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三國時期的軍事農業生產(2 / 3)

2.吳國、蜀國的屯田

孫吳地處江南,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相對落後。由於人口較少,許多地方尚未開發,為了保證二十多萬軍隊的軍糧供給和政府財政收入的增加,孫吳也像曹魏那樣實行屯田。屯田也分軍屯和民屯兩種形式,軍屯下的耕作者稱“佃兵”或“作士”,其行政管理係統與軍隊的編製係統大體上一致。軍屯區一般在軍隊駐屯地。由於士兵的家屬一般都隨軍營居,因而東吳的軍屯與魏不完全相同,實際上是種軍戶型的屯田。

孫吳民屯的管理機構比較健全,設有典農校尉和典農都尉負責郡縣的屯田。民屯耕作者稱為“屯田客”,主要是掠奪來的江南深山中的山越人。民屯也實行軍事編製。屯區主要在孫吳統治的腹心地區,即丹陽郡、吳郡、會稽郡一帶,以毗陵典農校尉、於湖督農校尉的管轄區為中心。東吳實行奉邑製,對將領賞賜奉邑,以縣級行政區為單位,少者一縣,多者四縣。所以各地的屯田收益,一般為領兵將領所有,主要部分充作所領軍隊的軍資。這一製度,刺激了各領兵將領屯田的積極性,他們經常在江南山區搶掠人口,擴大屯田麵積,使江南地區迅速得以開發。史載,在較大規模的軍屯的廬江(今安徽潛山縣),較大規模的民屯的毗陵(今江蘇武進縣)兩地,各有男女數萬口之多。孫吳的屯田,改變了屯田地區的落後麵貌,江南成為“金城湯地,強富之國,”軍隊也有了可靠的物質保證。

蜀漢推行屯田比較晚。這主要與軍事經濟形勢有關。蜀國雖小,但資源豐富,土地肥沃。劉備進占蜀地以後,諸葛亮製定了“閉關息民、務農殖穀,民安食足而後用之”的治國方針。按照這一方針,在農業方麵“唯勸農業,無奪其時”,和平時期使民盡力農桑,戰爭時期利用間隙“休士勸農”,並興修水利,促使蜀中農業增產,保證軍糧供給。在工商業方麵,盡力發展蜀漢地區鹽鐵和織錦的生產,煮鹽以促貿易繁榮,多收市稅;冶鐵以“作農戰之器”,擴大軍農生產;發展織錦,以足“決敵之資”。所以在較長的一個時期,蜀漢社會比較穩定,經濟比較繁榮,處於“倉廩實、器械利、蓄積饒”的小康局麵,因而,在相當一個時期,沒有像曹魏那樣大規模舉辦軍事屯田。

蜀國的軍事性屯田,最早是在建興三年(公元225年)諸葛亮平定南中之後。南中地處蜀漢南部邊疆,是其北與曹操征戰的大後方。為經濟前線將士軍糧供給,諸葛亮在建寧郡設五部都尉,配以夷漢部曲,進行屯墾,同時又把少數民族渠帥領有的羸弱奴和依附民,分配給大姓作部曲,鼓勵大姓出金帛收買、招徠部曲,於是夷人“漸服屬於漢,成夷漢部曲”。於是,建寧郡、雲南郡相繼開展屯田活動,使南中地區成為“軍資所出,國以富饒”之地。

蜀漢較大規模舉辦軍事屯田是建興十年(公元232年),這完全是以北伐討魏的軍事需要為目的。諸葛亮生前曾發動五次北伐討魏戰爭,時間是公元228年春至公元234年八月。在公兀232年前,諸葛亮已經進行了四次北伐。北伐中,幾萬士兵的糧食依靠從蜀中長途轉輸。幾次北伐,多以糧草不繼而退兵。為了再一次更大規模的北伐,諸葛亮遂決定從建興十年(公元232年)開始,在漢中的黃沙組織軍屯。經過漢中數萬將士的努力,軍屯取得效果。兩年後(公元234年),諸葛亮集中最大的兵力十萬人,第五次北伐。軍隊進入渭水之南的五丈原(今甘肅眉縣西南)他鑒於前幾次出師,都因軍糧不繼退兵的教訓,在渭南前線采取分兵屯田。第五次北伐,諸葛亮與司馬懿對峙百餘日,終因積勞成疾,病死軍中。

