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衝鋒槍的創新之路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衝鋒槍在美國頗受重視,新產品不斷湧現,一代勝過一代,先後在美軍的各精銳部隊、特種部隊和警察中裝備。美國衝鋒槍的發展在世界衝鋒槍發展史冊上占有重要一頁。
一、從湯普森開始
說到湯普森衝鋒槍,人們可能會認為湯普森就是此槍的發明人。其實不然,這種槍的真正設計者是O.V.烏佩恩和T.H.艾克霍夫。不過,該槍的出現確實與湯普森有關。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湯普森是一位美國陸軍將軍,擔任軍械局局長兼自動武器有限公司發展部主任。衝鋒槍這一名稱就是他最早根據未來戰爭需要一種介於手槍和步槍之間的中間型自動武器的思想創造出來的,並被世人所承認。湯普森將軍將自己大部分軍事生涯用於研製和發展自動武器,所以這支槍便以湯普森的名字命名。
湯普森衝鋒槍是美國研製的第一支衝鋒槍,樣槍出現於1918年。最早的生產型號為M1921,後來又相繼出現了M1923、M1927和M1928A1。
湯普森衝鋒槍被認為是美國衝鋒槍的元老。在二三十年代很多殺人越貨的匪徒都使用這種槍,使其變得聲名狼藉,在市場上賣不出去。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該槍漸有轉機,雖然美國陸軍裝備不足400支,但國外訂貨倒不少。法國訂購3750支,瑞典和英國也買了一批。不久,美國成立裝甲部隊,乘員急需配備一種火力猛、尺寸小的自動武器,湯普森衝鋒槍一下就成了搶手貨。為此,美國對M1928A1做了重大改進,定名為M1。主要改進之處是:取消了槍上的延遲機構,采用自由槍機,裝填拉柄由原來在機匣頂部改裝到機匣的右側,用20發或30發彈匣供彈,實施單、連發射擊,仍發射11.43毫米柯爾特手槍彈,全槍(空槍)重4.78千克,全槍長811毫米,初速282米/秒,有效射程也是200米,最大射程可達1570米。時隔不久,美軍又對M1作了進一步改進,命名為M1A1。直到1942年,美軍才將它作為第一種製式武器正式列裝部隊,生產總量達140萬支。
美國考慮到湯普森衝鋒槍重量較大,且成本昂貴,1943年便停產了。1945年,美軍和其它國家的軍隊便先後撤裝。雖說湯普森衝鋒槍列裝期甚短,但它經過嚴峻考驗,戰鬥性能優異,這一點使它在衝鋒槍發展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
二、二戰時的衝鋒槍
美軍在正式列裝湯普森衝鋒槍後不久,便提出研製開發一種新式衝鋒槍,以取代重量大、成本高的湯普森衝鋒槍。在主設計師喬治·J.海德和通用電氣公司的總工程師弗雷德克·W.沙姆遜通力合作下,新式M3衝鋒槍“呱呱落地”了。1942年11月,美國空軍在阿伯丁試驗場對M3進行了全麵試驗,並有美國和其它國家的多種衝鋒槍“參試”。試驗結果表明,M3衝鋒槍的性能優於其它同類武器。同年,美軍便定型、投產,隨後裝備部隊投入使用。該槍從提出指標、正式定型到裝備部隊,前後總共隻用了兩年的時間,其速度之快令世人矚目。
M3衝鋒槍通過更換槍管、較輕的槍機和彈匣口部以及英國司登衝鋒槍的彈匣,即可發射9毫米派拉貝魯姆手槍彈。該槍的缺點是,裝填拉柄位置不當,不便於射擊操作,且沒有保險機構等。
1944年,美國對M3衝鋒槍做了改進,取名為M3A1。其外形與M3基本相同,取消了裝填拉柄機構,在槍的前上方加裝了一個凹槽,射手用手指扣動槍機即可使槍呈待擊狀態;加大了拋殼窗蓋的尺寸;槍口加裝了喇叭形消焰器;在槍托後部焊有支架形裝彈器。經改進後,槍重減輕了0.16千克,結構更加簡單,加工成本更低,武器輕便靈巧,火力猛,可靠性比M3還要好。1945年美國正式批準M3A1為製式武器,以取代美軍裝備的湯普森M1928A1、M1、M1A1衝鋒槍。其總產量大約有65萬支。我國解放戰爭時期,美國曾向國民黨軍隊大量提供此槍,南美和東南亞一些國家的軍隊也曾采用。M3和M3A1衝鋒槍在美國輕武器發展史上寫下了舉足輕重的一頁。
此外,美國在30年代和40年代還研製了11.43毫米海德M35、萊辛M50、9毫米UD-1、UDfM."43等型號的衝鋒槍。
三、美國新式衝鋒槍
1949年,美國著名輕武器設計師戈登·英格萊姆設計的一支新式衝鋒槍出世了,從設計到樣槍出廠,僅用了兩年的時間,命名為M6。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研製的第一支衝鋒槍。50年代初,美國開始生產,並首次在美國警察局長會議上露麵,當即被警察部門購買,使得它在商業領域一炮打響,轟動一時。古巴海軍、波多黎各的美國保安隊和秘魯陸軍也曾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