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等到當今皇上即位,趙綰、王臧等人深明儒學,而皇上也很向往,便招攬方正賢良的文學之士。從這以後,宣講《詩》的在魯國有申培公,在齊國有轅固生,在燕國有韓太傅。宣講《尚書》的出自濟南的伏生。宣講《禮》的出自魯國的高堂生。宣講《易》的出自菑川的田生。宣講《春秋》的在齊魯之地出自胡毋生,在趙國出自董仲舒。到了竇太後去世後,武安侯田蚡出任丞相,罷黜黃老、刑名等百家之言,延攬文學儒士數百人之多,而公孫弘憑借《春秋》一書起家,從白衣平民最終做到三公,封為平津侯。天下的學士一邊倒地傾向儒學。
·公孫弘·
【原文】
公孫弘為學官,悼道之鬱滯[1],乃請曰:“丞相、禦史言:製曰‘蓋聞導民以禮[2],風之以樂[3]。婚姻者,居室之大倫也[4]。今禮廢樂崩,朕甚湣焉[5],故詳延天下方正博聞之士,鹹登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興禮[6],以為天下先。太常議,與博士弟子,崇鄉裏之化[7],以廣賢材焉’。謹與太常臧、博士平等議曰:聞三代之道,鄉裏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其勸善也,顯之朝廷;其懲惡也,加之刑罰。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師始[8],由內及外。今陛下昭至德,開大明[9],配天地,本人倫,勸學修禮,崇化厲賢,以風四方,太平之原也。古者政教未洽[10],不備其禮,請因舊官而興焉。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複其身[11]。太常擇民年十八已上[12]、儀狀端正者,補博士弟子。郡國縣道邑有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裏、出入不悖所聞者[13],令相長丞上屬所二千石[14],二千石謹察可者,當與計偕[15],詣太常,得受業如弟子。一歲皆輒試,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高弟可以為郎中者[16],太常籍奏[17]。即有秀才異等[18],輒以名聞。其不事學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藝,輒罷之,而請諸不稱者罰。臣謹案詔書律令下者[19],明天人分際[20],通古今之義,文章爾雅[21],訓辭深厚[22],恩施甚美。小吏淺聞,不能究宣[23],無以明布諭下。治禮次治掌故,以文學禮義為官,遷留滯[24]。請選擇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藝以上,補左右內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補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邊郡一人。先用誦多者[25],若不足,乃擇掌故補中二千石屬[26],文學掌故補郡屬[27],備員。請著功令。佗如律令[28]。”製曰:“可。”自此以來,則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學之士矣[29]。
【注釋】
