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初,德國陸軍認識到戰場上需要一種近距離戰鬥的輕型速射武器。德國技術專家初次研製的這種武器是將08式手槍或M1917盧格手槍加以改製,即將槍管加長到(200毫米),使用特製32發蝸旋彈鼓,槍盒兼作肩托,雖然是半自動的,但如果雙手握持,45秒內可打完32發子彈。當時德軍所有軍官、軍士和步兵連10%的士兵都受過衝鋒槍使用操作訓練。每連編配一個衝鋒槍班,6支槍,6名衝鋒槍手,另外,槍手也配備一推車,專門運送彈藥。很明顯,德軍的意圖是要保證衝鋒槍手作戰時在彈藥方麵無後顧之憂。
1917年10月,德奧聯軍在卡波裏托鎮包圍了意大利軍隊,把意大利的第三、四兩個集團軍逼到皮亞韋河地區。在這次戰役中,德軍繳獲了意大利許多9毫米M1915維拉·派洛沙雙管輕型槍(被輕武器史說成是世界上首次出現的衝鋒槍)。德國人感到這支意大利槍很有參考價值,立即著手深入研究。蘇爾市伯格曼兵工廠由著名設計師雨果·斯麥賽推出一個射擊性能良好的衝鋒槍,不過有點笨重。這個武器開始稱作“伯格曼火槍”,型號定為MP18,這個MP便是德文“Maschinenpistole”(機關手槍)的縮寫,18當然就是1918年。當時,斯麥賽以及許多戰術技術專家都認為原來的08式手槍彈威力不足,應當配裝威力較大的彈種。不過,在戰爭期間,德國兵工廠為前線生產武器彈藥焦頭爛額,自然沒有餘力開發新彈種。
MP18I去掉了蝸旋彈鼓,改為彈匣,容彈量仍為32發,采用了步槍式槍托,槍管上有散熱筒,空槍重4.2千克,滿裝彈後槍重5.2千克,初速380米/秒,全自動射擊,自由槍機式。據德國人說,這個初始的槍機機構的簡單性迄今還沒有被超越。
德國人戰敗了,連一支小小的衝鋒槍也不讓生產,德國人豈能甘心。於是,他們轉入地下生產,把零件圖紙送到國外工廠製造,分頭運回,“化零為整”秘密地裝配儲存起來。
由MP18I引發了德國人後來大力開發衝鋒槍。如MP28、MP38和MP40等。MP38和MP40是德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製式裝備,生產量超過100萬支。不過,這些衝鋒槍使用的依然是9毫米08式彈,即派拉貝魯姆手槍彈。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當時斯麥賽等人為新槍構想過新彈,因德國兵工廠正全力以赴應付戰爭,不能認真組織力量研究開發。所謂新彈是指中間威力的一種槍彈——彈道性能(殺傷威力與射程)、重量和外廓尺寸介於手槍彈和步槍彈之間。這個彈種的“嫩芽”,經過1/4個世紀才發育完全——7.92毫米毛瑟短彈。
二、湯普森衝鋒槍誕生趣話
輕武器專業人員以及輕武器愛好者都非常熟悉湯普森衝鋒槍。衝鋒槍的英文名稱就是湯普森首創的。湯普森當然不是這個槍種的首創者(首創者是意大利人列維裏上校),但是它是衝鋒槍這個槍種戰術作用的“先覺者”。湯普森當時(20世紀20年代)認為在未來戰爭中需要一種介於手槍和步槍之間的中間自動武器。
湯普森,美國人,全名為約翰·托利弗·湯普森,1860年生於肯塔基州新港市,1882~1916年在陸軍中服役,34年後退役。1917年美國在“一戰”中參戰,湯普森又到軍隊服役至1919年退役,軍銜升至準將。1940年去世,終年80歲。
關於湯普森衝鋒槍的發明,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衝鋒槍的設計師是佩恩和埃克霍夫等人,隻是由於湯普森地位高,又主管設計工作,因此掛他的名在情理之中;另一種說法是衝鋒槍由湯普森和布裏森二人共同設計,於1920年申報了專利。不管哪一種說法是真實的,你都不能說湯普森是個“沽名釣譽”之人。
湯普森衝鋒槍於1921年投放市場,發射45柯爾特自動手槍彈(11.43x23毫米,彈頭重14.9克,也可改變槍管等部件裝填9毫米盧格手槍彈或.38柯爾特自動手槍彈。
湯普森衝鋒槍開始由柯爾特公司生產,槍托為可拆卸式,有兩個小握把,一個在槍管下麵,另一個在扳機後麵,雙手握持,既可抵肩射擊,又可夾持射擊,開始用50發和100發裝彈鼓,因太重而且易生故障,後改為20發和30發彈匣供彈。由於機加工件多,成本較高,每支售價200美元(第二世界大戰時英國司登衝鋒槍售價每支僅11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