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傑起初看他,便覺得他不像是有家室的人,畢竟他在搶東西時,很少在女人用的東西上停留,大多數都將著那些當做無用的東西剔除掉了。如今這麼一問,便是果然證實了金世傑的判斷是對的。
所以,他笑著問阿達,“你想要個女人嗎?”
談論女人,這幾乎是天底下男人的共同語言,阿達當下就興奮了,他之前那隻能稱之為野合,他睡過的女人,別人也睡過。是人都有個獨占性,那種隻要看對眼就可以滾的女人,當然沒有自己屋裏頭看的稀罕。所以他當下就拍了拍馬背上的口袋,“等我回去,憑著這些東西,一定可以娶個媳婦兒了。”
金世傑毫不掩飾的發出一聲嗤笑,“是個女人你就滿足了?”
“那,那你說還要怎麼樣的?”阿達顯然沒有想到更遠的地方去。
“女人就跟著你圈裏的羊和馬一樣,也有著高低三六九等。以前你窮,能有一匹就夠了。可如今有錢了,難道你甘於普通的駑馬?你就不想要一匹上等的好馬?”金世傑笑著問道。
哪別的比,阿達或許不太清楚這個概念。但是拿著他最熟悉的馬匹,阿達一下就懂了,“我要娶個漂亮的女人!娶一個讓所有人都羨慕的老婆。”
天底下無論哪裏的男人,在對待女人上麵都是共通的。才學品性都是次要,第一點的便是漂亮。
金世傑點了點頭,然後又問他,“那你們那裏漂亮的姑娘,聘禮要多少錢?”
“我們部落裏,最漂亮的姑娘是賽罕娜,可她是百夫長的女兒,一般人根本娶不到。”說道這個阿達就憂傷了,“她姐姐查娜絲出嫁的時候,聘禮是一百頭羊,真是貴死人啊。”
金世傑聽著這個,心裏頭有了譜,當下點點頭,然後壓低了聲音,“既然如此,那為何不搶一個?”
“搶?”阿達腦子還沒轉過彎。
“娶一個多麻煩,照著你說的,她父親是百夫長,就算是你娶了她回去,恐怕你還要日日看著她的臉色行事,哪裏有搶來的女人方便。”金世傑誘惑的說道。
“那,那不成的!我一個人,怎麼搶得過送嫁的隊伍。”阿達頓時將頭搖的跟撥浪鼓一樣。
金世傑這才記起來,胡人原本就有搶嫁的風俗的,遇到湊不齊聘禮的漢子,便會邀請自己的親朋好友埋伏在新娘子出嫁的路上,趁其不備將著新娘子搶走。他們大汗的閼氏都曾經被搶過,可見這已經是多麼約定俗稱的事情了。
不過金世傑讓他做的可不是這個,他當下哂笑著說道,“誰讓你去搶新娘子了,搶一個漢女不就得了?胡女哪裏有漢女漂亮,哪裏有漢女溫柔?”
因為怕著憨貨到現在還不明白,金世傑特意點明,“瞧,你眼前不就有個現成的?鬆翰兒那個女人,據說可是很漂亮。”
“搶東西算什麼,”金世傑看著他在思考,便不斷加碼,“搶了東西還要當聘禮送掉,多浪費,不如搶個女人。這樣你回去,錢也有了,女人也有了,部落裏有誰會有你過的滋潤?”
“可是,我要搶回去,怎麼跟人解釋?”阿達猶豫了下,他這些日子殺人越火也做得慣了,沒有絲毫的心理障礙,發愁的隻是事後,“鬆翰兒搶女人,大家夥兒可都知道了,要是我帶著他的女人回去,不是會被人懷疑?”
“大家都知道他搶了個女人,誰知道他搶的女人是什麼樣的?”金世傑一字一句的說道,然後給阿達使了個眼色,讓他看鬆翰兒懷中那被裹得結結實實的女人,“如今搶了女人的人,那些女人差不多都被你們看光了,隻有他這個還遮著臉。也多虧了他這麼做,所以你隻要到走晚點,別被你們部落的人看到,然後說是半途中跟人換的,有誰會起疑?”
這也是金世傑著急的原因,這幫人這次搶了不少女人,如果確定那個女的不是淩巧春,他就可以無牽無掛的遠走高飛。如果她是淩巧春,那他就要另外想辦法了。
“這,”阿達明顯心動了。
金世傑見狀,也不逼他,反而悠哉的閉上了眼,“話我說在這裏了,想不想做看你的。如果你打算做,我幫你想辦法。如果不打算做,那咱們就快馬加鞭,離著那誘惑越遠越好。”
有的時候,請將不如激將。金世傑不說話了之後,阿達反倒是下了狠心,當下一甩鞭子,從著喉嚨裏說了一個字,“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