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三國時期的軍事農業生產(3 / 3)

為了戰爭需要,蜀國非常重視兵器的改革。諸葛亮曾設計和製造了一種連弩,“謂之‘元戎’,以鐵為矢,矢長八寸,一弩十矢俱發。”這種連弩,發射距離雖不遠,但用臂力即可開弓,而且輕巧靈便;發射速度快,用它同發射距離較遠的蹶張弩配合使用,有很強的殺傷力。此外,蜀國對其它兵器進行了改進。槍是一種刺擊兵器,軍隊裝備多。為了增強刺擊力量,諸葛亮加長了槍柄,改進了槍頭。據說蜀國製造了兩丈長的木柄槍和兩丈五尺長的竹柄槍,並把銅製槍頭改換成鐵製槍頭。由於鐵的產量和質量不斷提高,諸葛亮下令將斧的製作,由銅製改為鐵製,命令工部把斧的製做提到與刀同等重要的地位。諸葛亮還令工匠製造紮刺魏軍騎兵馬足的“紮馬釘”。這種“紮馬釘”在今陝西勉縣定軍山出土時,形狀角度不變,仍然可用。更難能可貴的是,諸葛亮十分重視後勤保障。為了彌補本國人力不足和解決山地交通運輸的困難,諸葛亮嘔心瀝血,精心設計一種較先進的木製運輸車,代替運糧的牛、馬,因而得名為“木牛流馬”。木牛是一種人力獨輪車,有一腳四足。所謂一腳就是一個車輪,所謂四足就是車旁前後裝四條木柱,行車停車時不易傾倒。木牛能載一人一年的糧食。流馬是改良的木牛,前後四腳,即人力四輪車,能載四石六鬥糧食。“木牛流馬”運輸軍糧“日行二十裏,而人不大勞”,靈活省力,十分適合山區運輸,大大提高了軍事運輸效率。

除了兵器製造和車輛製造外,三國時期兵船製造也有了較大進步。在造船方麵,孫吳的技術最強,規模最大。為了裝備水軍,孫吳在侯官(今福建閩侯)設有規模宏大的造船工場,造船技術高超,船體很大,“大者長二十餘丈(約五十米),高出水麵二、三丈,望之如閣道,載六七百人,物出萬斛(千噸)。”根據《吳書》記載,當時一般的船能載馬數十匹。除侯官造船基地外,孫吳還在濡須口(今安徽巢縣東南)和西陵(今湖北宜昌)建立了水軍基地,設有造船和修船工場。這些造船工場生產的船型很多,有蒙衝鬥艦、樓船、飛雲、蓋海、赤龍、馳馬、長安、大舶、大舟扁、青龍、晨鳧等眾多名號。孫吳的戰船,主要用於長江防禦魏、蜀的進攻。較大的戰船可進行海上遠征,史載,黃龍二年(公元230年),孫權遣將軍衛溫、諸葛直率領一萬兵士的大艦隊到遠海求篷州、夷州(台灣)。嘉禾二年,遣將軍周賀率水兵一萬從海路到達遼東。赤烏二年(公元239年),遣將軍孫怡再擊遼東。赤烏五年,遣將軍聶友率二萬水軍攻珠崖、儋耳(海南島)。這些水軍誨上出擊的目的是捕促人口,增加兵源和勞動力。

三國時期的軍事生產管理機構

三國時期,由於世族地主所有製的發展,形成強大的分割性勢力,專製主義中央集權受到削弱,國家的財政收入減少,而戰爭經費開支卻在不斷增大,從而使國家官製發生重要變化。這種變化首先從魏開始。建安十三年,罷三公,置丞相禦史大夫,曹操自為丞相,並實行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國家管理機構發生重要變化。魏國掌管國家財政的機構,由秦漢時的兩套管理班子合並為一個係統,由度支尚書統一掌管財政大計,即“專掌軍國支計”。史載,魏設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尚書。史載:“至魏,尚書郎有殿中、史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一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別兵、考功、定課、凡二十三郎;青龍二年尚書陳矯奏置都官,騎兵,合凡二十五部”。這裏看出,財政在尚書台中度支尚書的統籌管理之下,還設有度支、庫部、倉部、農部等郎分管各類事宜。西漢時期負責軍中輸委的大司農,雖仍然存在,但管理職能發生了重大變化。“魏大司農,因漢之製,又置典農中郎將,主屯田,典農都尉,典農校尉所主如中郎”。這是說,魏國時的屯田(民屯)統歸大司農掌管。

魏國的屯田,無論軍屯還是民屯都具有戰時軍事農業生產的性質。不過,它們歸屬不同的機構管理。由於軍屯屬於國家財政度支係統,由度支尚書、度支中郎將(或度支校尉)、度支都尉和各統一屯區的軍隊統帥官分級進行管理。士兵家屬,即軍戶的屯田,也是屬軍屯係統,由負責軍戶駐地的軍事官將組織管理。民屯屆地典農係統,由大司農、典農中郎將、典農都尉、屯司馬分級管理。典農諸官雖然屬於地方行政建製,其地位、權力與郡縣相當。為了加強對民屯的管理,民屯機構實行準軍事編製,各級屯官都有武官銜,並統率士兵,對屯田區實行武裝監護。

東吳的軍事屯田管理與領兵製相聯係。東吳實行世襲領兵製。即將領的子弟有繼承其兄“為將”與“領兵”的特權,實行將領身份、地位與軍事指揮權的世襲化。追隨孫氏父子起兵而助其割據一方許多將領,都早已有自己的家兵,一些將領雖無私兵,由於他們善於帶兵打仗,孫吳政權已經撥給一定數量的軍隊由他們指揮。其將領死後,以其子弟“為將”、“領兵”。領兵權世襲化,士兵的歸屬也世襲化。領兵將領兼領地方官,實行奉邑製,即對將領賞賜奉邑,以縣級行政區為單位,少者一縣,多看四縣。將領領兵屯駐,以屯田養兵。各地的屯田收益,一般為領兵將領所有,主要部分亢作所領軍隊的軍資。在這種情況下,軍事屯田常常由領兵將領派員管理。東吳中央財政係統管轄的屯田,由派出的官員典農校尉和典農都尉管理。孫吳統治的腹心地區,即丹陽郡、吳郡、會稽郡一帶,以毗陵典農校尉、於湖督農校尉的管轄區為中心,都設有專門的生產管理機構。蜀國大規模軍事屯田是在前線用兵時進行,屯田有帶兵將領兼管。

三國時期的武器裝備都是由官府作坊製造,並由各級官員管理。軍事手工業生產的最高管理機構是度支尚書。魏、蜀、吳三足鼎立形成之後,曾經對軍事手工業進行了調整和恢複。冶鐵業是兵器製造的基礎,各國相繼采取措施進行整治。東漢時期,冶鐵已非官營,在戰爭中大多遭到破壞。三國初,首先恢複了官府對冶鐵的控製。魏國設有執金吾總管武器裝備,有丞一人,屬官有武庫令。在度支尚書之下還設有“司金中郎將”。司金中郎將地位很高,由最高權勢者親自任命,而且大多為親信。曹操的首任司金中郎將為王修。曹操與王修書雲:“察觀先賢之論,多以鹽鐵之利,足贍軍國之用。昔孤初立司金之官,念非屈君,餘無可者。”蜀國的司金中郎將主要職掌軍事手工業工場,負責兵器生產和屯農器製造。史載:“先主以裔為巴郡太守,還為司金中郎將。典作農戰之器。”東吳也有執金吾管理兵器,同時負責軍事手工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