[1]悼:恐懼。道:思想、學說,這裏指儒學。鬱滯:滯結不通暢,此指思想、學說不能被宣揚貫徹。[2]製:帝王的命令。[3]風:教化,感化。[4]居室:指夫婦關係。[5]湣:憂慮。[6]洽聞:見識廣博。[7]崇鄉裏之化:重視發展地方教育。崇,尊崇。鄉裏,周製二十五家為裏,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鄉。化,教化。[8]首善:首先實施教化並成為榜樣。[9]大明:日、月。此以日月的光輝比喻讚美皇上的至德。[10]洽:協和融洽。[11]複:免除賦稅徭役。[12]已:通“以”。[13]順:和順,友愛。悖:違背。所聞:所學。[14]上屬:向上舉薦。屬,交付。所二千石:此指縣令、侯國相、縣長、縣丞所隸屬的上級郡守和諸侯王國相。[15]計:指郡守下屬的上計吏。偕:偕同。[16]高弟:一作“高第”,才優而學業品第高。[17]籍奏:記入名籍上奏。[18]秀才:此指才能特別優秀。[19]案:通“按”,考察,這裏指深入領會旨意。[20]天人分際:天道和人事的界限與相互關係。[21]爾雅:近於雅正。[22]訓辭:教誨的話。[23]究宣:即透徹無誤地講解。[24]遷留滯:晉升緩慢造成了人才積壓。[25]誦多者:熟知經書能大量誦講的人。[26]中二千石屬:左右內史和大行官的卒史。屬,屬官。[27]郡屬:指郡太守卒史。[28]佗:同“他”,其他。[29]斌斌:同“彬彬”,文質兼備。
【譯文】
公孫弘身為學官,擔心儒學閉結滯留不向前發展,於是請求說:“丞相、禦史說:皇上有令‘朕聽說應當以禮儀教導萬民,以樂來感化他們。婚姻是夫妻之間最重要的倫常。現在禮廢樂壞,我感到十分擔憂。所以想攬盡天下品行端正、學識淵博的士人,全都到朝中做官。應該命令禮官努力學習儒學,宣講議論,應當見識廣博,崇尚禮儀,為天下做出表率。太常提議,授予博士弟子,崇尚鄉裏的教化,以此增加賢能之士’。謹慎地與太常臧、博士平等人商議說:聽說三代治民的方法,在鄉裏都有教育的場所,夏朝稱為校,殷商稱為序,周朝稱為庠。勸勉民眾向善,就讓他的名聲顯赫於朝廷;懲戒邪惡之徒,就施加刑罰。所以政教風化的推行,樹立榜樣應當從京師開始,從內到外(推行)。現在陛下彰明至高的德行,顯示日月的光輝,媲美天地,推本人倫,勸民求學,整飭禮儀,崇尚教化,獎勵賢能,以此感化四方,這是謀求天下太平的根本。古代政令教化未能普及,禮儀製度尚不完備,請求借助舊的校館進行修建。為博士官選收弟子五十人,免除他們的租稅或徭役。太常選擇十八歲以上、相貌端正的,補充為博士弟子。郡國縣道邑中有喜歡文學、尊敬長輩、尊奉政教、和順鄉裏、言行間不違背所學的人,縣令、侯國相、縣長、縣丞就上報給所屬郡太守和諸侯相,郡太守和王國相謹慎考察認可的人,應當跟隨計吏一起進京向太常報到,能夠像弟子那樣一起參加學習。一年後都參加考試,有能精通一門技藝以上的,可以補文學掌故的缺;名次高可以做郎中的,太常列一份名簿上奏。如果有才能特別優秀、名列特等的,就將名字上報。如果不認真學習、才能低下以及不能通曉一門學問的,就罷免他,舉薦了許多不合格的官員也應受罰。我謹慎地推敲詔書律令下達的目的,在於明辨天人的分際,通曉古今的道理,詔書的文辭古樸雅正,訓辭深沉醇厚,恩澤優厚。小官吏見識淺薄,不能透徹無誤地宣講,不能明白地傳布下去,使民眾知曉。首先選拔研究禮製的人才,然後再選拔研究掌故的人才,讓禮儀及文學之士擔任官職,提拔那些有文學禮儀修養但被壓製的人才。請挑選俸祿在二百石以上,以及俸祿在一百石以上又精通一門技藝的官吏,補充左右內史、大行卒史;俸祿在一百石以下的官吏,補充為郡太守卒史;都是每郡兩個人,邊郡一個人。先任用記誦經書多的人,如果人數不夠,就選擇掌故之中成績優秀的人補充為俸祿二千石的官員的屬官,文學掌故補充為郡的屬官,作為缺額充數。請把這些規定著錄在教育法令之中。其他的按原有的法令執行。”詔書批示說:“可以。”從這以後,公卿士大夫彬彬有禮,大多是文學之士了。
