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軍事農業思想
宋王朝建立之後,就麵臨周邊少數民族政權軍隊的侵擾,十分重視農業生產。宋初,為了迅速恢複因戰亂造成的經濟破壞,趙匡胤相繼采取一些有利於經濟發展的財政措施。為了穩定局勢,發展生產,趙匡胤首先采取的措施是減輕人民負擔。鑒於後周均田使度田不實的教訓,他令宰臣精擇官吏負責度田,並嚴加警戒;懲五代重斂之弊,派官吏監督兩稅的征收工作;規定兩稅戶繳稅時,不再計分、毫、合、勺、銖、厘、絲、忽,錢以文計、絹帛以尺計、穀物以升計、絲綿以兩計,刪繁就簡。在整頓兩稅的同時,大力鼓勵墾植,“有能廣植桑棗,墾辟荒田者,止輸舊租”。此後幾乎每年歲首之時都下勸課農桑的詔令。趙匡胤把墾田的多少,作為對地方官吏考核的一項重要標準。上述措施,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負擔,有利於生產的發展。
為了增加賦稅收入,趙匡胤還采取了一些促進人口增長的政策與措施。早在統一戰爭中,趙匡胤就注意保護人口。開寶七年(公元974年),命令曹彬等伐江南,趙匡胤在臨行前告誡他們:“城陷之日,慎無殺戮。”在當時的戰爭中,縱兵搶劫,肆意屠殺,非常普遍。趙匡胤能接受教訓,約束軍隊,保護人口,應該給以肯定。在全國統一之後,趙匡胤將戶口的增減作為地方官吏政績考核的標準之一。宋建國不久的建農三年(公元962年),朝廷就規定“縣令考課,以戶口增減為黜陟”。又重申周顯德三年令:“縣令、佐,能招徠勸課,致戶口增羨,野無曠土者,議賞”。此後,又多次頒發各軍職及州縣官招集戶口的賞條。這些措施,安置了大量流民,促進了人口的增長。此外,趙匡胤還十分重視招徠塞外人口。在五代時期,由於中原地區戰亂連年,很多人口出塞避亂,契丹、西夏也曾入塞大量擄掠人口。宋朝立國之後,趙匡胤采取措施,將大量流落塞外的人口招回,並宣布給複業者計口貸糧,免賦役二年。大災之年,趙匡胤讓大量饑民從軍。趙匡胤認為:“可以利百代者,唯養兵也。方凶年饑歲,有叛民而無叛兵;不幸樂歲而變生,則有叛兵而無叛民”。這是說,多募兵,尤其是募災民為兵有兩大好處:一是募壯者入軍,可以將反抗因素轉化為官家的鎮壓力量;二是災民迫於生計而紛紛應募,國家的兵源可得到保障。這些措施對穩定社會,發展生產起到了一定作用。由於趙匡胤采取一係列措施,使宋朝農業經濟得到恢複和發展,財政收入逐年增加。北宋建立後的幾十年中,國家實物財政收入有很大的增長,軍糧有保障。
宋朝的養兵之費,主要來自農業的稅收。田賦在國家財政結構中占很大的比重,是保障軍事所需主要的稅目。史載:“軍國所資鹹出於租調”。但是後來,由於宋政權檢田不力,土地占有嚴重不均,農民逃亡加劇,國家版籍上登錄的田畝日益減少,作為軍國所資的田賦也隨之遭到嚴重損耗。在田賦收入銳減的同時,國家支出與日俱增。尤其是“冗官”、“冗兵”、“冗費”問題的積累,使國家財政陷於極其難堪的境地。作為“軍國所資”的兩稅正賦,已無法應付“三冗”所帶來的巨大開支。這種情況,促使朝廷上下很多人都來探討解決之法。著名學者李覯在《富國策》中,提出了軍民屯田,民富兵強的主張。
李覯力陳軍民屯田的好處,指出:今之慮,若興屯田之利以積穀於邊,外足兵食,內免饋運,民以息肩,國以省費,既安既飽,以時訓練,來則奮擊,去則勿追,以逸待勞,以老敵師,此策之上也。李覯總結了前人在屯田方麵的經驗教訓,建議募民屯田。在內地,充分利用荒田、藉沒之田,招募無業流民“以為之卒”,舉家耕作勞動,實行亦兵亦農,“三時治田,一時講事”。如果充分發揮了人力、地力的效力,就會“撮粒不取於倉,寸帛不取於府,而帶甲之壯,執兵之銳,出盈野,人盈城矣。其所輸粟又多於民,而無養兵之費,積之倉而已矣”。這樣一來,不僅軍隊有糧可食,而且將其餘糧繳納國庫,增加國家財政儲備。
