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種方法就是尋找掩體,也就是給自己的決定權一點緩衝。比如,在談到一個利益點的時候,談判人員可以說:“這個我做不了主。”這個時候對方可能會說:“你是談判代表,怎麼會做不了主?”談判人員就可以說:“公司給我的授權是有限的,目前您給出的報價已經超出了我的權限。”如果對方是試探性“進攻”的話,那麼接下來必定會作出一定的回旋,如果對方絲毫沒有退讓的跡象,那麼在下一次談判的時候,也可以大抵摸清對方的底限。
9.虛則實之,實則虛之
為了不讓對方了解到自己的真實意圖,很多談判人員在商務談判中都會故意放出一些煙霧彈,以達到迷惑對方,並且最大程度了解對方情況的目的。這種虛實變化的方法,尤其要注意做到出其不意,要讓對方抓不住重點,或者自以為抓住了重點,但實際上卻完全是錯誤的。在談判人員向對方進行表述的時候,也不要急著表明自己的觀點,或者特別想要得到的東西,最好先讓對方講明觀點。如果對方同樣使用這一方法,要求談判人員先說,談判人員就可以把自己的需求層次打亂,越是重要的東西就越是裝作滿不在乎,對於那些無關痛癢的事情,在闡述時反而要加重“筆墨”。而這就要求談判者掌握如下方法:
第一種方法是虛實方法,虛實方法的具體內容包括無中生有。比如,在和對方談判時,虛構出一些對方的競爭對手,讓對方感覺到一定的壓力。這種方法要做到不著痕跡,甚至讓對方相信談判人員是無意中說漏嘴的,這樣如果對方的做法存在“水分”,那麼接下來如果他們想要繼續談判,就會適當作出一定的調整。實際上,談判人員在進行具體操作時,也沒必要“無中生有”,而完全可以多了解幾家對象,然後找出其中要求最低、服務最好的,再適當降低一點對方的要求就可以了。
第二種方法是虛張聲勢,即留出談判的緩衝空間。比如,市場環境處於買方市場時,談判人員就可以報出市場最低價,而且這個最低價比對方可以接受的底限還要低。這個時候再進行談判,就可以適當地作出讓步。如果對方的價格較低,麵對談判人員的妥協,他也將會作出相應的妥協。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利益點抬升得越高越好,但也要注意給對方留出適當的利益空間,否則,對方在提供的服務和商品質量上“打折扣”,談判人員就得不償失了。如果市場環境是賣方市場,談判人員隻要反其道而行之就可以,但同樣注意不要操作過甚。
第三種方法是欲擒故縱,也就是前麵提到過的“將欲取之,必先予之”。比如,談判人員特別看重對方的某樣東西,則不宜將目光死盯在這件東西上,最好在確定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後,選擇其他對象和對方討價還價,由此一來,對方就會認為這個對象是談判人員最重視的,妥協讓步自然會比較難,雙方很容易陷入僵持。而此時談判人員可以話鋒一轉,在作出妥協的同時作出對重要對象的索取要求。
北京曾有一位叫做侯二爺的古董販子,此人不但是當年的滿清遺老,還是文物方麵的行家裏手。在一次下鄉收購的時候,一個當地的古董販子號稱收購了一對花瓶,特意叫侯二爺去鑒賞,但是侯二爺一看就知道是對贗品。就在侯二爺要走的時候,這個鄉下古董販子家炕沿上擺著的一盞燭燈引起了他的注意,隻是一掃之下,侯二爺就知道這是一個青銅器物。但他卻並沒有對這盞燭燈多看一眼,而是向古董販子詢問花瓶售價,古董販子學藝不精,拿著花瓶獅子大開口。於是侯二爺將計就計,和他好一通殺價,古董販子一看有門兒,咬住給出的價格就是不放。最後侯二爺作無奈狀地說:“好吧,我可以給你這個價錢,但我總覺得虧點,不行,你得搭給我點兒東西。”古董販子不知是計,環顧左右說:“我這屋裏也沒什麼值錢的物件,你看你想要什麼吧。”侯二爺又一陣磨蹭,最終才拿起那盞燭燈說:“就這個吧,看著像個民國的玩意兒。”古董販子像是怕侯二爺反悔似的立即同意下來。抱著這對花瓶回城,很多見過花瓶的人都笑侯二爺眼拙了,可侯二爺摸摸懷裏揣的燭燈,並不與這些人爭辯。後來經過專家鑒定,這盞燭燈果然是西漢時期的器物,在90年代初期就已經叫價高達數十萬元人民幣,而那對花瓶的價格還不及百分之一。
第四種方法叫做投石問路,或者叫做拋磚引玉,即談判人員在麵對對方使用欲擒故縱計時,可以有選擇性地進行滿足。當對方提出額外附加條件時,就應該格外注意,尤其是在得到對方的意外“饋贈”後,很可能是對方已經確定目標,但又不想引起談判人員的注意,所以才使用計謀的。但實際上,計謀的使用都是因時而異的,任何一種計謀都不可能適用於每一種情況,這就需要談判人員將各種計謀爛熟於胸,無論是自己運用,還是在識別對方騙局時,都能靈活地運用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