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容就義(3 / 3)

正如在《獄中自述》中沒有談到共產黨,在“供詞”中,他亦盡可能不談或少談這方麵的問題。當審判官問到“你是左派首領,左派與共產混合,當然你就是北方共產首領”時,李大釗回答說:“我是左派首領。惟我所主張共產主義與一般人所主張不同。例如英國礦山事業極為發達,應用合法手續轉移為國家管理,以免為一二人所壟斷。並不是如外間所說,他人之產業即強為我之產業,我之產業他人強作自己產業。蓋共產意義,原為共同生產……我是擁護農工利益,要完成中國國民革命。”

他當然並不否認自己亦是共產派的首領——從當時外間的報道來看,這一點幾乎是人所共知的。但他談的大多是國民黨的情況,涉及共產黨組織時,也盡可能地和國民黨的情況一塊來談。這固然是因為國共合作後兩黨的工作多是在一起做的,同時的確表現出他有意無意地回避共產黨情況的傾向。

這大抵是因為,國民黨在相當長的時間裏是公開活動的組織,國民黨和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國民革命思想在當時有著更多的同情者。甚至當孫中山在世時,尚有一度與奉、皖結成“三角同盟”,共同反對直係的曆史。

李大釗采取這樣的態度,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為中國共產黨保守秘密(國民黨的活動相對來說,無秘密或少有秘密可言),又可能爭取到有利於自己和其他被捕同誌的形勢。這是李大釗在敵人麵前大智大勇的表現。

據當時的報紙報道,李大釗被捕後,北京大學等九所國立大學和若幹私立學校的校長兩次討論營救李大釗的辦法,並派代表謁見張學良,請將李大釗交法庭依法審訊。

同時,經已在孫中山從事第二次護法期間轉向支持革命的楊度活動,北洋政府政治討論委員會推舉梁士詒、楊度兩人為代表,約同司法總長羅文幹一同往見張作霖,陳述該會討論後的意見:請將李大釗一案移交法庭審判,“依法處理,以彰公允”,因為該事件“較為重大,各國觀瞻所係,若非正式交付法庭,而僅由軍法審判,其結果將貽法權委員會以領事裁判權不宜交還之重大口實,實於國家前途貽害甚大”。

此外,公民李公俠等、李大釗的同鄉白眉初等均上書請求寬赦、釋放李大釗;陝西國民軍通電警告北京政府不得殺害李大釗;京津不少報紙為李大釗呼籲。

與此同時,軍閥們卻大多主張殺害李大釗。

據《順天時報》報道,張作霖曾為如何處置李大釗一事電詢張宗昌、韓麟春、孫傳芳、吳俊升、張作相、閻錫山、吳佩孚7人。複電結果是“五電嚴辦、一電法辦、閻無複電”。其中張宗昌在複電中甚至說道:“赤黨禍根”,“巨魁不除,北京終久危險”,“今既獲赤黨首要人物而不置諸法,何以激勵士心。”

對於張作霖來說,北京教育界及市民的要求不算什麼,梁士詒的政治討論會所述理由雖然重要,但搜查蘇聯使館既已經得到荷蘭公使所謂“俄國不在辛醜條約簽字國之列,故外交團亦無法製止中國軍警搜查其在東交巷區域內所設立之機關”的“諒解”,那麼,處置幾個“共產”分子,當然也不會遭到外國人的幹涉。

此外,據《晨報》報道“南方某要人”密電張作霖“主張將所捕黨人即行處決,以免後患”。漢口《民國日報》記者證實此“要人”就是蔣介石。不管這個消息確實與否,蔣介石已於4月12日在上海發動清黨事變,向共產黨員舉起屠刀,他當然也不會反對張作霖殺掉共產黨人李大釗。至於來自國民軍方麵的警告和京津輿論界的呼籲,在張作霖看來,正好給他一個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以展示自己鐵腕的機會。

4月28日上午11時,由安國軍總司令部、京畿衛戍總司令部、京師高等審判所、京師警察廳組成的特別法庭進行“軍法會審”,判處李大釗等20人絞刑。下午2時,在西交民巷京師看守所,年齡尚未滿38歲的李大釗“首登絞刑台”,“神色未變,從容就死。”

偉人逝去,巨星隕落。

然而,他的遺文仍在,他的精神永存!

他在“紅樓”中為“振奮國群”發出的聲聲呐喊,有如晨鍾之聲回蕩在祖國的天空;

他點播的中國共產主義運動的種子已經在祖國大地生根、發芽、開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