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壓力管理與獎勵管理相結合(2 / 2)

為了使每一階層的就業人員都有壓迫感,台塑采取的是“中央集權”式的管理。采取中央集權製,必須設立一個運籌帷幄的指揮中心,以控製下設的16個事業單位。這個指揮中心便是台塑總管處,16個事業單位是指各總經理室及采購部、財政部、營建部、法律事務部、秘書室、電腦處。總經理室下設營業、生產、財務、認識、資材、工程、經營分析、電腦等8個小組。這有如一個金剛石的分子結構,隻要頂端施加一種壓力,自上而下的各個層次便會產生壓迫感。

一般的企業都處於老板推一步員工走一步的被動狀態。也就是說,一般企業的“推夫”隻有一個,因此動力較小。而台塑企業相當“老板”級的幕僚便有200多人,也就是說王永慶有200多位“推夫”。這些“推夫”會直接管到企業的底層,因此動力較大。總經理的幕僚成功地扮演著王永慶的“耳目”。他們傳達著他的命令,貫徹著他的指示,嚴密地考核著落實後的成效。台塑的幕僚人員不懂技術但長於分析。他們指出,管理的不當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從這個角度去分析、改進,常常會得到好的成績。

台塑的壓力這麼大,要求得如此刻薄,為什麼還會有那麼多人為它效力呢?為什麼非要在台塑這棵歪脖樹上“吊死”呢?這便是王永慶的“獎勵管理”方式使然。王永慶說,“相信許多管理者都有這樣的經驗:某一係列的生產單位使用100人支付月薪方式,每月生產100件製品;後來改為論件計酬,工人為了追求更多的報酬,莫不發揮潛力全力以赴,於是人員由100人減至50人,生產量卻由100件增為200件。由於報酬的作用,使產量提高了4倍。”

王永慶對員工的要求雖近苛刻,但對部署的獎勵也極為慷慨。台塑的激勵方式有兩類。一類是物質的,即金錢;一類是精神的。有關台塑的金錢獎勵以年終獎金與改善獎金最有名。王永慶私下發給幹部的獎金稱為“另一包”(因為是公開獎金之外的獎金)。這個“另一包”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台塑內部通稱的“黑包”;另一種是給特殊有功人員的“杠上開包”。有一年“黑包”發放的情形是:課長、專員級新台幣10~20萬元;處長、高專級20~30萬元;經理級100萬元。另外還給予特殊有功人員200~400萬元的“杠頭開包”。具有高度落實力的經理每年薪水加紅利可達到四五百萬元,少的也有七八十萬元,此外還設有成果獎金。對於一般職員,則采取“創造利潤,分享員工”的做法,員工們都知道自己的努力會有回報的,因此他們都拚命地工作。台塑的績效獎金製度造成了“1 1=3”的效果,於是,他們取得了成功。

如果說,王永慶的“壓力管理”對員工起的作用是一“推”的話,那麼,他的“獎勵管理”便是一“拉”。這一推一拉之間,拿捏得恰到好處,便對員工們產生了雙重的動力。