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知道這些做什麼?”阿達有些奇怪。
“隻有知道了這些,才能更好的幫助你挑選對象,製定計劃。”金世傑不耐煩的催促道,“夠了,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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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阿達在馬背上的時候,都不由自主的打量著周圍人的財物,同時也越來越愛帶金世傑往各種顯擺會上去。
因為他發現,他對於財物的認識,根本沒有金世傑來的清楚。許多他認為貴重的東西,其實在漢人那裏根本不值錢。而他認為無足輕重的東西,有時候能抵得上一百隻羊。這些天僅僅是彼此的交流會上,金世傑已經用眼力幫他小賺了一筆,所以接下來的日子裏,他對於金世傑所說的計劃更加的有信心。
第一樁暗殺來的悄無聲息,在某個雪夜,當大家都睡了之後,阿達用丟棄的金珠勾引一個貪婪的胡人到了外圍,然後在著金世傑的幫助下出其不意的殺掉了他,將著那人的屍體埋在雪堆裏,然後再悄悄的拿走了他財物最值錢的部分。
“屍體沒有問題嗎?”金世傑所操心的隻有這點,因為這關係到他的計劃。
“沒問題,這裏有很多狼。”阿達滿不在乎的說道,“往常經常有夜裏狼吃掉起夜的人的事情。”
“好。”金世傑點了點頭,然後吩咐他,“那你把屍體扛遠點,拿一塊肉把狼引過來,偽裝成不小心被狼叼走的樣子。”
“好!”阿達一拍頭,“我怎麼沒想到這個,還是你聰明。”
阿達將著那人的屍體從雪地裏挖出來,丟到了樹林裏。第二天他們比別人更晚一點醒來,結果果然目睹了這一場“意外”。金世傑他們故意比別人起晚點,阿達罵罵咧咧的從著被眾人挑剩下的東西中挑了些不值錢的東西,然後綁在了自己的馬上。
金世傑很會挑人,他挑選的對象都是沒有父母兄弟在隊伍中的對象,這種人死了就死了,沒有人會為他們討公道。而且胡人本身也不講什麼禮儀道德,見到同伴死了,隻會跟著豺狼一樣的吞食他剩下來的東西,沒有人會去查這人到底丟了什麼東西。
有一必有二,這樁買賣做了之後,阿達的膽子也大了許多,殺人也越來越心狠。金世傑並不動手,隻用腦子替他布置出天衣無縫的計劃,他就是金世傑手中的一把刀,提著他收割者生命。
每次看著那些胡人興高采烈的時候,金世傑心裏頭都在冷笑。從表麵看來,他是羊,他們是狼。這這群沒有腦子的蠢狼,最終很有可能被著他這個羊滅掉。
不過金世傑沒有這個打算,若他真相覆亡這些人,還會有更好的辦法。他如今要做的,隻是想要探查出那人是不是淩巧春,如果是,救了她一起逃走。如果不是,他殺了女人,自己逃走。
不過迄今為止,他還沒看到那個傳說中漂亮女奴的真麵目,因為抓到她的人顯然對這件稀世珍寶很仔細,一直用鬥篷將著她捂得嚴嚴實實,連著吃飯喝水都是親自動手,神秘的不得了。
眼看著他們過了關,走到了長城以外,金世傑再也忍不住了。他知道再往北,就算從著這幫人中脫身,想要在蒼茫大漠中找到回家的路也難了,所以他必須盡快動手。
看著誌得意滿的阿達,金世傑終於在某天張口了,用帶著譏笑的淡淡口吻說,“這樣你就滿足了?”
“怎麼,你還有其它的想法?”這段日子一來,阿達已經對金世傑佩服到了極點,覺得他說的話多半都沒有錯,所以聽著他張口,眼睛立馬就亮了,“我現在已經很有錢了,再多的話,那些財物被人發現,就得不償失了。”
“你們入了大漠就會各奔東西,還用在乎被人發現?”金世傑笑了一聲,然後搖搖頭,“你們果然還是太簡單,以為有錢,能夠吃飽飯就算是好日子了,卻不知道世界上還有更美妙的享受。”
“什麼?”阿達睜大了眼睛看著金世傑。
“女人。”金世傑笑了笑,目光中流露出一絲懷念的意味,“你睡過女人嗎?”
“嘿嘿。”阿達揉了揉腦袋,一副不好意思的樣子,“我,我跟著阿妹在蒙古包後麵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