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0年代以來,衝鋒槍走過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並形成了具有現代特色的第四代衝鋒槍。在這一發展時期中,衝鋒槍麵對挑戰,另辟蹊徑。其發展的重點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麵:一是發展獨具特色的小型衝鋒槍,如意大利的9毫米“幽靈”衝鋒槍、奧地利9毫米AUG衝鋒槍、芬蘭9毫米ZATI-matic衝鋒槍和德國10毫米MP5/10衝鋒槍等;二是發展小口徑衝鋒槍,與突擊步槍口徑實現統一,如德國的5.56毫米HK53/HK53Al衝鋒槍、美國的5.56毫米柯爾特衝鋒槍(現定型為M4卡賓槍),前南斯拉夫的5.56毫米M85衝鋒槍等;三是在美國2000年陸軍輕武器發展總規劃的影響下,一些國家相繼推出了一種介於手槍和衝鋒槍之間的單兵自衛武器。這種武器的性能和作用基本上類似於衝鋒槍,其目的是取代現裝備的手槍和衝鋒槍。因此,也可將它視為衝鋒槍的新麵孔。如比利時的5.7毫米P90、英國的9毫米布希曼和法國的5.7毫米ADR等單兵自衛武器。
經過無數的風風雨雨,衝鋒槍已經成為槍械大家庭中不可缺少的一員戰將。麵對高科技的日新月異,衝鋒槍正以嶄新姿態,迎接新挑戰。
衝鋒槍分類特點
衝鋒槍是槍械中比較年輕的槍種,其英文名稱是Sub-ma-chinegun,本意為“小機槍”,所以許多國家也稱之為“短機關槍”、“機關卡賓槍”、“手槍式機槍”,我國早期稱它為“手提機槍”。它是單兵使用的自動武器,主要裝備步兵、空降兵、偵察兵、炮兵、摩托部隊、警衛部隊和其它軍兵種,以其猛烈的火力殺傷近距離的有生目標。
一、概述
衝鋒槍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出現的。當時的衝鋒槍指的是發射手槍彈、能連發、有槍托、可抵肩射擊或進行腰際射擊的自動武器。由於最初的衝鋒槍是根據發射手槍彈來設計的,因此,發射手槍彈就成了傳統概念上的衝鋒槍與步槍的主要區別,而類似於步槍的外形和發射方式則是它與手槍的主要區別。
由於衝鋒槍短小輕便、火力猛烈,在短兵相接的衝鋒與反衝鋒戰鬥中發揮了步槍和手槍難以替代的作用。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得到了交戰各國的普遍重視和廣泛應用。在戰爭末期及戰後時期,隨著中間型步槍彈(威力介於大威力步槍彈和大威力手槍彈之間的槍彈)的出現和步槍彈的小口徑化,先後出現了發射中間型槍彈和小口徑槍彈的衝鋒槍。這時,傳統概念上發射手槍彈的衝鋒槍則進一步微型化和輕量化,演變成為今天的微型衝鋒槍或稱輕型衝鋒槍。這樣衝鋒槍就分成了三大類,即發射手槍彈的衝鋒槍、發射中間型槍彈的衝鋒槍和發射小口徑槍彈的衝鋒槍。發射手槍彈的衝鋒槍有效射程較短,隻在100~200米距離內具有強烈的殺傷作用,而後兩者的有效射程為300~400米,幾乎接近突擊步槍的威力,但其尺寸小,重量輕,更適合乘車戰鬥及特種兵使用。由於傳統概念的衝鋒槍多指發射手槍彈的衝鋒槍,因此,這裏僅重點介紹發射手槍彈衝鋒槍的分類及特點。
二、按自動方式分
按衝鋒槍的自動方式可分為半自由槍機式、自由槍機式和導氣式三種類型,但衝鋒槍大都采用自由槍機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