蜀漢的屯田規模和效果雖遠不如曹魏和孫吳,但對於解決北伐大軍的糧食供應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蜀軍敢於在前線分兵屯田,反映了諸葛亮精明的用兵膽略。

三國時期的軍事手工業生產

三國時期,手工業有較大進步,與軍事手工業相關的礦冶業、紡織業都有了很大發展。尤其是礦冶業的發展更快,如孫吳的丹陽、會稽、豫章等郡都有不少銅礦和鐵礦。冶煉技術有了很大進步,已能煉出鋼樸、橫法鋼、百煉鋼、灌鋼等各種鋼。此外,在造船方麵也有很大發展。孫吳時,“弘舸連軸,巨艦接艫,飛雲蓋海,製非常模,疊華樓而島疇,時仿佛於方壺”。盧循“作八槽艦九枚,起四層,高十餘丈”。南方自古有種桑養蠶的習慣,再加上麻、棉的生產,紡織手工業迅速發展,絲、棉、麻、絹等紡織品應有盡有,絲織品和棉麻布的產量有很大提高。紡織業的發展,為軍服被裝的生產奠定堅實基礎。手工業的發展,帶來商業興旺繁榮。加上南方水網密布,交通方便,為商業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孫吳時,都城建業成為江南最大的都市,富商大賈雲集,販賣各地貨物。遷都武昌後,又使武昌成為長江中遊的經濟重心。南方相繼出現了許多繁盛的商業都市,如建康、江陵、成都、番禺、壽春等。商業的繁榮,大大促進了商品的流通,為軍事生產資源的合理配置創造了條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為了提高軍隊戰鬥力,魏、蜀、吳三國都重視研製新武器。曹操與袁紹官渡之戰,曹操就製造並使用了發石車,在攻破袁紹軍櫓樓中,發揮了重作用,這是我國最早的見於實戰的拋石車。發石時有大聲,因名霹靂車。為了增強防護能力,減少傷亡,曹魏製造了幾種新型的鐵鎧,名曰黑光鎧、明光鎧、兩當鎧以及馬鎧等。這些鐵鎧堅度增強,防衛身體部位增大。鎧甲類型的增加和功能的改善,大大提高了曹操騎兵、步兵的作戰能力。

由於統治者的重視,吳國軍事手工業得以迅速恢複和發展。江東富有銅鐵礦山,冶鐵向來比較發達,冶鐵造兵素有傳統。孫吳開發江東以前,這裏的山越人早已開礦冶鐵,“自鑄甲兵”。孫吳創業過程中,多次向山越人進攻,將十萬山越人編人軍隊,並將有技術者集中生產,打造兵器。在孫吳統治下,江南很多礦山得到開發,礦山附近建立了不同類型的冶煉和製器手工業工場。這些軍事工場規模很大,能製造刀、劍、弩、箭等各種兵器,有的手工作坊僅造刀就達萬餘口。

在研製新式武器方麵,以蜀國發明最多。諸葛亮治蜀的軍事經濟政策之一,是“器械利”。為了實現軍事上以弱勝強,以少勝多的戰略目的,諸葛亮對兵器製造要求極為嚴格,曾多次下達命令,強調製作兵器首在講求質量。他在《作鋼鎧教》中規定,要用鍛造過五次的鋼製作鎧甲,用鍛造過十次的鋼製作矛。諸葛亮曾令“熔金造”名家蒲元,在科穀口(今陝西周至縣西南)為蜀軍鑄造鋼刀三千口,鑄成後用竹筒裝鐵球試刀,刀落處竹斷球裂,非常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