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金朝的軍事生產(1 / 3)

11世紀末,女真完顏部統一了女真各部,建立了初具規模的奴隸製政權。1114年完顏部首領阿骨打樹起反遼旗幟。第二年稱帝建國,以會寧(今黑龍江阿城縣南)為都城,國號大金。1125年,金滅遼。然後揮師南下攻宋,1127年攻陷北宋汴京開封,北宋亡。金軍事力量震懾於南北,西夏臣服於金。接著是南宋與金長期對峙。1234年,在蒙古鐵騎所向披靡的刀光劍影之中,金亡。

金朝軍隊的軍品需求

金朝以少數民族女真族為其統治民族,初偏居東北,人口稀少,軍事人力資源並不豐富。但是,隨著軍事上的一連串勝利,統治區域的不斷擴大,人口迅速增加。據《金史·地理誌》記載,金建國時,人口並不多,直到金世宗大定初年(1161年)還隻有三百萬餘戶,不到二千萬口。可是,到世宗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僅二十多年的時間,金統治區戶口上升為六百七十九萬戶,人口達到四千四百七十餘萬。以後,金的戶口增殖更加迅速,金末人戶達到九百九十萬,是大定初年的三倍有餘。

金朝軍事編製實行猛安謀克製度。猛安謀克組織編製的一個最大特點,是以領兵人數規劃軍事單位。金朝正規軍,以五、十、五十、百、千和萬為單位。其統兵官員分別取名五夫長、十夫長、五十夫長、百夫長、千夫長和萬夫長。根據猛安、謀克六級編製體製,金對軍隊執行不同任務的兵種以及作戰時不同的配置分別冠以不同稱號,如對親軍,則稱“合劄猛安”、“合紮謀克”。對戍邊軍隊,則稱鎮防幹戶。除按猛安、謀克六級組織編製外,金還仿宋軍組織編製。如建立的射狼軍,每五百人為一指揮使司,設指揮使,設為四都,每都設左、右什將及承局、押官。與宋禁軍、廂兵的編製相似。在西部邊境,設有將、部、隊三級,基本上也是沿用了北宋後期禁兵的體製。

金朝軍隊的總兵額,1714年阿骨打誓師起兵攻遼時,總兵額不足一萬。金太祖收國元年(公元1115年),金總兵額隻有二萬。天會三年(1125年),滅遼時,兵力已達二十餘萬。金海陵王侵宋時,軍隊超過三十四萬。金兵最盛時,總兵額已超過四十萬。

金建國前後,實行的是一種全民皆兵、兵民合一的兵役製度。統治者規定:“諸部之民,壯者皆兵”。人人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每逢戰爭,就下令簽發各族人民從軍應征。“戍邊軍士年五十五以上,許以其子同居弟侄承替,以奴代者罪之”。這種戰時征兵的方式也就叫做“簽軍”。

軍費支出主要表現為養兵費和作戰費兩個大項,對軍品的需求主要是糧食、軍馬、兵器三大類。金軍已實行俸餉之製。軍職官的薪俸,通常按照相應的品秩發給。金朝士兵的餉俸,河南、陝西、山東鎮防甲軍的正軍月俸,錢二貫,米一石五鬥,綿四匹,絹十五兩,二匹馬的芻粟。北部的屯駐軍正軍則錢一貫五百文,米四鬥,一匹馬的芻粟。金軍中的“阿裏喜”(軍中雜務人員,每一正軍配一人)也有兵餉,但標準低於正軍。如河南、陝西、山東鎮防甲軍中的阿裏喜月俸為錢一貫五百文,米七鬥,絹三匹,綿十兩,每匹馬日給芻一束,粟五升。除月俸外,金軍還有各種各樣的補貼,如買馬錢、招軍例物等。對試補護衛、待衛親軍從發兵到至京師,要補以路上口糧和草料費。士兵退役時,也有一定補助。武衛軍如有家小,每人每日給六人之口糧和四匹馬的草料。軍俸支付形式比較簡單,一般將糧草標準折變為錢發給士兵,由於銅錢不足,多以紙幣支付。

軍隊作戰消費開支很大,世宗大定三年(1163年),金軍南征,每年需一千萬貫。而國家財政僅有二百萬貫,因而戰費支出常常弄得金財政皆空。為了維持軍隊作戰費用,金常以軍事所需亂征亂攤。如承安三年(1198年),金驗天下物力均征,依黃河夫錢例,征軍需錢,驗各路新籍物力,每貫征錢四貫,西京、北京、遼東每貫征錢二貫。由於缺乏足夠軍費,金軍事力量日益衰落。金宣宗南遷南京後,器械糧食兩缺。又因士兵家屬隨軍,軍實更乏,致使一人從征,全家缺糧。軍事生產不足,戰爭消費不斷增大,是金朝亡國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