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契約的精神(1 / 2)

契約在古代世界裏,帶有一種神聖的色彩的,契約是一種不可動搖的必須履行的約定,在很多國家,契約就等於法律,違約就等於違法,要遭受到最嚴厲的處罰。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原則。

咱們就來講講中國古代那形形色色的契約。

中國古代“契”和“約”其實是兩個詞,契在《說文解字》裏,就是用刀刻字的意思。約是約束的意思。

原來,人們想要達成某項特定權利和義務的時候,主要依靠的是口頭協議,並以一塊刻有某種痕跡的竹子片作為這項契約的信物,提醒一方要履行義務。

隋朝初年,有個破鏡重圓的故事,陳後主的妹妹樂昌公主,成年後嫁給了一個叫徐德言的名士。

當時陳國日益衰微,陳朝被隋朝滅亡隻是時間問題了。徐德言怕一旦國破家亡,憑著你的才氣容貌,一定會被擄入權貴豪門,夫妻恩愛一場,竟成永訣。倘若情緣未斷,還望有相見之日,應該有信物為憑。

公主聽罷,淚流滿麵,便從妝奩中拿出一麵鏡子,徐德言於是將一麵銅鏡破為兩半,自己留一半,另一半給妻子,作為日後重見的憑證,並與妻子約定,萬一兩人失散,就用破鏡來互相尋找,鏡子重圓日,就是夫妻團圓時。

不久後,隋滅了南陳,樂昌公主和徐德言果然在戰亂中失散。樂昌公主被掠入了隋朝大臣越公楊素家裏,成為他的寵姬。但樂昌公主鬱鬱寡歡,日日夜夜都在思念著徐德言。每到正月十五元宵佳節,樂昌公主便私下命老仆拿著自己一直珍藏在身邊的半塊銅鏡沿街叫賣,行人見那老仆隻賣半麵鏡子都十分奇怪,便問要價幾何,誰知老仆的開價高得沒有邊際,眾人都以為她神誌不清,從此再無人過問。

徐德言流離顛沛,生活困苦不堪,心情也極度失落,但揣著懷裏的半麵鏡子,又一次次鼓起勇氣去尋找不知流落到何處的妻子。

結果,這徐德言瞎溜達無意中到了那個老仆人販賣鏡子的那條街上,一下子就看到了那麵鏡子。徐德言問清了鏡子的來龍去脈,但聽到夫人已經是楊素的小妾了,心涼了半截,但是他還是要求到楊素府上去見老婆最後一麵。

夫妻兩個人見麵後,抱頭痛哭,楊素見兩人有情,自己把公主留在身邊也得不到她的心,第二天便送樂昌公主回到丈夫身邊,還贈送了一大筆錢財。

其實這鏡子拆成兩半就是一種契約。當然了,我們更多的契約不是以這種信物的形式存在的,而是以紙質版的契約存在的。

當然,這要感謝我們的蔡倫同誌,不是他發明了造紙術,那我們也沒辦法,把契約明文化了。

這時,合同也開始規範化了,往往人們會製定兩份一摸一樣的契約,簽字蓋章後,雙方每人一份,後來人們怕有人調換契約的內容,就在契約幾頁的並攏處劃上幾條痕跡,後來就蓋在上麵一個章,便與將來核對這個是不是原件。這種記號稱之為“合同”,我們現在的說法就是騎縫章,這個東西,我們現在還在沿用。當然,合同這個詞也應運產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