李覯還認識到,國家財政重負於邊糧,解決之法仍須募民戍邊屯田。他建議宋朝實行春秋時期管仲主張的“因內政而寄軍令”的農戰政策,大量招募屯田之民戍邊,“為之什伍,立其長帥,賦以兵器,與其甲胄,乘其閑暇,習之戰鬥”,勞武結合,利國、利軍、利民。對國家來說,“國不知耗”,節省大量軍費支出;對軍隊的好處是“食既足,兵既練……利則進戰,否則堅守”;而對百姓則是賦役從簡,“民不知勞”。總之,李覯認為,募民屯田是省財、足食、足兵之“良算”。從以上可以看出,李覯的軍事財政思想中,既有不少傑出的新觀點,也有不少陳舊、複古的思想。
王安石出任宰相時期,經濟極端惡化,國家積弱積貧,所謂積貧,一是國窮。到宋仁宗慶曆年間,地主階級統治的國家機器極其龐大,盡管北宋政府一再擴大剝削,依然無法應付“冗兵”、“冗官”和“冗費”的巨大開支。二是民困。占全國百分之八十幾的農民,占有很少的土地,而層出不窮的國家賦役,沉重的封建地租,以及沉重的高利貸,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在這種敲骨吸髓的剝削下,農民妻離子散,大片土地“棄為汙萊”,社會經濟呈現了萎縮現象。王安石看到北宋社會“公私常以困窮為患者,殆以理財未得其道,而有司不能度世之宜而通其變耳。”他認為,當務之急,是解決國家財政經濟困難問題。而要解決這個問題,關鍵在於理財,而理財必先生財,生財在於發展生產。王安石認為,國家財政之所以“窮空”,重要原因不在於支出之多,而在於生產之少。因而解決的辦法主要也不在於節流,而在於開源,即發展生產,開發自然資源。“以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王安石在這裏所說的“供天下之費”,在很大程度上是指軍費問題。他特別強調:“財用足然後可以用兵……方今之世,理財用,富安百姓,敵寇不足論”。隻有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上,增加國庫收入,才能保障軍國之需要。王安石明確指出:“觀前世治財之大略”,首要的是發展農業生產。“理財以農事為急,農以去其疾苦,抑兼並,便趣農為急”。理財的首要問題是重視農業,通過減輕農民的疾苦,把農民的勞動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使那些遊手好閑這也回到生產第一線。收成好壞決定於人,而不是決定於天。在上述思想的指導下,以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製定和實施了諸如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易、免行錢、礦稅抽分製等一係列新法。這些新法的實施,推動了生產的發展。單是在1070-1076年間,宋朝就興修了一萬多處水利工程,灌溉麵積大約三千六百多萬畝,墾田增加二十多萬頃。王安石的變法思想及其實踐,推動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宋神宗元豐年間總墾田數達到七億多畝。國家財政貨幣總收入到宋神宗元豐中(1708-1085),已經達到6000萬緡,是宋初的3.75倍。盡管王安石的變法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宋朝積貧積弱的國勢,但他“急農事”的治財大略為後人所肯定,並在中國曆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王安石不僅重視農業,而且還提出“兵製與農事合一,減省財政支出”的思想。王安石認為,從宋初百年來的專政經驗觀察,招募來的士兵,大抵都是所謂“無賴奸猾之人”,這類雇傭兵不足以成為封建國家的有力支柱;而且養活眾多的募兵,給國家財政帶來嚴重困難,更成為國家的一大禍患。為此,極力主張恢複兵民合一的製度。他向宋神宗陳述實行了兵民合一製度的極端必要性。指出:“非什伍其民而用之,則不可以致治強”。