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時期,由於戰亂不止,一方麵社會生產力遭到一定的破壞,從而阻礙了軍事手工業的正常發展;另一方麵,軍事手工業又關係到統冶者政權的鞏固與否,戰爭又促進了軍事手工業的發展。在戰亂中,冶鑄業和兵器製造業工藝改進,技術提高。如東晉時,發明了橫法鋼,用這種新鋼鐵製造的刀劍,鋒利無比。當時生產的兵器,除承襲前代的刀、矛、劍之外,增加了少數民族的雜色兵器,如鞭、鐧之類,形製比前代複雜。統治者對兵器的質量要求很高,箭鏃大多用鋼製成,特別講求穿甲力,如果箭鏃穿透力達不到官府的要求,“射甲不入,即斬弓人”。因而晉代的兵器質量比較好,尤其是弩和箭質量更優。弩比漢代大,有萬鈞神弩美稱。晉安帝義熙六年(公元410年),劉裕用萬鈞神弩,連破盧循。《晉書》載:鋼製箭鏃能將“鐵厚一寸,射而洞子。”西晉生產的鎧甲,主要是“筒袖鎧”因主要繼承三國時期蜀國的甲製,被名為“諸葛亮筒袖鎧”,東晉沿襲西晉甲製,無大變化。
兩晉的造船業已具有相當的規模,對兵船的改進有著重要影響。晉武帝在平吳之前,針對西晉水軍不足的情況,大力發展造船業,在各地興辦造船工場,從而使兵船質量和數量均大有提高。王氵睿在益州造的樓艦,可容二千餘人,船上可馳馬往來,“舟楫之盛,自古未有。”東晉時,由於南北對峙的軍事形勢,統治者非常重視修造船艦,建立水師。戰船上兩邊新裝了有作戰用的拍竿,這是一種利用杠杆原理裝置的攻擊武器,可在近距離拍擊敵艦。隨著造船業的發達,戰時可出動大批的戰船。東晉造船業的發展,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南方的軍事經濟實力,在南北長期軍事對峙中,有著重要作用。
兩晉時期的軍事生產管理機構
兩晉時期的軍事農業與軍事手工業已成為國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在中央一級由主管經濟的機構管理。兩晉的財政官職體製大體與曹魏相似。度支尚書統一掌管財政大計。大司農、少府仍存在,分別掌管糧穀和布帛。所不同的是,大司農的地位進一步降低。晉武帝鹹寧時,有人建議皇帝“若欲省官,私謂九寺可並於尚書”,當時未被最高統治者采納。但在東晉哀帝時曾一度罷省司農,反映大司農在財政方麵已失去了重要作用。
晉朝掌理經濟的也稱為度支尚書,但是屬官有些變動。武帝時罷農部、定課,置吏部、金部、倉部、客曹、駕部、屯田、度支、運部等35曹,軍事農業生產由度支尚書屬下的機構管理。東晉時減為10曹郎,康、穆以後為18曹郎。部門雖多有所更易,時增時減,但各曹之職能無多大變化。盡管大司農地位降低,但其屬官仍掌以糧穀事宜。史載,大司農“統太倉,籍田,導官三令”。屯田糧食等收獲物,送大司農下屬的官倉儲存。由於兩晉時期實行分封製,各地的軍屯管理大權落人軍事官僚手中。西晉時,關中、豫州、冀州、青徐四鎮屬軍事大鎮,每地有兵4萬以上,軍事屯田規模很大,都督刺史派員管理屯田,“資實兵甲,居朝廷之半”。“八州士眾資調,殆不為國家用”,中央機關對軍屯管理逐漸失去作用。
晉政權從中央到地方都設有管理兵器製造的機構。中央由少府總管,下屬有製造、庫藏等部門。除少府外,中央行政機關尚書省的下屬機構,也有分工主管兵器之官員,“晉宋之世……右丞掌台內庫藏廬舍,凡諸器用之物刑獄、兵器”。東晉時,少府的地位也有降低,逐漸失去管理錢帛庫藏之積,與財政管理脫節而成為專管官營手工業的機構。由於國家處於財政虛竭,“主弱臣強”狀況,各地軍事手工業生產大權落入封建割據勢力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