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營田不僅增加了軍糧的有效供給,而且降低了軍糧運輸成本,減少了軍費開支,減輕了國家財政負荷。這方麵,史籍有許多記述。史載:振武屯田“歲收粟二十萬石,省度支錢二千餘萬緡”。寧屯田“省度支錢數百萬緡”。朔方、西河、上郡三地“激河浚渠為田而省內郡費歲一億計”。可見,營田屯田已成為唐王朝軍費籌措的重要手段。
唐朝的軍事牧業生產
唐朝軍隊作戰的對象主要是西北邊境的匈奴,騎兵就成為最主要的軍種。還在唐統一戰爭時,每次重大戰役的關鍵時刻,李世民均以騎兵克敵製勝。由於戰爭的需要,唐統治者十分重視為軍事需要服務的馬政建設。
唐朝初年,朝廷即著手建立了馬政機構,在太仆寺下置監牧,主管從突厥、隋朝軍隊獲得的五千匹軍馬。監牧下有牧監、副監;監有丞、主簿,直司、團官、牧尉、排馬、牧馬、群頭,有正有副。按群放牧,每群一百二十匹馬。監牧按規模分為三等:有馬五千匹為上監;三千匹為中監;餘為下監。監分左、右,按地名命名。儀鳳年間,監牧增署牧監使,後又有群牧都使、閑廄使,使均置副使、判官。又立十五個南使,十六個西使、七個北使,九個東使,分別統管涇川等諸坊,其後又增置八監於鹽州,三監於鳳州。官宰牧場的馬,主要供給軍隊。朝廷規定,凡征戰所需的牧馬,先取強健者;不足則取決之。馬的毛色、年歲、膚弟印記以及所屬機構都要祥細造冊,送報尚書省。由於苦心經營,僅隴右牧馬基地的馬匹由五千匹增至七十萬餘匹。軍馬數量的增加,促進唐騎兵的大發展。
唐高宗麟德年間,進一步擴大牧馬基地,在關內的岐州,幽州、涇州、寧州之間方圓約一千裏的地帶建立了牧馬八坊,下轄四十八監。並招募士兵就地屯田耕種以供人畜食用。屯田與馬牧的有機結合,使馬匹積聚繁衍甚多,難以容牧。於是朝廷再次擴大飼養地域,在河西地區增設八牧監。後又在陝北、山西等地建立牧馬基地。高宗永隆年間,由於流行疾病等原因,全國馬匹多有死亡,僅夏州(今陝西境內)牧坊就亡近十九萬匹。馬匹大量死亡,對唐軍事建設造成嚴重的危機。鑒此,唐朝采取許多補救措施:一是下令要求全國群牧飼養強壯的上等馬匹,及時由禦史大夫親自巡察各牧坊,督使各牧馬基地加強管理;二是采取封官賞賜的辦法,從邊塞各州以官換馬,規定凡能給朝廷貢獻馬三十匹,皆封為“遊擊將軍”;三是動用國庫金銀從突厥等地購置大批良種馬匹,設監牧養。上述措施,緩解了軍隊對馬匹的需求矛盾。
玄宗即位後,對馬政進行了整頓,牧馬業開始複興,馬匹逐漸增多,到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馬匹由開元初的二十四萬匹發展到四十三萬匹,而且因馬種好,馬的質量普遍提高。天寶後,諸軍戰馬動以萬計。在官方鼓勵之下,民間也興起了“養馬熱”,從普通農牧民至王侯、將吏都喜愛養馬。而且民間私牧的馬是官府廄養數的數倍。天寶年間,唐馬政達到了秦漢以來的最盛時期。天寶十三載,僅隴右牧坊的馬就有三十二萬餘匹。
唐代牧場每年秋天登記馬籍,區別出良馬、駑馬,然後分別送殿中省尚乘局、各級官府及軍隊使用。遇有戰事,還征發強壯馬匹或次馬。大量牧馬源源不斷供應軍隊,不僅壯大了騎兵隊伍,更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史載,天寶元年(公元742年),全國沿邊節度使有軍隊49萬,共有馬匹8萬餘匹,每個節度使各軍都有馬匹。開元年間封建國家軍事力量的強盛,與當時馬政發展很有關係。安史之亂中,安祿山利用其任內外閑廄都使兼知樓煩監的便利條件,私選甲馬,故其兵強馬壯,勢不可擋。
由於安史之亂,吐蕃乘虛攻占隴右,監牧馬皆被掠奪,監牧使與七馬坊均廢。殘存的草場被分給貧民、軍吏及寺觀等,馬政從此一蹶不振。代宗以後,為解決戰馬匱乏,用征士庶私馬和買馬充實內廄,以及重新置監牧馬等方法彌補,但效果一般。唐文宗之後,馬政更加廢弛,直至唐亡。
唐朝的軍事手工業生產
唐朝軍事手工業的基礎產業——礦冶業較隋王朝有很大發展。為了發展兵器生產,唐提倡民眾開礦,因而冶鑄技術相當發達。史稱:“凡銀銅鐵錫之冶一百六十八,陝、宣、潤、饒、衢、信六州銀冶五十八,銅冶九十六,鐵山五,錫山二,鉛山四。汾州礬山七”。除上述六州外,其餘州縣還有許多冶礦業,僅山東的兗州,就有十三處鐵冶,十八處銅冶,銅鐵產量都很高。冶鑄業的發展,為兵器製造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
唐朝的手工業有了進一步發展,其中兵器、艦船製造技術提高更為迅速。唐朝對兵器的生產和貯存極為重視。建國伊始,就建立和完善了兵器生產管理機構。武德六年置軍器監,掌管甲弩的生產和修繕。置監丞各一人,下設弩坊和甲坊二署。弩坊署置令、丞各一人,掌出納矛槊、弓矢、排弩、刃鏃、雜作及工匠。甲坊署置令、丞各一人,掌出納甲胄、浸繩、筋角、雜作及工匠。軍器監所造甲弩,按時納入衛尉寺的武庫署,登記造簿。少府監的諸冶監管兵器和農器的鑄造,以供士卒及屯田等用。衛尉寺的武器署掌外用戎器,祭祀巡行納於武庫。貞元四年二月,武庫廢,其軍事器械隸軍器使。
唐朝兵器生產規模龐大,地方也設置很多手工業作坊,主要生產兵器及其它軍事裝備。一些地方還建有武器庫,負責兵器儲藏。除了固定的兵器生產作坊外,軍隊行軍打仗時,因一些體積大的器械,長途運輸不便,官府臨時征發工匠隨軍出發,在戰場上就地製造,及時供應軍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