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老家女人(8)(1 / 3)

小媳婦領著仨閨女混不下去,想回黃河北娘家,大妹四妮兒不想走,她娘把她送到大娘家,給大娘十一布袋高粱。四妮兒在大娘家低三下四,幹糧筐子裏啥孬吃啥。大娘估摸著十一布袋高粱吃得差不多,不想要她了。明珠娘知道了,讓明珠接到家裏。娘這輩子常跟明珠說一句話:“沒有窩窩喝糊塗,不能涼人。”

土地改革以後,地主的日子不好過,都往外逃。娘領著她們在哪兒都不能待,爹的朋友幫她們在兗州坐上悶罐車,坐到徐州,又從徐州到了疃①裏。那時候,沛縣那裏有一溜十八疃,還沒解放,很多逃難地主逃到疃裏。

明珠去的是五疃,娘賣了貂皮大衣,換了十布袋麥子,後來縫耳轟子②賣,供明珠上學。五疃有湖,湖裏有菱角,有野鴨蛋,都能賣錢。水下去後,還能種一季好麥子。

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七年,她們在疃裏待了兩年。日子難過的時候,明珠穿著男孩的衣服回過兩次黃莊,偷著回家拿銀圓。第二次碰見民兵連長,人家看她嚇得哆嗦,放了她。

一九四八年年底,一溜十八疃都解放了,她們回到黃莊,娘賣地供明珠接著上學。明珠在龍堌上高小,她愛說愛笑,幹啥都積極,十四歲入了團。

明珠有個哥哥叫黃寶文,一直在外邊上學,黃埔軍校畢業。哥娶的嫂子,大他六歲,兩個人感情挺好。新中國成立前,哥自個兒去了台灣。有一回,同學在一起說起屬相,她說:“俺嫂子屬狗,哥屬兔,狗攆兔子,把哥攆到台灣去了。”

這句話傳出去成了大毛病,學校不讓她當團員了,還把這件事寫進檔案。

①疃:讀tuǎn,屯子,村莊。

②耳轟子:耳罩。

一九五二年,明珠考上巨野一中。學校設在比幹廟,他們是新中國成立以後巨野一中第一屆學生,六個班三百多人,就五十多個女學生。

明珠在五班,班上就兩個女學生,她幹啥都積極,是學校的籃球隊員。

五班團支部書記叫龐法祥,他選明珠當宣傳委員,兩個人都是班幹部,關係不錯。

這些年,娘年年賣地。一九五五年,家裏沒啥賣的了,娘想起有個馬鞍子放在當年扛活的家裏,想要回來賣了。這個扛活的告到大隊,大隊幹部說娘“倒算”,娘被抓起來,蹲了監獄。

娘進了監獄,明珠沒錢上學,回家了,她十八歲,四妮兒十六歲。日子正難過,龐法祥托人找到她,想跟她結婚。

明珠當時向龐家提出兩個條件:第一,結婚以後,她得複課;第二,結婚以後,得叫龐法祥考高中。

這兩個條件,龐家都答應了,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兩個人結婚。四妮兒也找了婆家,十六歲就結婚了。

第二年,法祥考上鄆城高中,明珠考上資陽醫士學校。明珠懷孕生孩子,在家休學一年,返回學校上課,資陽醫士學校已經合並到昌維醫士學校,就是後來的濰坊醫學院。她在學校上了兩個月零兩天課,就不讓她上了。

明珠家庭成分是地主,那時候,成分不好,低人一等。有個女生少了五毛錢,賴她偷了。明珠不承認,班上就開她的批鬥會。

同學揭發:“她爹當過巨野縣偽縣長。”

明珠說:“俺爹縣長就當兩個月,沒人命。”

同學接著揭發:“黃明珠以前就說過反動言論,她哥去台灣,是反革命。她說成‘狗攆兔子’,嫂子把哥攆到台灣去了。”

就因為“沒人命”和“狗攆兔子”這兩句話,一九五八年十月,學校把她開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