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兵器的製造
清一代的兵器種類繁雜,據史料記載,兵器有冷兵器和熱兵器兩大類,有刀、槍、炮、甲、船幾大項,品種數百。其中:刀之屬有刀、樸刀、挑刀、腰刀、斬馬刀、滾被雙刀、牌刀等數十種;槍之屬有長槍、雁翎槍、梨花槍、虎牙槍、鳥槍、虎槍、排槍、馬上槍、神槍、三眼槍、四眼槍、威子追風鳥槍等數十種;炮之屬有母子炮、威炮、紅衣炮、西洋炮、連球炮、地雷炮、大將軍炮、二將軍炮等近百種;甲等屬有鐵盔花甲、裙袖素甲、無裙袖素甲、綿甲等數十種;船之屬則有大鳥船、小腳船、馬船、水底木貢船、四槳船、六槳船、八槳船、趕繒船,雙蓬船、沙船、快船、急跳船等數十種等等。
順治朝,初期清軍所需的兵器,大多利用明降軍的西洋火炮和明自製火炮。隨著政權的逐漸鞏固,朝廷在北京設立炮廠與火藥廠,製造各型火炮。八旗所設兵器、火藥製造房,已超過一百間,但規模比較小。
清前期兵器製造的高峰,是康熙年間,軍事手工業規模擴大,兵器種類增加,尤其是熱兵器類得到一定程度的發展。綜觀清前期軍事手工業狀況,兵器製造大項有以下幾種:
(1)單兵槍
清前期,單兵槍統稱鳥槍,共五十八種。具有代表性的產品有:禦用槍、線腔槍、燧發槍、兵丁鳥槍。禦用槍是為皇帝和王公貴族行圍打獵或護身所用,設計美觀、工藝精細,造型別致,多選用名貴材料製造,具有工藝的性質,但產量有限,且實戰價值不大;線膛槍為直槽式,槍身全長一千五百毫米,槍管長千零六十五毫米,口徑十六毫米;槍管安有準星、照門,其下有兩上叉架;燧發槍全長千一百八十五毫米,管長八百八十毫米,口徑十七毫米,槍機的龍頭銜有火石,前豎火鐮,火鐮兼有火門蓋的作用,扣動板機後火石與火鐮猛烈撞擊,引燃槍膛中的火藥,將彈丸射出;鳥槍長二千零一十三毫米,槍托下有叉腳,火繩點火,性能較差,威力不大。除上述槍外,還有花槍、交槍、線槍,奇槍等單兵槍。清單兵槍、形製雜亂、規格各異,發火方式落後,殺傷力低。
(2)火炮
清前期的火炮一般以炮身重量區分為輕重兩種類型,四百斤以上為重型,四百斤以下為輕型。
重型火炮有天佑助威大將軍炮、神威大將軍炮、神威無敵炮、渾銅炮、武城永固大將軍炮、神功將軍炮、製勝將軍炮、木鑲銅炮、九節十成炮、岸防炮等等。具有時代特色的重型火炮有以下幾種。
一是神威無敵大將軍炮。該炮為大型攻城炮,製於康熙十五年(1676年),共五十二門,其中有銅炮八門,各重二千二百七十四斤,長七點七尺,口徑一尺,鐵彈重八斤,用火藥四斤;另有二十四門鐵炮,各重一千六百一十三斤;還有木鐮槍二十門,各重八百七斤。這種炮與神威將軍炮、龍炮、子母炮、遠威炮一起,在收複雅克薩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武城永固大將軍炮。製造於康熙二十八年,共六十一門,重三千六百斤至七千斤。炮身前細後粗,有八道寬箍。炮尾有蓋如覆盂,上有球形尾珠,炮用鐵軸炮車運載。炮管口徑十六厘米、長三十三厘米、彈重十公斤,裝藥五公斤,威力較大。
三是九節十成炮。炮身分九節,各節長短粗細相同,使用時,將各節相繼旋接,組成炮身。全重七百九十斤至七百九十八斤,載於四輪車上。炮身前後有瞄準裝置,是構造較為特殊的大銅炮。
四是重型岸炮。嘉慶、道光年間製造,重一千五百斤,炮身長二百三十五厘米,口徑二十八厘米,屬守城炮係列,安置於廈門海口作岸防炮使用。
輕型火炮有龍炮、神威將軍炮、子母炮、奇炮、神機炮、神樞炮、得勝炮、威遠將軍炮、嚴威炮等,具有代表性的:
一是奇炮。康熙二十四年製造。形製如佛郎機,炮身長五點五六尺,重三十斤,附子炮四門,鉛彈重二點五兩,尾部裝彈發射。
