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奧古斯丁這個教義之外,又加上一個更壞的教義,這個更壞的教義告訴我們,在大多數墮落因而注定永遠受罰的人中,由於上帝預定論和恩寵論,隻有極少部分的人才被宣告無罪,最後得救,而其餘的人則隻能被動毀滅並永遠在地獄中受苦。

從實質意義上去了解,這個教義讓人很不舒適,因為這個教義不但懲罰過錯,甚至懲罰僅僅缺乏信仰的人,懲罰一個20歲不到的人,要他們無目的地受苦,而且還說這種幾乎普遍的受罰就是原罪的結果,因而也是人類最初墮落的必然結果。但是上帝最初造人時,沒有把人造得比現在更好一點兒,他一定知道人類會墮落,然而卻布下陷阱,他一定知道人類要掉進陷阱中,因為一切都是他創造的,沒有事情可以瞞得住他。

那麼,根據這個教義的意思,他從無中創造出脆弱而易於犯罪的人類以便使他們承受無窮的痛苦。最後還有一點,上帝禁止一切犯罪也寬恕一切犯罪,甚至要人類愛自己的敵人,可是他自己卻沒有這樣做,他所做的正與此相反,因為當一切都成為過去而永遠毀滅時,當世界末日來臨時,那最後的懲罰,既不是存心改進人類,也不是存心嚇阻人類不再犯罪,唯一的解釋隻是報複。

這樣看起來,好像整個人類被創造出來隻是為了永遠受苦和受罰,雖然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除了極少數人因神的恩寵而免於如此厄運之外,其餘的人都要永遠受苦和受罰。此外上帝似乎是為魔鬼而創造這個世界的。這樣看來,反倒不如他根本沒有創造這個世界。

如果你從實質意義上了解教義,這就是發生於教義方麵的情形。相反,如果從寓言意義上了解教義,所有這些都可以得到比較滿意的解釋。不過,我們早已說過,這個學說中荒誕不經的地方、讓人覺得不愉快的地方,根本就是來自猶太一神教及其從無中創造以及隨之而來的結果,隻是對輪回說做不合理而令人反感的否定的結果,在某種範圍內看,輪回說是很自然的道理,因此,所有各時代的人類都接受這種說法,隻有猶太人例外。

6世紀時,教皇格列高利一世為了避免因否定輪回說而產生的巨大不利並減輕這個教義令人不愉快的性質,非常聰明地發展出一套滌罪的說法,並把這種學說正式擺進教會的教義中。從本質上看,這應該在奧利金的思想中已經出現過。於是,一種輪回說的代替品就被引入基督教中來,因為兩者都構成一種淨化過程。

基於同一目的又產生了一種所謂萬物複原的說法,根據這個說法,即使是犯罪者也會在宇宙大喜劇的最後一幕完全恢複原狀,恢複到性本善的狀態。隻是新教徒執著於《聖經》上的內容,不放棄所謂地獄中永遠受罰的說法。這可能對他們有好處,但我們可以說,他們得到的安慰是自己並不真的相信它;當他們不顧及這個問題時,心裏其實在想:它還不至於那樣壞。

奧古斯丁所謂犯罪者多而得福者少的想法,也可以在婆羅門教和佛教中發現,不過,婆羅門教和佛教中的輪回說已經把這種想法中令人討厭的地方除去了。的確,前者的最後救贖和後者的涅槃也是極少數人才能達到的。可是,這些少數人來到這個世界,並不是經過特別挑選和具有特權的人,他們應得的賞罰是他們自己在前生中得到的,而他們也繼續在今生保有它們。不過,其餘的人也不全是被拋入永久的地獄中,他們被帶到與自己行為相符的那種世界中。

因此,如果你問這些宗教的創立者那些不曾得救的人去了哪裏,他們會告訴你:

“看看你自己的四周;這就是他們所在的地方,這就是他們所成為的人,這就是他們的活動範圍,這就是欲望、痛苦、生、老、病、死的世界。”

可是,相反,如果我們隻從寓言意義上去了解奧古斯丁所說的永遠被選者少受罰者多,並用哲學的意義去解釋它,那就與下述事實一致,即隻有極少數人可以否定意誌,因而從這個世界中救贖出來,正如佛教中隻有極少數人能夠達到涅槃一樣。相反,這個教義具體化為永遠受罰的現世生存,就是我們所在的這個世界。這就是傳下來給所有其餘者的世界。這是一個很壞的地方,這是煉獄,是地獄。

隻要我們想一想,有時候人給人的痛苦多麼大,慢慢把別人折磨致死的痛苦怎麼樣,並且自問一下魔鬼是不是做得更厲害,就可以了解這種情形。那些固守生命意誌不放的人,可能會永遠留在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