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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件蠢事。

那就是,我得知周晟一會和司嘉銘還有孟榛一起吃飯後,我把周晟一約了出來,哀求他說,帶我一起去吧,我想見見他的未婚妻。叫孟榛是嗎?她漂亮不漂亮?

周晟一張了張嘴巴,一臉苦笑地看著我。

可憐巴巴的我,因為這場錯得的愛情顯得卑微無比的我。

周晟一無奈極了,他說:“好的。那一塊去吧。還有,她很漂亮。真的很漂亮。”

周晟一不是故意要刺激我,孟榛真的很漂亮,一件呢子小外套,胸前棲息兩隻蝴蝶,並不十分瘦,是一看便知道家境極優卻又非刁蠻任性而是很有涵養的女子。笑起來,眉眼彎彎,如同新月。

當我踏著平底鞋走到司嘉銘麵前的時候,他隻是微微一皺眉,怔了一秒,便已經坦然自若地跟他身邊的佳人介紹我。

——晟一的朋友。

孟榛聞言,衝晟一狡黠一笑。

讓我和周晟一在孟榛的世界裏扯上曖昧的關係,他必然可以擺脫掉嫌疑,司嘉銘真的很聰明。

我這才發現,司嘉銘真的是個好演員。

我的腿一直在發抖,麵上的表情卻是僵的。司嘉銘卻一副泰山崩於前而不亂的神情。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我的喜怒哀樂,我的未來和信仰。

最可笑的是,席間,我們竟然還碰見了孟榛的父親,即司嘉銘的未來嶽父。

我知道孟榛的父親,這個叫孟晉鵬的男人,有多大的來頭。

不說之手遮天,好歹也能遮上一個大角。

我默默地看著他們的寒暄交談,心裏仿佛豁開了一個口子。

我忽然猜到了司嘉銘沉默背後的含義。盡管我不太能接受,那些仿佛離我很遙遠的黑暗和世俗,但是它還是像一股寒潮,讓我渾身打顫。

我冷冷地一笑。

噢,是這樣。

也對,愛情算什麼呢。不過是酒足飯飽後的錦上添花,愛情,又不能當飯吃。

我寫過那麼多的愛情故事,故事裏的男孩女孩都有明媚的臉和純潔的眼睛,於是他們的愛情也是剔透的,在一起便拉著手沒有瑕疵,否則散落天涯心中各留美好。

事實證明我隻是抓到了愛情裏少得可憐的美好,將他們放進我的7000字裏,讓那些痛苦和傷害統統不再寫續。可是走進生活裏,你我都懂,沒有荊棘和傷害的路,是不存在的。

司嘉銘往孟榛碗裏夾了一塊燒得鮮嫩的鵝肉。一個細微的動作,幾乎都讓我崩潰。

我咬著牙,然後露出一個笑容:“我去下洗手間。”

我並不是鐵打的,所以我不出意料地哭了,狼狽地一張臉都花了。我憂心忡忡,一會兒我要怎麼回到飯桌上去圓場?

小心翼翼地補了妝,要讓紅腫的眼睛看起來不那麼明顯。孟榛應當不會太關注我吧。畢竟我的身份,隻是周晟一的某某某。

一走出洗手間,卻撞上了司嘉銘。

他一臉的不悅,撂下一句話:“你怎麼這麼衝動。”

我劈手便給了司嘉銘一個巴掌,眼淚湧出:“司嘉銘,你真是個混蛋啊。”然後我竟無語凝噎,再也不能麵對他了,我隻是心中悲憫,若是回頭,便能看到洗手台上的鏡子裏一臉狼狽絕望的自己。

於是我轉過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司嘉銘有跟上來的衝動,但是孟榛的電話催來,嘉銘,怎麼這麼久?

他沒有辦法,若是讓孟榛發現了一切,就糟糕了。可是……他心裏是那樣難受,他是真的愛她,他以為她會懂事,會體諒他,給他足夠的時間,可是他錯了。

任何一個女孩子,再理智,也會在愛情麵前變得單純無比,隻要她是真的在乎了,就很難以一個旁觀者聰明地看著事態的發展。她會患得患失,她會誠惶誠恐,她沒辦法把握自己的情緒,一切隻是因為她愛的那個人,不一定愛她。這是最最可怕的一件事。而更可怕的事,她曾經被這樣的結局傷害過一次,狠狠的,幾乎致命。而在她置之死地而後生之後再遇見,她可能真的撐不下去。

我跌跌撞撞地走在街上,高跟鞋硌腳,疼痛一直蔓延到心裏頭,我隻是飛快地走著,仿佛想用一場自以為是的逃離,來躲避那我不得不接受的真相。

那是我早就知道的真相,我隻是不願意接受它。我隻是不能說服我自己,被騙一次又一次,還能勇敢地對自己說,沒關係,繼續努力。

我做不到。

電話一直在響,我打開看到來自司嘉銘和周晟一的數個電話,那一下真想模仿電視裏闊氣的主人公一下把電話給飛出去,摔個粉碎。可是,咬咬牙還是忍了下來,手機是NOKIA的新款,是我自己花稿費買的,我憑什麼當成這段愛情的祭奠品?要丟也先把手上這枚狗屁戒指給丟了。

可是那時候,手上的戒指竟摘也摘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