“陛下欲變百年募兵之弊,則宜果斷,詳立法製,令本末具備,不然無補也”。王安石把兵製改革與“農事”相統一,認為“什伍其民”,是“天下長計”。在王安石為首的改革派的要求下,熙寧三年(1070年),由司農寺頒布保甲法。保甲法規定:相鄰民戶十家,組成一保,選土產一人為保長;五十家為一大保,選一人為大保長;十大保為一都保,選有物力為眾所推服者(地主)為都保正。一家有兩丁以上者,選一人為保丁,於農閑時集中練習武藝。保甲法自熙寧四年至九年(1071-1076年),初行於京畿及沿邊五路,以後陸續推行於全國。保甲法廣泛推行後的1076年,全部保甲民兵總額達到6930000人。接著,保甲自司農寺轉隸於兵部,大力發展兵農合一的鄉兵。
鄉兵是北宋不脫離生產的地區性武裝力量。早在宋初即已實行。鄉兵不隸兵籍,糧餉器械由本鄉自備,定期參加軍事訓練,戰時守鄉衛土。兵員建成,雖然後來擴展到其它地方,但主要還是集中在沿邊地區。頒布了保甲法後,鄉兵製度推向全國,共訓練義勇保甲、鄉兵七百一十八萬名,其中經過嚴格訓練可代替廂兵的鄉兵達六十餘萬人,成為禁軍的預備力量。保甲鄉兵和禁軍兩者互為促進,作為預備力量的鄉兵愈強大,正規軍的裁減和整頓就愈有力。而禁軍的整頓,又推動了保甲法的全麵執行,促使鄉兵的大發展。實施保甲法之後,鄉兵體製逐漸走向正規化,一些經過正規訓練的鄉兵,還被朝廷調發分蕃戍守或出征。由於鄉兵不隸兵籍,糧餉器械由本鄉自備,極大地減省了國家財政支出。
宋朝的軍事屯田
兩宋的軍事屯田是在國家財政不斷惡化,軍費保障出現危機,軍糧供給發生困難的曆史條件下發展起來的。
宋初,朝廷統治者相繼采取一些有利於經濟發展的措施。如大力鼓勵墾植,“有能廣植桑棗,墾辟荒田者,止輸舊租”。太宗時,還在農村設農師,指導農業生產,推廣先進經驗。與此同時,積極興修水利,製定了農田水利法,鼓勵各地開發淤田。為減輕農民負擔,官府貸錢糧給農民發展生產,堵塞大地主高利貸盤剝。上述措施,促進了農業生產的恢複和發展。墾田穩步增長,達到750萬頃左右,為後周一倍以上;糧食產量平均畝(宋畝)產1.2石,約合今104斤,高於唐代的生產水平。在最發達的太湖流域,單產量高達6-7石。北宋大多數年間,糧食總產量超過300億斤,有的年間,甚至突破500億斤。如開寶九年(公元976年)為307億斤;至道二年(公元996年)為325億斤;天禧五年(1021年)為546億斤;元豐六年(1083年)為480億斤;元豐八年(1085年)為258億斤。除糧食之外,桑、茶、甘蔗等種植麵積電迅速擴大,棉花的種植由南到北擴展。經濟作物,商業性農業都有了發展。農業勞動生產率超過了以往的任何曆史時代。在這種情況下,軍隊衣食能夠得到及時保障。
但是,隨著戰爭的頻繁,軍隊人數的不斷增加,造成國家財政拮據不堪,軍費供給出現危機。宋太祖時,有兵22萬,到宋仁宗慶曆年間增至125萬,百年間幾乎增加了6倍。這百多萬大軍,成為宋財政最大的負擔。仁宗寶元時,富弼曾說:“自來天下財貨所入,十中八九贍軍”。由於軍費開支浩大,各朝財政主官對此有頗多的奏章,言及解決軍費之難。慶曆時,曾任三司使的張方平屢次上奏說:“約計天下財利出入之籍,知天下之所以困,本於兵。”皇祐年間任過三司使的蔡襄在《論兵十事》中,把當時總數為1181532人的軍隊開支,同國家總收入、總支出作了如下統計:“養兵之費,禁軍一兵之費以衣糧、特支、效賁通計,一歲約費錢五十千,廂軍一兵之費約三十千,通一百一十八萬餘人,一歲約費四千八百萬緡”,這是衣糧等實物折算成錢幣後的軍費總額。按他的說法,“一歲所用,養兵之費常居六、七,國用無幾矣。”仁宗之後,養兵費仍在增加。英宗二年(公元1065年),養兵費占財政收入六分之五。南宋時,兵額大大減少,但養兵費並沒有減下來,大致與北宋相近。孝宗傳位給光宗時,叮嚀他說:“當今天下財賦以十分為率,八分以上養兵,不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