二是神樞炮。用鐵鑄造,仿製於明朝神機炮。長二點六五尺,有六道箍,無瞄準裝置,載以四輪平板車。嘉慶四年,改為得勝炮。
三是威遠將軍炮,屬射遠型火炮。該炮有兩種製品。其一為康熙五十七年製造,銅製,長三點一尺,重一百七十斤,發射十九兩重鉛彈。其二是康熙五十八年製造,銅製,長三尺,重一百四十斤,發射十五兩重的鉛彈。這種炮大多用於守城。
除重型、輕型各類火炮外,還有兩種類的短管炮。即衝天炮、威遠將軍炮。這種炮容易攜帶,便於行軍,常使用於征伐戰爭運動之中。如清在平定大金川之戰中,多次使用這些炮轟擊石碉、官寨,往往擊毀其中十之八七,是清軍取勝的重要火器。
4.火器的生產由盛轉衰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火器的國家之一,其火器製造技術,使用範圍,種類數量,長期優於其它國家。但是,從十六世紀中葉起,西方國家借資本主義經濟發展之力,迅速追了上來,尤其是火炮的製造和運用優於中國許多。十七世紀初,明朝為抗擊後金軍的軍事進攻,開始引進西方紅夷炮,從而引發明末火器發展浪潮。清王朝建立後,順治末年至康熙初年,由於全國統一戰爭基本結束,各地局勢趨於穩定,火器製造逐年減少,曾一度出現停息之勢。
康熙十二年,三藩之亂起。為了出兵平亂,清王朝又重新重視火器製造,出現造炮高潮。十三年八月,康熙諭示兵部:“大軍進剿,急需火器,著治理曆法南懷仁(比利時人,1657年來華,通多種科學技術)鑄造火炮”,並要求製成的火炮要適應南方的地形特點,便於在戰場上機動。此後,康熙多次召集議政王大臣會議,商議火器製造,並數次觀摩火炮試射,並要求迅速將造好的火炮及時轉輸前線將士。二十年八月,在南懷仁督造下,鑄成二百四十門神威將軍炮,經過幾個月的實彈演習,命中率甚高,證明質量較好,有的炮在發彈三四百發後,仍完好無損。由於南懷仁造炮有功,二十一年四月,康熙封他為工部侍郎,專掌鑄炮之事。康熙二十二年,清廷為驅逐侵占雅克薩的沙俄軍隊,再次出現火炮鑄造高潮。僅用兩年時間,又鑄造鐵心銅炮八十五門。史載康熙時期(1662—1722),共製造大小銅鐵炮九百餘門(不含地方製造),這些火炮在平定三藩之亂、收複雅克薩、平定噶爾丹叛亂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到了雍正朝(1723—1735)時,又把騎射奉為“祖訓”,要求在營兵丁“不可專習鳥槍而廢弓矢”,推行“隻有馬上槍箭熟悉者”,才能“勉以優等”的保守政策。於是,兵丁紛紛棄習鳥槍而尚弓箭,致使槍炮等火器的研製開始衰萎。雍正一朝所鑄火炮寥寥無幾。從此之後,清王朝的火器製造每況愈下。乾隆時期(1736—1795),清廷製造的八十五種火炮,沒有一種是創新炮種。嘉慶時期(1796—1820)造炮不過五十五門。改製的“得勝炮”,射程隻有一百步,還不如原來的舊“神樞炮”。道光年間,火炮製造全麵衰退,既無性能上的改良,更無鑄炮理論和技術上的創新。直至1836年,清王朝麵對西方各國的步步進逼,才不得不提出“軍諸利器,槍炮為先”,但不久又繼續強調槍箭並用,不容偏廢。1840年當齊齊哈爾等地請求造炮時,清王朝隻能令工部按《皇朝禮器圖式》神威將軍炮的尺寸粗製濫造。因此,在鴉片戰爭前,清軍的火器裝備落後,而且數量不足,冷兵器成為戰爭的主要工具。
西方軍事經濟的崛起和中國軍事經濟的衰落,使中西軍事力量形成強烈的反差。當外國資本主義列強以武力入侵時,中國就難以作出果斷而有力的回應,給侵略者以堅決的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