室性異位節律:
●劑量可從05~075mg/kg開始,最大可用至1~15mg/kg。
●每5~10分鍾可重複05~075mg/kg,直至最大量3mg/kg。
3.維持量。1~4mg/min(30~50μg/kg·min)溶於5%或10%的葡萄糖或生理鹽水中。
【禁忌證和注意事項】
●禁忌證:不作為急性心肌梗死(AMI)時的預防性用藥。
●肝功能異常和左室功能不全時需降低維持劑量。
●中毒症狀出現時應立即停止輸注。
(五)硫酸鎂(magnesium)
本藥可因給藥途徑不同呈現不同的藥理作用。對心血管係統的作用為:注射給藥,過量鎂離子可直接舒張外周血管平滑肌及引起交感神經節衝動的傳遞障礙,從而使血管擴張,血壓下降。此外,靜脈用藥能延長心髒傳導係統的有效不應期,提高室顫閾值,並使心肌複極均勻,減少或消除折返激動,有利於快速性室性心律失常的控製。
【使用指征】
●建議僅在心髒驟停伴有尖端扭轉型室速或低鎂血症時使用。
●因洋地黃中毒所致的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
【用法】
1.心髒驟停(因低鎂或尖端扭轉型室速所致):1~2g(相當於50%溶液的2~4ml)溶於10ml5%的葡萄糖中,用5~20分鍾IV/IO推注。
2.有脈搏的尖端扭轉型室速或伴有低鎂的AMI患者:
●負荷量:1~2g溶於50~100ml5%葡萄糖中,用5~60分鍾IV推注。
●維持量:05~1g/hIV,調整劑量直至尖端扭轉型室速得到控製。
【禁忌證和注意事項】
●快速推注時偶可導致血壓下降。
●腎功能不全時慎用。
●不推薦在AMI患者中的常規使用。
(六)阿托品(atropine)
副交感阻滯劑。可增加竇房結的自律性,改善房室傳導,有利於停搏的心髒複跳。可經氣管導管內給藥。對於嚴重的有症狀患者,不要因為給藥而延誤起搏。
【使用指征】
●是症狀性竇性心動過緩患者的首選藥物。
●對房室結阻滯或室性停搏的患者可能有效,但對結下阻滯無效(如二度二型)。
●對停搏、頻率慢的無脈性電活動,可在腎上腺素或加壓素後考慮使用。
●有機磷中毒者需要用非常大的劑量。
【用法】
1.停搏或無脈性電活動。
●1mgIV/IO推注。
●如果停搏持續存在,可每3~5分鍾重複1次,直至總劑量3mg。
2.心動過緩。
●每3~5分鍾重複用05mg,總量不超過004mg/kg(3mg)。
●某些特殊的臨床情況,可縮短用藥間隔(每3分鍾1次)和使用較高劑量。
3.急性冠脈綜合征。美國心髒協會對STEMI(ST段抬高的心肌梗死)的指南中推薦,對於ACS患者可每5分鍾重複用06~1mgIV(總量004mg/kg)。
4.氣管內給藥。2~3mg用10ml注射用水或生理鹽水稀釋。
5.有機磷中毒。可能需要非常大的用量(2~4mg或更高劑量)。
【禁忌證和注意事項】
●有心肌的缺血、缺氧時應慎用,因其可增加心肌的需氧量。
●避免用於低溫的心動過緩者。
●對於結下阻滯(莫氏二型)和新出現的三度傳導阻滯伴有寬QRS波者無效。此類患者可導致反向的心率減慢。應準備起搏或使用兒茶酚胺類藥物。
●使用<05mg的劑量可能會導致反向的心率減慢。
(七)多巴胺(dopamine)
本藥是交感神經遞質的生物合成前體,也是中樞神經遞質之一,可以激動交感神經係統的腎上腺素受體和位於腎、腸係膜、冠狀動脈和腦動脈的多巴胺受體而發揮作用,其臨床效應與劑量相關:①小劑量時(每分鍾05~2μg/kg),主要作用於多巴胺受體,擴張腎及腸係膜血管,從而使腎血流量及腎小球濾過率增加,尿量及鈉排泄量增加。②中等劑量時(2~10μg/kg·min),能直接激動β1受體並間接促使去甲腎上腺素自貯藏部位釋放,對心肌產生正性肌力作用,使心肌收縮力及心排出量增加,從而使心排血量加大、收縮壓升高和脈壓增大,舒張壓無變化或有輕度升高。此時,周圍血管阻力常無改變,冠脈血流及心肌氧耗得到改善。③大劑量時(>10μg/kg·min),能激動α受體,導致周圍血管阻力增加,腎血管收縮,腎血流量及尿量反而減少。由於心排血量及周圍血管阻力增加,致使收縮壓及舒張壓均增高。此藥需經靜脈使用。
【使用指征】
●作為症狀性心動過緩的二線用藥(首選阿托品)。
●用於低血壓伴有休克症狀和體征時。
【用法】
靜脈給藥:
●常用靜脈給藥速度為2~20μg/kg·min。
●根據患者反應逐步調整劑量,減量過程要緩慢。
【禁忌證和注意事項】
●使用多巴胺前,需對低血容量患者進行充分的容量複蘇。
●對於心源性休克伴充血性心力衰竭者,使用時要非常小心。
●可導致快速性心律失常和過度的血管收縮。
●不要與碳酸氫鈉混合。
(八)多巴酚丁胺[dobutamine(靜脈製劑)]
本藥屬兒茶酚胺類,為選擇性心髒β1腎上腺素受體激動藥。具有以下作用特點:①對心肌產生正性肌力作用,主要作用於β1受體,對β2及α受體作用相對較小;②能直接激動心髒β1受體以增強心肌收縮和增加搏出量,使心排血量增加;③可降低周圍血管阻力(後負荷),而收縮壓和脈壓一般保持不變,或僅因心排血量增加而有所增加;④能降低心室充盈壓,促進房室結傳導;⑤心肌收縮力有所增強,冠狀動脈血流及心肌耗氧量常增加;⑥由於心排血量增加,腎血流量及尿量常增多;⑦與多巴胺不同,本藥並不間接促進內源性去甲腎上腺素的釋放,而是直接作用於心髒。
【使用指征】
考慮為“泵”的問題(如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淤血)而收縮壓為70~100mmHg且沒有休克的征象時。
【用法】
靜脈給藥:
●常用的輸注速度為2~20μg/kg·min。
●調節速度,使心率維持在不超過基礎心率的10%。
●使用時如能監測血液動力學情況則最佳。
●老年患者的藥效顯著下降。
【禁忌證和注意事項】
●禁忌證:懷疑或已知為中毒或藥物導致的休克。
●收縮壓<100mmHg且出現休克征象者應避免使用。
●可導致快速性心律失常、血壓波動、頭痛和惡心。
●不要與碳酸氫鈉混合。
(九)碳酸氫鈉[sodiumbicarbonate(小蘇打)]
本藥能直接增加機體的堿儲備,其解離度大,可提供較多碳酸氫根離子(HCO-3)以中和氫離子(H+),使血中pH值較快上升。能使尿中HCO-3濃度升高,尿液pH值升高,從而使尿酸、血紅蛋白等不易在尿中形成結晶或聚集,使尿酸結石或磺胺類藥物得以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