·申公·
【原文】
申公者,魯人也。高祖過魯,申公以弟子從師入見高祖於魯南宮。呂太後時,申公遊學長安,與劉郢同師。已而郢為楚王,令申公傅其太子戊[1]。戊不好學,疾申公[2]。及王郢卒,戊立為楚王,胥靡申公[3]。申公恥之,歸魯,退居家教,終身不出門,複謝絕賓客,獨王命召之乃往[4]。弟子自遠方至受業者百餘人[5]。申公獨以《詩》經為訓以教[6],無傳,疑者則闕不傳[7]。
【注釋】
[1]戊:劉戊,楚夷王子,西漢楚國第三位王。父死嗣位為王,立二十年,因參與漢初的“七國之亂”兵敗後自殺。[2]疾:厭惡,憎恨。[3]胥靡:古代對一種奴隸的稱謂,因被繩索牽連著勞動,故稱。[4]王:指魯恭王劉餘。[5]百餘人:《漢書·儒林傳》作“千餘人”。[6]訓:解釋詞義。[7]傳:講解經義的文字。
【譯文】
申公,魯國人。高祖經過魯國,申公以弟子的身份追隨老師到魯國的南宮進見高祖。呂太後的時候,申公到長安遊學,與劉郢拜同一個老師。後來劉郢做了楚王,請申公做太子劉戊的老師。劉戊不喜歡學習,厭惡申公。後來楚王劉郢去世,劉戊做了楚王,強迫申公做苦工。申公認為很恥辱,回到魯國,退到家中教書,終身不出家門,又謝絕賓客,隻有魯王召請他的時候才前往。弟子從遠方到他這裏求學的有一百多人。申公僅僅對《詩經》的正文作出解釋,以此來教授學生,不闡述經義,其中有疑義的地方,就空著不予講授。
【原文】
蘭陵王臧既受《詩》,以事孝景帝為太子少傅,免去。今上初即位,臧乃上書宿衛上[1],累遷,一歲中為郎中令。及代趙綰亦嚐受《詩》申公,綰為禦史大夫。綰、臧請天子,欲立明堂以朝諸侯[2],不能就其事,乃言師申公。於是天子使使束帛加璧安車駟馬迎申公[3],弟子二人乘軺傳從[4]。至,見天子。天子問治亂之事,申公時已八十餘,老,對曰:“為治者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5]。”是時天子方好文詞,見申公對,默然。然已招致,則以為太中大夫,舍魯邸[6],議明堂事。太皇竇太後好老子言,不說儒術,得趙綰、王臧之過以讓上[7],上因廢明堂事,盡下趙綰、王臧吏,後皆自殺。申公亦疾免以歸,數年卒。
【注釋】
[1]宿衛上:為皇上當宮禁中值宿警衛。[2]明堂:天子宣明政教的地方。[3]束帛:聘問的禮物,帛五匹為束。安車駟馬:四馬所拉可以安坐的車。這是高官衣錦還鄉或是征召有眾望的人時,皇上賜予的一種敬老尊賢的優待。[4]軺傳:一馬或二馬拉的驛站之車,供使者乘用。[5]力行:努力實幹。[6]邸:侯王或朝見皇帝的官員在京城的住所。[7]讓:責備。
【譯文】
蘭陵王臧學習《詩經》之後,憑此輔佐孝景帝,擔任太子少傅,後來被免職。當今聖上剛剛即位的時候,王臧上書請求擔任宿衛,多次升遷,一年的工夫就做到郎中令。以及代郡的趙綰也曾經向申公學習《詩經》,趙綰擔任禦史大夫。趙綰、王臧奏請天子,打算設立明堂來朝見諸侯,但二人都不能完成這件事,就推薦了老師申公。天子派使臣帶著束帛和玉璧,準備好駟馬安車去迎接申公,弟子二人乘著小車在後麵跟隨申公到京城拜見皇帝。天子向他詢問國家的政事,申公當時已經八十多歲了,太老了,回答說:“治理國家的人不在多說話,隻看努力實踐些什麼罷了。”這時天子正好喜歡文辭,聽到申公的回答,沉默不說話。然而已經把他招來了,就任命他為太中大夫,住在魯邸,商議設立明堂的事情。太皇竇太後喜歡黃老的學說,不喜歡儒術,找到趙綰和王臧的過錯,用來責備皇上,皇上因此廢止了設置明堂的事情,把趙綰和王臧抓來問罪,後來他們都自殺了。申公也很快遭到免職而回家,幾年之後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